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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

内容提示:本次大会先是审议表决追加预算案,重点是继续再读《大清新刑律》。此时临近闭会,法派议员在本次大会上让《新刑律))尽快通过的急迫心情表现得十分明显,且显得非常仓促和草率。还有就是经多数议员表决,在《(新刑律》中,将日译名词“营造物”改为中国通用的“建筑物”。这恐怕是今日我国语词中常用“建筑物”而基本没有“营造物”的重要原因吧。

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七日下午一点钟开议。

议事日表第三十六号:

第一、大清《新刑律》议案,再读;

第二、统一国库章程议案,股员长报告,续初读:

第三、试办宣统三年追加预算案,股员长报告,会议。

副议长:今天到会者共一百二十一人。

一二三号(江议员辛):本员倡议以为《新刑律》是很要紧的,虽明年不能颁行,必到宣统五年才实行,然不把条文早修正妥当,于人民生命财产上是很危险的。如果逐条讨论,恐又耽误时光,不如命秘书官逐条读一遍,分章表决,不必逐条表决。

副议长:江议员倡议,众议员是否赞成?

一二七号(闵议员荷生):这个《新刑律》应该讨论条文不应该付讨论条文?《新刑律》比《报律》怎么样呢?《报律》都讨论条文,《新刑律》不讨论条文是何意思?如果今年议木过去,明年再议亦可。

八六号(喻议员长霖):《新刑律》统共三十六章,一章一章表决,也不甚耽搁工夫。

九四号(王议员佐良):这个事情大家尽可以各抒所见,不必故意滋闹。

一二三号(江议员辛):请把本员倡议付表决。

副议长:赞成江议员倡议者请起立。616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本议员有个倡议,请议长变更议事日表,将追加预算提前报告,因为会期太促,预算还要编制总表,以便送到会议政务处会同具奏。

众议员同时发言,声浪错杂。

一四八号(陶议员峻):现在各议员多有同时发言,议场秩序紊乱,请议长注意。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方才本议员的倡议,请议长咨询本院决定之。

副议长:刘议员请再说一遍。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本议员倡议,请将议事日表第三议题追加预算提前报告,因追加预算若不通过,总表即难编定,全国出入的盈亏看不(得)出来,且会期甚迫,务须日内送到会议政务处,以便会同上奏,即请议长咨询本院决定之。

副议长:刘议员倡议是否赞成?

众议员赞成。

副议长:既赞成,就改定议事日表,先议追加预算案,请第一科报告审查之追加预算。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刘议员的倡议,大家是否赞成?

副议长:众人已经赞成了。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是否已付表决,得大家之赞成?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报告追加预算不过耽搁一点钟的时间,因为现在须赶紧编制总表,以便送到会议政务处会同上奏,请各科审查长简单报告就是。

副议长:第一议在京各衙门内宗人府、肉务府、禁烟公所、盐政处、法律馆、资政院追加经费,第一科审查长说明审查情形。

一一二号(陈议员树楷):追加预算本员代为报告第一科在京各衙门追加预算,宗人府追加四十五两有零,当初审查在京各衙门,以量入为出为宗旨,宗人府岁出与岁入相差不过几两银子,审查的时候并未核减,所以于追加预算之款,碍难承认;第二内务府,岁入三百六十多万,临时、经常全在其内,岁出四百四十万,不敷八十多万,当初审查核减之后,又追加五十几万,因为明年经费支绌,其追加之数所以也没有承认:其次禁烟公所,岁入六万,岁出五万三千几,原来没有核减,因为禁烟的事项正在吃紧,只有明年一年的工夫,后来追加五千六百多两,因为原来岁入尚有盈余,所以承认其追加;再其次盐政处,当初审查核减六万多银子,后来追加一千多两,既是核减过,所以也不认其追加,到后来接到盐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17政处的说帖,谓参事系奏定之员,不能轻易裁减,仍请按照原额支用参事九员,共合九千多两,本会第二次审查,准其照数支用;再其次法律馆,头次审查减去三万多银子,后来接到法律馆来片,谓该馆译书费与调查费多是聘用外国人,是必需不可少的,已与外国人定过合同,如何核减的了呢?这回审查,译书费、调查费仍照原数开支,不过人员里头裁去六千多两;资政院,头一次审查并未增减,这回追加一百万工程费,以为建筑上下议院之用,此项银两应分两期开支,明年五十万,后年五十万,审查时候业已承认,报告书因为此项追加案今天才送上来,没有能够印刷,俟秘书厅印刷好了再行分送。

一一七号(雷议员奋):本议员对于内务府有个意见,照现在预算总册,宗人府、内务府以下有圆明园、颐和园、上驷院种种的名目,所有费用都是关于皇室经费,并且这个预算经度支部复核过来,所以本院核减的地方甚少,但是本议员看内务府送过来的册子与度支部送过来的册子有不同的地方,度支部送过来的内务府册子不敷之数六十几万,而内务府送过来的册子不敷之数八十几万,前经股员会审查核减之后,内务府旋追加预算,股员会以为不能承认此番审查之结果。现茌本议员意思,以为内务府应当按照度支部送过来的册子计算,是六十几万,没有八十几万之多,就是追加预算,也应以度支部送过来册子为凭。因为度支部送过来的册子是己复核过来的。若是这个追加预算没有经度支部复核过的,我们尽可以不承认他,不知诸位意见如何?

