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十五号议场速记录
内容提示:本次会议因资政院具奏湘抚侵权违法而上谕无任何处分,导致弹劾军机案之发生。有议员指出,国家法律可以随意变更,则本院议决之件毫无效力。既毫无效力,则资政院可以不开,凡属立宪应办的事,各省谘议局皆可以不议,就是天天说立宪,亦是假立宪,何救于亡?更有议员沉痛指出,资政院为遵守法律的地方,若是督抚与政府不守法律,便可以通融办理,这就是本院人目无法律,这就是亡国之渐。本来议员请军机大臣就湘抚案来院答辩,但军机大臣不来,双方遂陷入僵局,导致弹劾案发生。议事日表所列之事全部搁下未议。
宣统二年十月初八日下午二点钟开议。
议事日表第十三号:
第一、《著作权律》议案,再读;
第二、地方学务章程议案,三读;
第三、修正报律条文议案,股员长报告,续初读;
第四、湖南禁烟会议案,股员长报告,会议;
第五、广西限制外籍学生核议案,股员长报告,会议;
第六、江西统税征收洋码核议案,股员长报告,会议;
第七、云南盐斤加价核议案,股员长报告,会议。
秘书长承议长命报告:今天议长因病不能到会,请副议长照章代理。
副议长:今天议员到会者共一百三十二人。
副议长出临议台宣告:本院具奏湖南巡抚发行公债一拆,现在已奉上谕,请议员起立静听。
副议长宣读上谕。
众议员起立静听。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有倡议事件。
副议长:请发言。156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这回湖南公债事体请旨裁夺,现在已经奉旨,一点处分都没有。既有军机大臣署名,应该处分而不加处分,我们须请军机大臣出席说明理由。就是一个御史参一个督抚,亦不至如此无效。资政院全体议决之件如此无效,何必设立资政院?(拍手)并且这件事体是侵权违法的事体,一点处分没有,以后侵权违法的事更多。若是无处分,将来资政院就可以不核办这种事体了。(拍手)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不但没有一点处分,并且不提及应交谘议局议决,试问这个章程应否实行?(拍手)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既然如此,资政院何必设立,谘议局又何必设立?
一四九号(罗议员杰):这个公债案不但关系湖南一省,是关系全国。上谕既断定督抚是疏漏,向例官吏疏漏有疏漏处分,即照“疏漏“二字,亦应该有处分,何以独无处分?(拍手拍手)立宪国精神全在法律,督抚违背法律而不予处分,则资政院可以不必设,谘议局亦可以不必办,宪亦可以不立。(拍手拍手)
九三号(席议员绶):杨抚侵夺权限违背法律,只以“疏漏“二字了之,未免不成事体,请议长咨询本院议决,再行具奏请旨裁夺。
一零七号(李议员榘):湖南发行公债案,湖南巡抚处分不处分.本出自君王大权,资政院不能过问。不过这件事当初湘抚不交谘议局议,以具奏钳制人口,是湘抚蔑视《谘议局章程》,欺罔朝廷。至于度支部,就应据《谘议局章程>议驳,度支部率为议准,是度支部蔑视《谘议局章程》,欺罔朝廷。我皇上、我摄政王遇事取决廷议,此次谕旨确是军机大臣所主持,然度支部核议奉旨允准,试问《资政院章程》、《谘议局章程》是否奉旨依议?推其原因,各省督抚办事不过信用一二幕府,[幕府]欺罔督抚,督抚即以之欺罔朝廷,行政大臣不过信任一二部员,部员欺罔行政大臣,行政大臣即以之欺罔朝廷。(拍手拍手)如果朝廷可以欺罔,不但我们资政院议决之案都可取消,近今朝廷所定新法律都可以取消。此次督抚侵权违法只以“疏漏”二字了之,没有处分,将来资政院所议决之事件皆失效力,所以本议员对于军机大臣署名甚不满意,须请军机大臣出席说明理由。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按各国虽有法律、命令二者,若非紧急时候,则命令(不)不能变更法律,此各国立法之通例。试问《谘议局章程》能变更不能?能以命令变更不能?据本议员意见,一定不能以命令变更的。