一一二号(陈议员树楷):雷议员的意思,本员在股员会的时候亦曾说过,那时很费了许多研究,不过内务府经费我们审查核减,是牟议员经手的,现在牟议员正在假期,没有在场,所以本员代为报告。那时开股员会审查时候,本员提议与雷议员的意见相同,说是关于皇室经费,我们审查究竟应否核减,大家表决的意思以为,既是皇室经费,应当照度支部复核数目核减,但是现在还没有会议,不能遽定,这是一层。第二层就是送到我们这边来叫我们审查,我们就可以核减,所以于内务府才核减了这个数目,不过是以量入为出的宗旨,所以把不足的数目八十几万核减了,至于详细节目,牟议员不在,亦说不出来。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这个没有什么讨论的地方,就可以请议长付表决。

副议长:是分着表决还是一起表决?

一四八号(陶议员峻):有应当承认的,有不应当承认的,还是分开表决。

一一七号(雷议员奋):并没有反对的,可以一起表决。

大二号(刘议员泽熙):数目简单的很,可以一起表决。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请把承认的作一起表决,不承认的作一起表决。618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六七号(王议员璩芳):请议长咨询诸位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副议长:既无异议,即付表决,请赞成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副议长:第二议广东藩司衙门、运司衙门、财政公所各经费,请审查长说明审查情形。

一三一号(黄议员象熙);本员审查度支部及各省追加预算前已报告会场,经众表决,现在第二次报告,只有广东一省。审查广东追加册内共增经常费、出入财政费十二万七千一百一十七两六钱九分七厘,一为藩司衙门的经费,一为财政公所的经费,一为盐务的经费。藩司衙门经费内开科长、科员等薪水过多,与本股员会所定的公费标准不符,各省俱是一律办法,未便照加。运司、盐务经费,该省送部原册浮滥之处不少,本员前次审查业已核实删减,注明理由,此次追加亦不能承认。至于财政公所追加八万九千余两,却不能不承认。本员初次审查,拟将财政公所并入藩司衙门,曾有意见书到股员会,因孟议员在股员会亦提出这个意见,未经本股通过,是以未将意见书发表,各省既皆有此种机关,则广东的财政公所亦不能不存立,但查该所冗员太多,靡费太巨,不得不切实裁减,其裁减仍照各省通例及本股议决标准办理,共减去银三万九千余两,此本员审套该省追加财政费之情形如此,大家对该省有什么讨论没有?

副议长:对于广东一省追加预算,有无异议?若无异议,请赞成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副议长:现在议第二科审查之追加预算,第一先议陆军部经费,请第二科审查长说明审查情形。

六七号(王议员璨芳):本员委托潘议员鸿鼎代为报告。

百二十号(潘议员鸿鼎):陆军部本衙门的经费前天已经顾议员报告过了,此刻陆军部又送到追加预算的册子,照他原来所增的是三万六千有零,此刻允他增的是二万零一百两,为什么要减去他一万数千两?因为按陆军部追加预算的册子,对于预算册要增加的,如第二项薪水名下计九十余两,又第五项办公经费名下计四百两,查本股所办预算拟定公费标准,是各科一律照办的,初因陆军部人数太多,薪水亦优,与本科所谓裁冗员节靡费的宗旨不对,所以酌量核减,现在我们所办追加预算仍照这个宗旨办理,而办公经费之不能照增,亦即是撙节之意。此外电报费是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19二万二千六百六十六两六钱六分六厘,这个数目是以银元合为库平银的数目,因为他原来的册子上无此一项,是以增出这个电报费,在该部未必不是出款的大宗,但四万元之数似乎过多,故将所合库平之尾数减去,允许他二万两。又第三次是津贴,所谓津贴者大概是录事津贴之类,拟增出一百两的,数目无多,亦即照增,通共增出了二万零一百两。

副议长:陆军部追加预算已报告过了,众议员有无讨论?

众呼“无讨论”。

副议长:既无讨论,请以报告书为可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现在议云南等九省交涉费,请潘议员鸿鼎报告。

百二十号(潘议员鸿鼎):各省交涉费从前已报告过了,后来各省来文对于此项经费有追加预算,其数并不多。本议员审查以本科原定对于交涉费审查之标准为依据,审查之结果计有四端:一、有实在应增者则照增;二、该省拟增而本科对于各该款已删减在前,则请其查照原册不允增加:三、本科原册未经置议,而该省自愿删减者允之;四、该省拟减而本科原册减去之数比他还多,则请其查照原册。现在造册报告已经逐项注明理由,惟此刻只可简单报告,以免耽搁时间。总之各省有增有减相抵,总预算上仅增出银子二千有零,恕大众没有异议。

副议长:各省交涉费报告过了,有无讨论?若无讨论,赞成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追加预算必定有个限制,若无限制,将来各省各衙门又有追加的文书到资政院来,则资政院作何法以终止之?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现在已定有限制的日期。

副议长:第二科审查理藩部所管殖边学堂经费及西藏行政费追加预算,请王议员璨芳报告。

六七号(王议员瑕芳):本员简单报告。理藩部追加预算八千两银子,扩充殖边学堂的经费。股员会以为培殖边才应有专门学堂,前次减去理藩部扩充蒙古学经费,是以专门学堂不应由本衙门管理,应由理藩部会同学部另设专门学堂方好,现在未设以前,扩充这个经费是应该有的,股员[会]已经承认,经大会讨论。其次西藏的追加预算,股员会对于边防费用,所有行政、教育、实业各项,均视为关系重要,没有裁减他,至西藏追加军政费七十余万,因各处军政费的追加预算皆经否决,所以一律认为否决。以上两项关于理藩部的追加及西藏的追加预算,未620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悉大会有无讨论?

副议长:理藩部追加预算,王议员已报告完了,若无讨论,请赞成者起立。

副议长:多数。现在议禁卫军追加预算,请审查长报告。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本员先将禁卫军不能核减的理由大概说一说。本股员会核减数与禁卫军相差有四十万,据特派员说有三十万是服装经费,有十万闰月增加的用费。本股员以为这个理由似属正当,所以没有核减,请大家讨论。

六七号(王议员璩芳):本员还要代为申明一句,禁卫军是军队中第一最高模范机关,由大元帅直接管辖,与皇室经费相近,似乎不能由资政院逐条核减。股员会何以要核减呢?从前所以要核减的原故,是因为不敷的四十多万,训练大臣没有奏定。后查今年八月间确实奏定。这个款子既已奏定,又是大元帅直辖的机关,所以没有核减,本员代为申明理由如此。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这个军装费未免太多,军装费一人一年十块钱就可以够用,何必要这样许多?还要核减为是。

陆军部特派员(文华):这个禁卫军原直接属于大元帅管辖,调遣机关非常之高,故服装~层不能不有区别,有平常的操呢服,有大礼服,有马炮队所用的洗马擦炮的衣服,种类既多,需款亦巨。因系全国军队之模范,军容不能不格外华丽.以壮观瞻,此亦是各国通例,非独中国为然,故服装所用之款,较诸他镇不同,即系此故。

副议长:预算股员会报告禁卫军军装费三十万,照原册数目不加核减,众议员有无讨论?

众呼“无讨论”。

副议长:既无讨论,以报告书为可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方才表决并不是多数。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以后表决,请议长将人数看一看。

声浪大作。

副议长:表决既有疑议,请否决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

秘书官数人数毕。

副议长:三十七人,少数。现在议福建军事教育经费。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军事教育费,福建、黑龙江、山东、江宁等省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21追加预算,照拟减之数已于原册核减,自无庸议。福建的临时费共四千,浙江武备学堂三千多两,原册开支数目太多,只能核减,不能追加。本股员会所承认者只福建测绘学堂一万五千两,因测绘关系至要,故照增加,大家还有什么意见?

副议长:福建军事教育费追加一万五千两,有无讨论?

众呼“无讨论”。

一一七号(雷议员奋):请问特派员,福建测绘学堂是归陆军部管辖还是归闽浙总督管辖?

六七号(王议员瑕芳):归陆军部直接管辖的很少,大半都是归各省督抚管。

副议长:以报告书为可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现在议贵胄陆军学堂经费。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现在报告贵胄学堂经费,此项经费并不是追加的,因送册过迟,故与各追加册一并报告。贵胄学堂每年经费九万五千五百多两,经股员会审查,以为太多,所以核减了五千多两。这五千两是职员薪水太优,所以核减了他二千两,至于学生及教员等均没有核减;以外的三千两说是预备金,今年预算册所有预备金概行删去,因收支不能适合,自无盈余以为预备,度支部于各省的预备金都没有承认,我们资政院亦没有承认,所以将此项三干预备金亦裁去,共裁他五千,还有九万多银子.也可以够用的。

陆军部特派员(易乃谦):从前贵胄学堂有个公事到贵院详陈贵胄学堂的办法,不知道贵院收到否?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没有收到。

陆军部特派员(易乃谦):既没有收到,本员今日可以将该学堂大概情形说一说。这个贵胄学堂有军事上的性质,与别的学堂不同,一个学生须得两个教习,因为有教军事的,还有教普通科学的,所以教习总数虽多,而分开看来,觉得就少。若是要减教员的薪水,就每人每月减几两银子,也不要紧,不过于他的名誉上不好看,因为教员教授得法还可以增加薪水,若是不能胜任就可以辞退,何必于这个薪水上计较?并且学生长进全在教习热心,若教习敷衍,于学生有何益处?所以本员看教习薪水不宜核减。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本院所减贵胄学堂的经费,并不是减教习的薪水,减的是职员薪水。

陆军部特派员(易乃谦):贵胄学堂职员只有几个,教习占其大部分,就职员而论,所减亦属有限。622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前天开股员会的时[候],贵胄学堂的管理大臣已经到会,核减职员薪水已得管理大臣之同意。

陆军部特派员(易乃谦):股员会所核减的五千是在职员薪水内减去二千,预备金减去三千,这个预备金名目本不妥,但是这笔款子并不是作为预备用费,是作为实地练习野外操演的用费,贵胄学堂已开办一年,到明年就要野外操演,实地练习,比如明年用三千,后年难免不要用四千,所以这笔经费万不能减的。至于职员薪水,既得管理大臣之同意,就可以减,而教员薪水要不能减的。

六七号(王议员琮芳):那天开股员会,特派员一位及管理大臣来院旁听,审查的结果将预备金三千减去,并拟格外减去七干,以为其中必有冗员靡费,所以减去七干,而特派员说那边教员、职员薪水都是奏定的,教习薪水万不可减。股员会对于各省教育均取积极的方针,因为与学生很有关系的,至于学堂职员,自管理大臣下有提调、监督、总办、副官等名目,据特派员说管理大臣是钦派的,监督与各学堂同,总办好比学堂教务长,提调好比各学堂的庶务长,副官好比各学堂斋务长,并没有冗员在内,所以议决的时候主张减去二千,无论在什么机关上减,总要减去二干。至于预备金,本股负会也说过,各省各部都无预备金,独贵胄学堂有预备金,不是预算一律的抒法,也是要减去的。就是据特派员说预备明年野操之用,到决算时候再加上去,也属可以。本员报告如此,大家如没有异议,就请议长付表决。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不过几千银子,为数不多,可以表决。

陆军部特派员(易乃谦):这个预备金虽没有多少,但是于学生一方面狠有关系的,因为这笔费用是预备明年野操之用,如果减去,到明年那个学生就不能野操了,并且贵胄学堂学生二百四十余人之多,这个几千银子还不敷用,如果定要减去,学生不用野操,这个学堂就不能算军界上的学堂,尽可不必设立。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特派员所说这笔预备金是作为学生演习的费用,不能裁减,既是军事教育,演习一事自是正当费用,似不必核减,可以在预算册内将预备金一项改为演习费,请议长咨询本院决定之。

百零九号(籍议员忠寅):就理论而言,各省都没有预备金名目,贵胄学堂固然不当独有,但是就事实上看来,这笔款子自是不能减去,好在为数不多,尽可不减,请议长付表决。

副议长:刘议员泽熙的倡议,众议员以为何如?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预备金改为演习费,本议员很赞成的,但是这笔经费是作为经常经费,还是作为临对经费?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23

陆军部特派员(易乃谦):是作为经常经费。

副议长:陆军贵胄学堂经费减去二千,还有三千改为演习费,有无异议?