既然不能变更法律,我皇上尚在冲龄,我监国摄政王虚心采纳各事,多注重于军机大臣,而军机大臣何以烈命令变更法律,致乖我皇上、我监国摄政王法治之盛意?前日国会的事情亦并非允准本院之陈请,既然如此,应请议长请军机大臣到会,由本院质问,资政院是否还要设立?谘议局是否还要设立?督抚侵权违法,资政院议决可以无效,则谘议局一方之无效亦不言而知。我们议员二百人毕竟为何事而来,请该大臣答辩。(拍手)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敬(译)[绎]上谕“疏漏”二字也,是怪湘抚不曾先交局议的意思,即隐认不交局议便是侵权违法的意思,我们要求一面以为既属侵权违法,就应加以相当的处分。不处分出自圣裁,非人民所得置喙,惟副署之军机大臣处于可以力诤之地位,而不力诤,殊为失望。盖力诤之点,不在必予以处分,而在仍饬其交议。公债事件必交谘议局议决,此种法律,朝廷既确定于前,而此次上谕谓自后应交谘议局议决者仍饬交议,复斤斤申明于后,何以单单独全湘抚杨文鼎一人逃出法律以外?本员之意,上谕既斥为“疏漏”,应再行具奏,请饬湘抚仍交局议,补其疏漏,庶可以保圆法律。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中国就是被“疏漏”二字所贻误的。(拍手)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试问《谘议局章程》应否实行?应否去年实行?如系去年实行,就不应不交谘议局议决,此湘抚不加处分,犹可谓赏罚为皇上大权,资政院不能干预;若不交议,则谘议局可以不设,资政院亦可以不开。以无法律芝可守,虽日日开议,亦终(无于)[于无]效也。
九三号(席议员绶):《谘议局章程>原是法律,杨抚不应变更法律。
一五六号(彭议员占元):湖南发行公债有何效力先不必说,我们资政院议了四十余日,仅仅议了三案,而三案又全失效力。第一广西巡抚侵权违法我们议决失了效力,第二请速开国会亦失了效力,第三湖南巡抚侵权违法又失了效力。试问资政院还有效力没有?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彭议员所说本员很赞成的,资政院一点效力没有,第一次议决的广西巡抚案,第二次议决速开国会案,第三次议决湖南巡抚应加处分案,都没有一点效力。既然无此,我们资政院可以不议。(拍手拍手)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谘议局章程》为先朝所定之法律,人人所当遵守,断(以不能)[不能以]命令变更先朝之法律。且先朝立宪谕旨,一则日庶政公诸舆论,再则日好恶同民,今政府处处不顾舆论,是好民之所恶,恶民之所好,究竟国家要立宪不要立宪?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政府纯是不采舆论的,既然不采舆论,资政院就可以不开,亦可以不必立宪。(拍手拍手)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本议员刚从湖南来,昨天才到,湖南公债事件谘议局很愤激的,各省谘议局很注目的。因为督抚目无朝廷的法律,历以呈请我们资158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政院核办。本议员在湖南(起)[启]程的时候,一般人民对于此事以为既交资政院议,必有效力,不料此案仅以“疏漏”二字了之,此系军机大臣袒护督抚之所致。国家法律可以随意变更,则本院议决之件毫无效力。既毫无效力,则资政院可以不开,凡属立宪应办的事,各省谘议局皆可以不议,就是天天说立宪,亦是假立宪,何救于亡?(拍手)最可恨者,行政大臣任意蹂躏资政院、谘议局章程,万一人心解体,何以立国?现在国家救亡之法,好在人心未死,不避刀斧,敢于直言。今本院议决之案既无效力,是军机大臣有意隔阂上下,危害国家,岂是朝廷立宪之初心?岂是实行立宪之办法?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今天总要请议长请军机大臣出席答辩,别项事情暂刻可以不议,就议决也是无效。