众议员:无异议。

副议长:如以为可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现在议第三科审查之追加司法费,请孟议员昭常报告。

一一六号(孟议员昭常):司法费各衙门没有追加预算。所于追加预算的就是各省,不过各省所追加的数目很少,有几省对于监狱费有所追加,现在监狱亟须改良,应当承认。再法政讲习所为普及教育起见,追加的数目也应当承认。诸如此类,共加八千多两银子,而各省对于监狱费自己增加的共有十八万两上下,我们减去的约计十七万两,本议员报告审查关于司法费追加预算的结果如此。

副议长:第三科司法费报告完了,以报告书为然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现在议各省追加民政经费,请审查长说明审查情形。

法部特派员(冯巽占):各省督抚与提法使对于外省司法费以为太少,现多有电到部,因为各级审判厅将近成立,创办经费万不能太少,所以来电争执。明年贵院再办预算的时候,对于这层应请注意。

一一六号(孟议员昭常):民政部本衙门追加预算计七千两,作为电报费,因为从前该部的电撮费用归外务部代理,现在外务部不管,划归民政部自理,所以要追加七千两之多,至于各省民政费,应由于议员邦华报告。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现在本议员报告各省追加民政费。民政费共有五项,就是民政司、巡警道、警务公所、调查局、禁烟公所。调查局一项前经股员会大家议决,法制科今年已经完事,统计科归并警务公所,这个已经裁了,无论已否追加,可置之不理。至于民政司、警务公所、巡警道衙门,照股员[会]所定的标准,每年民政司六千,巡警道五千,警务公所三万,所有追加增减都应照股员会审查的标准办理。还有禁烟公所,用人及一切经费,原案以一万为标准,后广东来文禁烟追加十万,又有一项追加九百多两,这一项就是今年禁烟派员稽查作为薪金的用处,股员会已经承认,至追加十万,并未报明作何用处,所以悉未承认。此外黑龙江地方自治经费,照来文又减去三万多两,股员会议决照办。浙江刊徵信录仍照原案办理。江西筹办乡镇警察经费,按此为地方经费,应归谘议局议的。还有河南、福建、云南、甘肃都是为地方经费,也应归谘议局议的。因为本年预算,凡属地方经费皆划归谘议局,所以本科审查所有民政费追加预算就只有624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九百多银子。

民政部特派员(吕铸):本员还要声明一句,本部明年须办四郊巡警,有追加预算文书已于九月间咨送度支部转交贵院核议,现在预算股未曾提及,请议长咨询股员会已否收到?

度支部特派员(徐文蔚):本部曾补送过来。

民政部特派员(吕铸):四郊巡警按筹备清单,明年是应办的,所以有追加预算事情,请股员会查一查,早些议决,以便明年好办。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请问度支部编订预算案,此项编订到底在哪一部分之内?

度支部特派员(徐文蔚):总预算册内没有此项,系编订修正预算表补送过来。

一一六号(孟议员昭常):请问特派员,此项预算共需若干两?

度支部特派员(徐文蔚):常年经费十二万八千两,临时经费六千七百六十两。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本员在股员会审查各省民政费,没有见此项预算表。

度支部特派员(徐文蔚):此项不在各省民政费内,在京城各衙门经费内。

副议长:现在先表决方才所报告之民政费,以报告为可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民政部特派员(吕铸):四郊巡警明年定要办的,关系很重要,请议长咨询股员长可否即行审查,早付表决?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据民政部特派员说四郊巡警追加预算关系重要.现在追加表册已经审查了一遍,但编表时将此项遗漏,且查预算册内并无核减,因为四郊巡警保卫地方要政故也,请议长即付表决。

一一六号(孟议员昭常):请议长咨询本院,可否即照原案办理?

副议长:众位议员于四郊巡警经费有无异议?如以照原案办理为可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现在议第四科审查之典礼费,请李议员摺荣报告。

百十三号(李议员捂荣):请在本位简单报告典礼费,礼部没有追加,各省追加的有增有减,但是预算股定有标准,祭祀费每省一律八百两,无论他追加册增减,可以一概不管。惟河南省追加四百余两,内有卫辉府教职廉俸三百零四两,原册漏列,既系教官廉俸,不能不承认其追加,其余祭祀费、宣讲所一概核减。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25

副议长:以报告为可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现在议教育、实业、交通各费。

百十三号(李议员摺荣):教育费追加预算册内学部所属学堂局所自己减去许多,惟增加本衙门杂费五千两,所减的有从前我们未减而追加册内自减者,有从前我们减去甲项而追加册内减去乙项者,计共减十一万九千多两,除追加杂费外,共减十一万四千余两。至贵胄法政学堂全年经费经常、临时费共九万三千余两,内有预备金四千余两,因预算统一办法,将各处预备金全删,而贵胄法政学堂预备金也就裁去:还有法律学堂追加四万六千七百两,议照增加。此外甘肃、浙江教育费,本股编订总表时查有漏列,盖各省教育费多系提学司、学务公所两项,而甘肃之有法政学堂费,浙江之留学监督费,俱系从前漏列,今查照原册,甘肃应增九千五百余两,浙江应增一千六百零四两。此外实业、交通合并报告,各省实业费惟广西实业讲习所追加二万余两照准,余概删去,可以不报告。农工商部追加额外帮印稿一员,银三千九百两,以为此项不甚正当,所以删去;邮传部增加六万两,系明年添购机车、客车之用,应照加。

六二号(刘议员泽熙):萍昭铁路添购车辆各项经费,前天易谈员已经报告过了,可以不再表决。

五二号(毓议员善):请李议员将贵胄法政学堂经费再报告一遍。

一一三号(李议员捂荣):贵胄法政学堂常年、临时两项经费共款九万三千两外,预备金四千两已经股员会裁去。

副议长:现议三项教育、实业、交通费,请赞成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六七号(王议员瑕芳):本员倡议请更动议事日表,把国库章程议案提前开议,因为这个章程关系紧要,条文很简单,是容易讨论的。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本员反对这个倡议,照章今日(议未)[未议]完之案,明天可继续开议,追加预算本是前天未议完的,于章程未有不合。若再拿别项提议,则今年这个《新刑律》是万万不能通过了。

副议长:汪议员所说,众议员赞成否?

众有呼“赞成”者。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请议长付表决。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不必付表决。626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副议长:现在开议大清《新刑律》议案,由秘书官朗读大清《新刑律》第三章第十七条。

一三四号(余议员镜清):先头江议员对于《新刑律》表决的方法有个倡议,现在可以说明理由。

一二三号(江议员辛):本议员的倡议,以为《新刑律》关系很要紧的,虽要到宣统五年开国会的时候才能实行,然现在不将条文修正妥当,于人民生命财产是很危险的,但是逐条讨论恐又耽搁时光,不如请秘书官逐条朗读一遍,然后分章表决就是。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逐条读下去,读至一章完了之后,看有无讨论。如有讨论就请讨论,如无讨论就请表决。

五二号(毓议员善):江议员既知道《新刑律》的关系最为重要,自然不可分章表决,草草通过。本议员意思还是逐条表决为是。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新刑律》既经法典股审查过了,错处想必甚少,何必逐条表决,空费时间?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与其大家争论耽误工夫不如逐条读去,有反对的再请讨论。

副议长:逐条朗读。有反对的就讨论,没有反对的就表决。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方才江议员的倡议是请秘书官逐条朗读,有异议的就讨论,无异议的就不必讨论。这分章表决的方法很好,似不必逐条表决。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仍请逐条。读完一条稍为停顿,如无疑议,再读下去。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大清《新刑律》第三章未遂罪第十七条毕。

议员有呼“表决后再读”者。

副议长:方才所说是逐章表决。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请议长说明分章表决或逐条,先表决一下。

一三九号(汪议员龙光):这个不必付表决,因为分章表决与逐条表决无异,比如分章表决,到异议多的地方还是得一一表决,岂不是一样吗?

七五号(长议员福):本议员看无论分章或逐条表决,均可不用。比如秘书官读毕一条,请议长问诸位有无异议,如无异议,即请秘书官接续朗读就是。

副议长:十七条有无异议?

众议员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接续朗读十八条至第四章二十二条。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27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接续朗读第五章第二十三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议员: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二十四条。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这一条要声明,因为规定刑事诉讼五百零八条,所以没有删去。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二十五条至三十六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章三十七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十年未满”与“十年以下”有无分别?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十年未满”是不到十年,“十年以下”九年、八年都是。比如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亦算十年未满,到正月初一日连十年都在里头。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本员要质问一句,几年以上几年以下,多少元以上多少元以下,判决例是否已有规定一定不易之程度?若判决例没有规定,审判官以何为标准?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几年以上几年以下,多少元以上多少元以下,系审判官自由伸缩之范围,自与从前大清律有不同的地方。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判决例要是没有规定,怕是处断时有轻重不同。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刑律条文上已有规定的。

一一七号(雷议员奋):刘议员、高议员所讨论的不在三十七条范围之内,暂时可以不必讨论。

副议长:三十七条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三十八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628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三十九条。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刑事诉讼法上载宣告法有二种,一种是文书宣告,一种是口头宣告,但是刑法上用“回报”字样较妥,不必用“宣告”字样。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本来改成一律是好的,不过这个“宣告”所用是很习惯的,“回报”是分外的难懂,宣告是口头的宣告,送达是文书送达,这差不多的文理。现在刑事诉讼法没有颁布,所以用此种名词亦无所不可。

一三六号(王议员廷扬):宣告后罪乃确定,在法庭公开,所以必须宣告,大家都知,非特谕知犯罪者而已。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请议长付表决。

秘书官(曾彝进)再朗读第三十九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一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议。

百九十号(吴议员赐龄):拘役不得在一日以下,罚金不得在一元以下,与第七章拘役二日未满一日以上罚金银一元以上复赘。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这是沈议员林一提出来的,如果屡次犯罪,罚金不到一元、拘役不到一天,不能宣告是半天、是半元,恐怕有九毛钱之罚金的时候,那到《违警律》里头丢了。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二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三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有声明的话,这“或巡警官署拘役所”八个字,拟删去,因为刑事诉讼[律]没有规定,可以不必加这八个字,请议长咨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29询本院可否删去?

众呼“赞成”。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四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五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六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七条。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要声明一句,这个四十七条与四十六条有分别。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八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四十九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副议长:今天晚上拟开夜会,众议员赞成否?