副议长:今天军机大臣不能到院,我们一面开议罢。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军机大臣不出席答辨,我们静坐以待。
一六七号(王议员用霖):侵权违法本是一个大罪名,有此罪名即应有处分,《院章》二十四条规定只有审查属实照第二十一条办理之文,并无作何处分之文,亦无不得有处分之文。但就事实上论,既有此罪名,即当规定此项条律。所谓请旨裁夺者,不过谓交议处、不交议处,是由自皇上大权,并非谓有裁夺之文即可不定此项条律也。若不定此项条律,以后督抚侵权违法亦不惧怕,议员所议决之事终归无效,请议长交法典股员起草,赶紧规定此项法律议决上奏,以后对于侵权违法之案方有所依据。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方才王议员说的话是很好的,但是第一层就是广西议决案,该抚没有加出处分;第二层请速开国会,因各省督抚上奏方缩短三年,我们资政院的原案一点效力没有。今天议到湖南公债事情,又并未加以处分。本院以后议事实在很难,所以要请军机大臣到会说明,到底是否违背法律,我们当坐以待之。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待军机大臣说明资政院还要不要,谘议局还要不要,钦定章程要不要,说明之后方好开议。本院议决三案,第一广西案件,该抚既无处分而日升迁;第二国会具奏,是采取各省督抚之电奏,并没有听取资政院代达人民之陈请。此次湖南公债上奏案又如此了结,据本员看,资政院全可不要,且御史以个人之资格随便上一折奏或可有效,至于全体议决的事件反为无效,可见中国立宪到底是靠不住的。(拍手)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军机大臣不到我们不散会,先将此事解决,然后再议他事。
九三号(席议员绶):从速打电请军机大臣赶紧来院。
一七七号(李议员文熙):各省谘议局所议的事情,因未设立资政院,无主持机关,所以通通没有效力。现在我们资政院既经成立,当使谘议局通过的事,当稍为伸展其力量,然所伸展的力量,并不是出乎法律之外,仍是就章程规定内求正当之解释。各省督抚的意思尚不以谘议局为然,每于谘议局范围内应议事件并不交议,公然实行。若不实加惩处,于立宪前途大有妨碍,将来虽开过会,都是无用的。
百八十号(刘议员纬):方才各议员主张请军机大臣出席答复,本员很赞成的。昨日审查湖南巡抚发行公债一案违法侵权毫无疑义,在该省巡抚何尝不知此案应交谘议局议决,既不交谘议局议而径请度支部主持者,是只知有度支部而不知有法律也。在度支部亦何尝不知此案应交谘议局议决,然不饬巡抚先交谘议局议而径行出奏者,是只知有湖南巡抚,不知有湖南谘议局,不知有湖南谘议局之法律为朝廷所设法律也。既经资政院具奏,何以“疏漏”二字了之,并不加该省巡抚以疏漏之罪?试问军机大臣是否有署名之责?若以湘抚为是,则不加以“疏漏”二字;既加“疏漏”二字,则巡抚明明违法侵权也可知。明明违法侵权.竟等于无罪,是军机大臣只知有度支部、有湖南巡抚,不知有湖南谘议局、有湖南谘议局之法律为朝廷所设之法律也。湖南巡抚、度支部、军机大臣,似此违法侵权,不惟不愿速开国会,即此资政院、谘议局之权限,亦必概行破坏而后已。资政院及各省谘议局虽具完全精神,提出各种议案,恐亦终归无效。此种现象,本员甚为宪政前途危也。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现在政府只知道有督抚,不知道有舆论。然则本院议员都可不要,可以请督抚来议就是。(拍手)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中国不顾舆论,不守法律,就可以不必立宪。
一一二号(陈议员树楷):请军机大臣出席答辩,本员是很赞成的。处分湖南巡抚侵权违法,此属国家大权,我们不必要一定诘问,惟《谘议局章程》亦是国家钦定的。按《谘议局章程》,凡关系公债税法事件都要交谘议局议决,因为要斟酌地方情形,即是庶政公诸舆论的意思。现在不问其处分不处分,惟问该省公债已否取消,若仍照度支部议准之件办理,则《谘议局章程》全无效力,所谓公诸舆论亦毫无价值,至于处分其侵权违法还是其次,必须要军机大臣出席答辩为是。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试问湖南公债发行之后,将来是什么人还?若是湖南巡抚,还毋须再说。若是归湖南人,还木应不交谘议局议。(拍手拍手)