众呼“赞成”。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条。

八六号(喻议员长霖):“喑哑”不如“聋哑”,因为“聋哑”本是两种性质。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声明因为“喑哑”是天生的一种人,所以不能受教育;要是“聋哑”是有病生出来的,不见得没有受过教育,所以改为“喑哑”,限制严一点。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九章第五十一条。630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魏议员有修正案改为“代(百)[白]”,可是没有采用。

六三号(魏议员联魁):因为代首旁人也行,所以本议员有这个修正案。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旁人代首还是本人的意见,究没有区别。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二条至五十五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一章第五十六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一三六号(王议员廷扬):草案褫夺公权之条文何以删去?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本来是这回草案没有用这个主义,法典股第二次议决按第一次草案,后来从新讨论,从新请特派员到会,因为这个主义采用有不方便的地方,若是三犯就没有法可加重,岂不变成空文了?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七条至六十二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二章缓刑第六十三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一三六号(王议员廷扬):还有罚金不在缓刑之例一项,何以缘故?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因为犯了罪既定了罚金,就是受了处分了,所以没有在缓刑之列。

众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六十四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三六号(王议员廷扬):这个第一项缓刑期内,似应更犯罪受徒刑以上之宣告者,今止定拘役以上,似乎太刻。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这个更犯是从前犯过罪的人,因他在缓刑之列,所以无须宣告。

众呼“无异议”。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31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六十五条至六十八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五章时效第六十九条。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本员要声明一句,这个地方虽于原案稍有修正,然而其意思与期限,还是同原案一样,昨天政府特派员已经报告了,不过声音太小,诸位没有听清楚,所以本员再报告一声。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七十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七十一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七十二条。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请再念一遍。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本员再声明一句,原来是“搜索”,后来政府特派员说在刑事诉讼[律]上都是用“侦查”,所以于刑律上也改用“侦查”。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侦查”两个字意义相同,(到)[倒]不如用“搜索”两字似为妥当。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侦查”二字包括两件事情,因为罪人逃亡不肯到案,就须用侦查的方法;若既已到案,就得查办,所以是两件事情。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侦查”两字不如“搜索”两字明显,据本员的意见.还是用“搜索”两字为妥。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与一零九号、七三号同时发言,声浪嘈杂。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请议长付表决。

一三四号(余议员镜清):本议员以为无须表决。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不付表决,如何知道赞成、反对的人数呢?

副议长:赞成第七十二条者起立。

众起立赞成。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方才表决起立的是少数。632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副议长:请反对者起立。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搜索同侦查是两件事情。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本来是两件事情。

副议长:朗读政府修正案第七十二条改“搜索”为“侦查”。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政府修正案第七十二条。

副议长:请反对者起立。

五二号(毓议员善):今天在场人数总共多少,请议长宣告。

副议长:九十五位。

五二号(毓议员善):九十五位,不到三分之二怎么能开会?《资政院院章》不到三分之二不能开会,既不能开会,怎么能表决?如果议场之外的人可以算数,则资政院以外的人也可以算数。

一七六号(罗议员其光):请议长命秘书官将各议员在股员室的请来。

五二号(毓议员善):《新刑律》非常重大,若人数不足,万不可即付表决,草草通过。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今天是初七,距闭会期还有三天,能否议完?要照这样可是一定不行的,应当有甚么法子维持一下子?再者各位议员到了三点钟才到,过了三点人又走了,人数不够三分之二,不能开会,一天所能开会时候不过一二点钟,真是可惜。

八六号(喻议员长霖):汪议员所说的请大家注意就是。

一三五号(郑议员际平):现在开议已久,各位议员纷纷出场,不如请议长宣告休息。

一一七号(雷谈员奋):请议长宣告休息三十分钟,但是现在人数不足三分之二,休息后人数恐仍不足三分之二,不如请议长命秘书官到股员室先查一查人数看,如果两处合计人数还不足,今天不能开议了。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本议员很赞成雷议员的话,若是人数不及三分之二,休息后仍是不能开议。

副议长:现在休息一点钟。

下午六点零三分钟议事中止。

七点四十五分钟接续开议。

秘书长承命报告:方才查点人数,本日到会共有一百一十一位,在场人数有一百零六位,还有五位在预算股员室赶编预算总报告,俟表决时就到议场。现在将近闭会,所有请假议员多半不能再来,现计丁忧回籍、请病假辞职共计三十七位,除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33三十七位外,现在场人数已足三分之二。

法部特派员(邵从恩):法部前奏请交议之《承发吏职务章程》,现各省审判厅开庭在即,此项章程急于要用,请议长知会法典股,提前审查,总望于本会期内成立才好。亦知闭会在即,法典股颇忙,然此项章程甚简单,审查较易。

副议长:可以提前审查。

副议长:现在开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七十二条。

副议长:此案先已表决,因人数不足,现在是否应再付表决?

众呼“请再表决”。

秘书官(曾彝进)再读第七十二条,改“搜索”为“侦查”。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七十三条至八十二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八十三条。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头一回改为“官署”,后来因为官署就是公署,且公署可以包括官署,故改作“公署”。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八十四条至八十五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八十六、八十七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八十八条。

六三号(魏议员联魁):第八十八条笃疾内毁败视能、听能云云,是毁败两眼两耳,抑毁败一眼一耳?如指一眼~耳,科罪未免太重。又一肢本是废疾,未便列入笃疾内,其废疾内减衰视能、语能、听能,以何为标准?又废业务至三十日亦为废疾,至少须科三年徒罪,亦未免过重,可否仍照中国旧律及各国普通法文,笃疾、废疾以一事、二事为断,废业务至三十日一层亦以轻微伤论。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魏议员提出的意思也是很好,这个是有区别的。瞎两眼、聋两耳是毁败视能、听能,瞎一眼、聋一耳是减衰视能、听能,毁败是全失其能力,减衰是减少其能力,刑律草案上亦不是一样。634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六三号(魏议员联魁):毁败是不是全然毁败?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全毁败了是毁败两耳两眼,至于说有甚么区别砹伺,也是有的,这个第五款、第六款是有区别的,第五款是内伤,第六款是外面变更容貌,这是有区别的。至于说处分太轻,他已毁败衰减一切,生计都没有了,若加重处分,似乎不当。

六三号(魏议员联魁):这第五、第六款都是说三十日以上,何以知其为三十日以上呢?三十以上有何标准?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所谓三十日以上,是以医师诊断证书为凭,是有标准的。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八十九条至九十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九十一条。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这个范围太宽了,要修正一下。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这一条是为尊重皇室起见,所以有这个规定。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九十二条至九十四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九十五条。

百九十号(吴议员赐龄):请问审查长,这一条所指是故意犯还是过失犯?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是过失犯。

百九十号(吴议员赐龄):既是过失狍,何以有罚金?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凡是过失犯、故意犯,都有罚金。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九十六条至百十七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35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百十八条。

六一号(陈议员善同):原案的规定在中国内尚属可行,若是在外国范围内,恐现在我们的权力还达不到。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因为帝国臣民在外犯罪者得适用帝国法律,虽在外国受处断,而在名义上还是受本律处断。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百十九条。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照第十九条减轻一等,所以将徒刑一等减去。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百二十条。

百六十号(王议员绍勋):不敬之行为是怎么样?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九十条与九十三条都是一个样子(读原案)。口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百二十一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百二十二条。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这个照三百零七条加重,三百零七条是对于平人的,这是对使节者。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百二十三条至百二十五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百二十六条。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其他国章,比如他们外国徽章赠于中国者算币算?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这个是不能算的。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国章、徽章不同,国章是代表外国的意思。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百二十七条。636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百二十八条。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照日本刑法一百三十四条,他的规定是因为违背本国局外中立之命令,现在这条到底是本国局外中立还是外国局外中立?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外国命令不能到我们中国来,这个自然是本国的局外中立。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百二十九条至百五十四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五十五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这第一百五十五条修正案四等有期徒刑定得太重,应该还是照原案为是,处五等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副议长:现在邵议员倡议要把四等有期徒刑减轻一等,改为五等有期徒刑。众议员赞成否?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减轻一等本属可行,但这一条若减轻一等,下一条亦应减轻。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本员的倡议有人赞成,请议长把这个倡议付表决。

副议长:现在由秘书官朗读邵议员的修正案。

秘书官(曾彝进)承命朗读邵议员羲的修正案,改四等以下为五等以下,三百元为一百元。

副议长:邵议员修正案已由秘书官朗读过了,现忖表决,请赞成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一六四号(陶议员毓瑞):“不论有无事实”这一句可以删去。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五十六条至一百八十条。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37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八十一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九二号(林议员绍箕):请问宪政编查馆特派员,减轻徒刑这所指三等人有轻重没有?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请贵议员再说一说,听不清楚。

九二号(林议员绍箕):请问减轻徒刑这三等人之中,有轻重分别没有?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照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律,其中有点分别。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八十二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六八号(文议员溥):这一条有既决、未决之分,则所定之罪是指已决而言还是未决而言呢?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这一条是指已决而言的。

六八号(文议员溥):既指已决而言,则现在合同一起,审判官将何从而定?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已决是处二等有期徒刑,未决是处四等有期徒刑,可以这么解释。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八十三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八十四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副议长:第一百八十五条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毕。

~七八号(高议员凌霄):这一项仅指在城镇人烟稠密之处放火而言,范围太小,不能(该)[概]括,比如在乡村偏僻之处,其放火事亦尝有的,岂可无罪?据宪法大纲法文,不规定之行为不为罪,本员意见,此第一款“城镇之下”宜加入“乡村”二字,方不遗漏。638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因为乡村地方亦有人烟稠密之处,所以还有这一句“偏僻之地不在此例”,这么一来,凡乡村人烟稠密的意思已包括其中了。

副议长:还有异议否?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

副议长:有无异议?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请问法典股审查长,这“营造物”三个字有根据、没有根据?本员意思,这个地方所谓营造物,即寺院、戏场、旅店等都是人烟稠密之处,包含在内,但是日本所谓营造物,在法律上有定义的,有界限的,不是随随便便都可指为营造物的,如以戏场、寺院、旅店等等名目都指为营造物,将来恐有窒碍的地方。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因为《违警律》上是营造物,所以这里亦用“营造物”三字。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本议员以为“营造物”三字是日本的名词,传入我国已久,以我们脑子里头觉得这“营造物”三字狠熟,遂不仔细辩别他了,(规)[现]在本员有个倡议,拟改为“建筑物”三字,诸位以为何如?

宪政编查馆派员(许同莘):所谓营造物因有营造的意思在内。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日本所谓营造物者,因在行政法上有行政权的,这个范围甚窄。现在照特派员的意思是包括建筑而吉,所以“营造物”三字必须改正。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凡公所、学堂、宿舍都可称为营造物,可是这个都是从日本习惯上来的。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本员的意见,中国所谓“营造物”三字,与日本所称“营造物”之性质不同。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本员倡议“营造物”为“建筑物”,诸位议员是否赞成?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日本所谓营造物有一种行政权的,而我们现在以戏场等指为营造物,则此营造物之性质全然不同。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本员已经说过这三个字因《违警律>上亦如此,所以本股员会亦用此三字,免得两歧。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违警律》上虽有这三字,然《新刑律》不必强同,并且《违警律》将来亦可以改的。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39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营造物可以包括建筑物,而建筑物不能包括营造物。

(某议员):营造物范围小,在法律上解释,凡有权利的不能算营造物,现在照我们中国解释是不对的,将来恐有许多争议,何如把它改为“建筑物”?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籍议员要将“营造物”改为“建筑物”,是三读时候修正字句的事。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不过现在改正之后,将来免得再行讨论了。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这个营造物即是建筑物。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本议员的倡议大家是否赞成,请议长付表决。