一零八号(刘议员春霖):湖南公债一案,巡抚之侵权违法,已经议场公决。160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既系侵权违法,而只以“疏漏”二字了之,我呈上、摄政王对于臣民一视同仁,毫无成见,所以“庶政公诸舆论”一语屡见于上谕,今资政院所议决的,不能不算舆论,现在何以忽然不公诸舆论呢?本议员想,造成这个原因的,就在军机大臣。(拍手拍手)军机大臣所以要使资政院议决的事无效力,因为军机大臣有意侵资政院权,违资政院法。(拍手拍手)借此议案以为尝试,看这个核议案上奏无效,我们资政院议员之核议案以后更无希望的。(拍手拍手)推原军机大臣的本意,不过借此稍示其端,且看资政院(政)[之]权之可以侵不可以侵,资政院之法可以违不可以违。若本院不复质问,便是默示承认。默示承认之后,恐军机大臣对于资政院侵权违法之事必相逼而来,所以今天休会,要求军机大臣出席答辩。这是正当办法,请议长咨询本院公决,但得大家赞成,就可无庸讨论。
九五号(宋议员振声):请议长速用电话请军机大臣来。
副议长:军机大臣今天恐怕一定不能到,似乎还是一面开议的好。
一八九号(冯议员汝梅):湖南事情经资政院议决无效,可见军机大臣是侵夺资政院权限了。
九三号(席议员绶):杨抚侵夺权限违背法律,谕旨责以“疏漏”二字,即疏漏亦有应得之处分,查御史江春霖奏参江西抚台冯汝骥、安徽抚台朱家宝,一因疏忽,一因漏未声明,均奉旨交部议处。今湘抚兼二抚之罪,谕旨未交部议处。请议长咨询本院议决,再行具奏,请旨裁夺。
九三号(席议员绶):易议员的话本议员很赞成的,请议长打电话请军机大臣来质问,这质问原是法律上的事,如果不来,我们即照《院章》可由总裁、副总裁请旨裁夺。各省督抚违背法律,应定以相当之处分,然后法律方可实行。
一四八号(陶议员峻):资政院的章程、谘议局的章程就是朝廷的法律,这个法律也不是军机大臣的法律,也不是督抚的法律,也不是百姓的法律,是皇上的法律,所以无论何人都当遵守。若不遵守法律,就是藐视朝廷。资政院之保护法律,就是尊崇皇上。若不能遵守法律,就是无以对皇上。本院议员应当遵守秩序,静候军机大臣到院,以便质问,本院不可自己违背法律。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请军机大臣出席答辩是人人赞成的,但是军机到与不到,不能必定。即是到了,与他辩论一场,也没有什么效力。本员意思,还是一面用质问书请他答复,一面出奏,请朝廷仍饬湘抚交议。若再无效力,是朝廷知有督抚不知有人民,这资政院就可以不开了。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我们总要问明政府对于资政院、耐于谘议局到底如何。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资政院是议院的基础,在外国也有这个事体者,如俄国第一次开会,对于国家有关系的事情,要求政府甚为激烈。本院因为国家的事情要紧,如果一事无效,以后的事就全然无效,所以请军机大臣来院质问明白,然后开议,议出一件,才有一件之效力。
一四九号(罗议员杰):自开会以来,花钱数十万,全院议员共费了多(小)[少]日子,所议决之案不过数档,光阴、金钱可惜。外间责备甚重,今日军机大臣不来答辩,所议的事都无效力,请议长速催来院,免费时日。
三五号(议员曾侯爵):请军机大臣答辩,本议员是很赞成的。督抚侵权违法,就可以“疏漏”二字了之,若是人民违背法律当如何?我们资政院合王公世爵士庶官绅将近二百人议决出奏,当不及一御史之权力,不知是何意见?所以总要军机大臣来院说明,俾各议员可以明白。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今天不必讨论,但问议长能请军机大臣到院不能?
三五号(议员曾侯爵):请军机大臣来是很好的,还有一件事情,我看这个事议长可以咨询全院的人斟酌~切,详详细细发一个折子,将昨天的事情一并具奏。本院有个折子,就可以有个根据,不然没有根据,如何办法?请议长咨询本皖的人。(语未毕)席绶、陶镕、易宗夔数人群起辩驳,议场骚然。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今天的事两言可决,督抚可以侵权违法,军机大臣可以侵权违法,我们议员不敢侵权违法,我们静候军机大臣来院,不必散会。今日议事日表所列之事,还可以改作第二次开议的。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请议长即刻请军机大臣到院,大家可以暂时休息。
副议长:一面开议一面请军机大臣到院,但军机大臣能否到院,本议长实不敢说定。
某议员:军机大臣不到,不能开议。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并不足不开议,我们按照次序先请军机大臣来答复,然后再议别事。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我们坐到这里不要出外休息,督抚侵权违法不要紧的,我们议员若是侵权违法,这就了不得了。
一零八号(刘议员春霖):大家不必多发言,多发言徒耽误时间,就请议长快由电话请军机大臣出席罢。
百九十号(吴议员赐龄):请议长不要迟疑,议长应为议员谋利益的,已经大家决定,军机大臣不出席不要开议。
各议员肃坐约三十分钟之久。162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副议长:军机大臣现已散值,我们于下次开议时再请军机大臣到院何如?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请军机大臣首座庆亲王来院,军机大臣首座我们认他当作立宪国之内阁总理大臣。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请登台发言。
九三号(席议员绶):现在静候军机大臣,请不必发言。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本员言论自由,如果我发言有错,各位议员尽可辩驳。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我们中国向来无有法律,所以才贫弱到如此。自皇上设立资政院、谘议局,方有个立法机关,我们要再不好好保守法律,危亡就在旦夕了。所以本院议员言语激烈,并不是为一身一家之计,实为中国大局存亡之计。看中国历史所载,历代诸侯尾大不掉,都是不遵守法律之故,诚足为前车之鉴。这样看来,朝廷甚愿督抚遵守法律。现在我们中国民不聊生,全由督抚不遵守法律所致。只就两件事说,一是命案。试问命案一出,哪一个州县是能为民伸冤的?民冤不伸,势必上控,而督抚仍批回州县。或告到都察院,都察院仍是咨回督抚,督抚无非交发审处审讯,发审处都是他的属员,对于上司的命令谁敢议驳?以致一百条命案,并无一条可以给百姓伸冤。一是盗案。试问盗案一出,被盗之家报案要花钱,出差要花饯,购线要花钱,不知花费多少钱,方能将盗获捕,获之后由州县解送府道臬司,以至于督抚衙门,处处均要花钱。所以州县不敢捕盗,以致盗贼横行,所谓养痈遗患,百姓有冤莫(大伸,)[伸,大]约一百条盗案,未报者十居八九,已报者总不到一二。迨至冤气充塞,一遇强梁之徒,揭竿而起,民皆响应,以至不可收拾。就这个样子看来,实在可怕。这都是因督抚不守法律,州县方敢如此。这个情形,朝廷及政府未必尽晓,现在有资政院、谘议局可以稍达地方官吏的情形,想政府也必很愿意听资政院、谘议局的话。但本员还有两句话,可以表示并不是一味调和,就如日本变法很快,因为他政府大臣全是由外国学习法律回来的,所以议院以法律责政府,政府无不乐行。中国政府未到过外国,不到会场演说,若必请军机大臣到院答辨,虽是正当要求,但该大臣等因强迫到院,恐其心必很不舒服。如果军机大臣今日到院,我们可以把督抚违法、百姓吃苦之处一一告诉该大臣,并请该大臣等告诉皇上。万一他不能到院,本员亦有一个方法,可以再提出议案,请规定督抚违背法律侵夺权限应得如何处分,以昭炯戒,不得以“疏漏”二字了之。还有第二个方法,公债的事,本是中国之大害,本员已经说过,亦可以另外提出议案.自然可以取销。我国立宪是幼稚时代,所以本员陈说变通办理之法,固知此说不能人人满意,然按今日时势,不得不为此权宜之计,不知大家以为何如?