副议长:籍议员的倡议要把“营造物”三字改为“建筑物”,倘有三十人以上之赞成即作为议题。

议员有呼赞成者。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请议长再付表决,看到底有三十人以上没有?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本员还有个质问,这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五项里头,学堂、工厂等名目都列入,独汽车、船舰等反不规定,照日本的刑法,凡防火条文之中,车船等等都一一规定,因在车、(厂)[船]中放火等事很多,关系生命财产很大,所以都规定条文之内。现在宪政编查馆编订法律之时,何独车、船等名目不规定在内呢?抑还是否以“营造物”三字即包括船规、汽车等在内也?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这一百八十六条原文亦作为营造物,且这营造物就是建筑物的意思。

副议长:“营造物”改为“建筑物”,请赞成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副议长:多数。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本员要声明一句,既然“营造物”改为“建筑物”,凡法律上所有“营造物”字样要一律改为“建筑物”才好。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营造物”既改为“建筑物”,凡轮船、汽车等亦应该在此处规定,因为这个关系很大,请议长咨询本院有无赞成本议员的倡议。

副议长:此节请股员长修正字句时再行斟酌。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本议员倡议加入轮船、汽车,不是字句的关系,现在一百八十六条第五项“营造物”既改为“建筑物”,这个轮船、汽车自应载在里头,请议长咨询本院决定之。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请贵议员注意,“放火”岂不是有“破坏”的意思么?640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放火”有时还要伤人,岂“破坏”二字即能包括吗?

一二三号(江议员辛):请议长付表决。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放火亦是破坏行为之一,请贵议员注意。

一九三号(顾议员视高):“破坏”二字已经包括放火在内。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高议员的倡议是注重在交通的,然于交通未便之时,定罪未免太重。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长江一带的情形,想诸位亦都知道的,这个拔手放火把轮船烧起来的事情是很有的,现在是交通时代,所以本员有这个倡议。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营造物”既改为“建筑物”,则轮船、汽车自应加入。

一七八号(高议员凌霄):政府特派员既赞成本员的倡议,请议长咨询本院第五项里头应加入“船舰、汽车”字样,日本刑法第四百零五条亦是专规定此项之罪。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本员不赞成如此规定,我们虽仿照日本,然不能一概抄袭日本的。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本议员再四思维,说句平心静气的话,这破坏与放火是两件事情,比如放火有时伤人,而破坏不过财产上之丧失,纵或有伤人命,而罪仍有轻重。因放火难免不连累别人,而破¨、4、必有这样的事,所以是两样的。既是这个样子,高议员昀倡议,本议员也赞成加上,不过本议员以为不应当加入第五项,应另设一项,诸位以为如何?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籍议员倡议增补一百八十六条之第七项毕,问籍议员是否加此一项。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大旨如此,其文字俟三读时再行修正。

副议长:籍议员倡议,众议员赞成否?

众呼“赞成”。

副议长:现在表决籍议员倡议加一项,赞成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

副议长:多数。现由秘书官朗读一百八十七条。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一百八十七条。

副议长: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八号议场速记录641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一百八十八条。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此条“所有”两字是否应删去?

百三十号(刘议员景烈):“所有”两个字已经删去了。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没有删去。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如未删去,则“所有”两孚包括太广,而此条刑法未免太重。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所有”二字系民法上所有权范围,亦未见得太宽。

一一七号(雷议员奋):邵议员的倡议,因为原案所载放火毁他人所有建筑物、矿坑,可以包括在内,今修正作为所有物,似乎没有范围。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请雷议员再说明两样的理由。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原案称“物”,修正案称“所有物”,所有物是所有之物,原案没有“所有”两字,而修正案有“所有”两字。总之,此两条皆无标准,譬如缩小言之,一张纸、一管笔都是所有物,若被焚去而即处以刑,有是理乎?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查三百六十一条所规定的,也是处以三等有期徒刑,如果说这条重,那条也是重。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本员倡议这条请议长再付股员会审查,定出一个确实标准。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此条重在一等或二等有期徒刑,并不重在“所有”二字。

一三七号c邵议员羲):问所有物是否指矿坑以外之物而言,抑与矿坑相连带之物而言?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看一百八十五条就明白。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看这条文,矿坑总是一个物,不能与寻常物相比。

副议长:此条所指之物,一张纸,一管笔都在内。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请看一百八十三条所指的物是矿坑以外之物,所以不是处三等有期徒刑,是处四等有期徒刑或拘役。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许同莘):放火的罪很重,无论烧毁什么东西,都是最危险的,所以这条定四等以下有期徒刑或千元以下罚金,却并不重。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放火烧矿坑与本员所说放火烧他人所有物这个意思是两样。642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七三号(汪议员荣宝):不是的。这条所有物是专指矿坑以内之物,一张纸、一管笔是别的事情,不在此限。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这条把“百元以上”四字删去就可以了。

一零九号(籍议员忠寅):本议员有个倡议,这条应改为“凡放火烧毁一百八十六条各项所规定他人所有物”,看大家意思如何?

众呼“赞成”。

一三四号(余议员镜清):这条关系重大,请议长再付表决。

副议长:此条异议既多,只好再付审查。

众呼“赞成”。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一百八十九条至二百零四条毕。

副议长逐条问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一三五号(郑议员际平):现在人数不够,大家讨论粗心得很,《新刑律》关系重大,岂能草草通过?(拍手)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今天再读己到二百余条,不为不多,若从此念下就念完,这点钟也还是念不完,请议长宣布展会。

副议长:现在展会,明天仍照常开会,请各位早到。

下午十点半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