九三号(席议员绶):中国虽然是幼稚时代,然军机大臣不能说它是幼稚时代,请他来院把这个意思说明就是。
一四八号(陶议员峻):方才许议员所谓督抚的事情,政府未必尽晓,试问政府与督抚是否一样的人?是否一样办事?就本员看来,督抚即将来之政府,政府多半为前日之督抚,且平日大都目无法律,若使稍守法律,何至于有今日?资政院为遵守法律的地方,若是督抚与政府不守法律,便可以通融办理,这就是本院人目无法律,这就是亡国之渐,区区资政院如何能保全长久?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陶议员所谓政府与督抚不深明法律,本议员不敢谓然。若谓幼稚诚然不错,但督抚本行政之人,百姓违法就知道处分,自己违法反茫然无知。虽说是幼稚时代,然而法律总不能诿为不知,即不能不遵守。既不知法律,何以能做行政官员?只知责人不知责己,不能以幼稚谅之。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这件事情并不是资政院对于督抚的问题,是对于军机大臣的问题。因为将来国会开了,军机大臣要负责任,所以必请他来院质问明白,若此次不能质问,就甚议决之案均属无效。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请军机大臣到会把这个问题解决,解决之盾再议他事,他们一天不来一天静候,两天不来两天静候。
一零八号(刘议员春霖):刚才许议员演说,这一番委曲求全的意思,想为各位议员所深谅。不过本议员还有一点疑惑的地方,因为许议员的意思说我们据法律要求军机大臣,虽军机大臣外面不能如何,恐其心里很不舒服,但是我们资政院必要求着军机大臣心里舒服,还成个什么资政院呢?(拍手拍手)许议员又说应提出处分违法之议案,现在议决的案,军机大臣就不照行,将来无论再提出何等议案,一定是无效的。就是军机大臣将来侵权违法,也不过以“疏漏”二字了之。(拍手拍手)还是请军机大臣来院答辩,问他到底是何意思,将来别项议案才能解决。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请议长再行发电话,总要请四位军机大臣都要到院更好。
九三号(席议员绶):议长曾否已再打电请军机大臣?若今天不能来,可用文书去请明天来,若明天还不来,我们就等到后天,总要候四位军机大臣到院,我们质问后才能开议。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这是关系一国的事,实属重大,军机大臣更有何要事今天不能来?我们中国内政不修、外患日迫,都是由军机大臣及各省督抚违背法律所致。就是军机大臣、各省督抚不怕对先朝不住,我们人民还恐无以对皇上及164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先朝,所以不能任行政大臣违背法律以危国家。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这个问题不能解决,以后资政院所议的事都无效力,就请军机大臣奏明皇上解散资政院,免得空耽搁我们的时光。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似此无法律可守,不如就请皇上解散资政院,以便我们早早回去。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请诸位想一想,比如御史参一个督抚,也不至于如此无效。我们全院二百人的议决,反不如一个御史的效力,这个资政院尽可以不设了。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请议长不要迟疑,赶紧发电就是了。
九二号(林议员绍箕):现在议场人数不到三分之二,请议长宣告散会。
九三号(席议员绶):现在尚未开议,议员有出场吃茶者,何得便云散会?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现在静候军机大臣,到时开议,何得倡说散会?汝畏军机大臣吗?恐怕军机大臣来时无话可说吗?
副议长:我们可以暂行休息,候军机大臣来院,再行开议。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休息多少时间?
副议长:休息二十分钟。
副议长离席,各议员退出议场。
下午三点三十分钟议事中止。
下午三点五十五分钟接续入议场。
九三号(席议员绶):请问议长,方才少数人在楼上开秘密会议,究是何事?请议长宣告多数议员。
副议饫:方才并未开秘密会议,不过本议长请几位议员说话而已。今天就是军机大臣来院,也很迟的了,今天不能开议,还有文件可由秘书官报告。
九三号(席议员绶):不必报告。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请问议长,军机大臣到底来否?如议长担任来的,大家很愿意;如果不来,文件不必报告。
一四八号(陶议员峻):今天军机大臣能到很好,如果不到,请副议长会同正议长把这个法律不可不守的关系,恳恳切切与军机大臣说明,以后无论军机大臣、各省督抚都不可不遵守法律,若不遵守法律,就没有国家。各议员没有别的意思,是为尊崇皇上起见,为安靖国家起见。中国所以到此地步,就是种种不遵守法律的缘故。现在资政院是一个保守法律的总汇,不惟议员宜保守法律,即议长亦宜保守法律。议长当以法律关系国家存亡的利害,至诚相告,使彼此意见调和,以保国家的巩固。若不顾大局商量,政府抵制议员,致生冲突,恐不惟无以对天下人民,亦无以对我皇上也。法律之能守与否,实关系国家之存亡,请议长仔细思量,必不忍视为无关轻重之事也。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我们现在请军机大臣出席说明湖南巡抚应定处分的理由,我们资政院所议决的事才有效力。军机大臣今日想可请到,我们暂不开议,就在此默坐以待。
九三号(席议员绶):方才打电话请军机大臣都靠不住,要请议长指定几位议员轮流打电话去请军机大臣,军机大臣才知道今天情形。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席议员累言在楼上开秘密会,究竟是什么意思?请报告。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请代报告,方才议长所说不过怕请军机大臣不到,本员答以不必怕的,议员并没有激烈的举动,议员是遵守法律的。若不请到会,则今天开议是万万不能的。
一零八号(刘议员春霖):适才并非秘密会议,不过于休息时间议长邀本议员谈话而已。无论哪一位议员,于休息时候,亦难免数人聚谈,何能皆指为秘密会议?此等属于私人资格之闲谈,议场不能认为有效,即亦不必要求宣布。席、陶两议员若认为秘密会,便误会了。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如果军机大臣不能到会,总耍有个结果的办法。
一零八号(刘议员春霖):大约这件事体,若不具文书,究属空言,应请饬秘书厅备文,由议长亲持去请为是。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此次质问军机大臣,据本员意思,不必以少数人表示,众人的意见仍以全体名义质问为是。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还是请议长打电话问军机大臣来不来。
副议长:打电话只能略说几句,不能多说,若多说,恐怕听不明白。今天何妨先开议,本议长明天当面去请军机大臣。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本议员很赞成这句话,请议长总要主持,总要向军机大臣说明这个理由,我们资政院才有效力。不然,则资政院可以不设。
某议员:时候已经不早,并无议过一事,这个光阴甚属可惜。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光阴并不可惜,这所争得权限并不是谘议局的权限,是资政院的权限,在外国有因权限停一会期不开议的。
一四九号(罗议员杰):议长请军机大臣到会质问,议长不必怀疑,现在所争的是巡抚侵权违法。各省督抚每每侵权违法,宪政不能实行,资政院是一定要争166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的,何以故?这个权是皇上给我们的权,这个法是皇上钦定的法,这个权限、法律既是皇上给予之权、钦定之法,议员所争是尊重皇上、尊重民权、尊重法律,就是议长亦应当争的。这回争得转,国家有名誉,议员有名誉,议长亦有名誉;如争不转,国家没有名誉,议员亦没有名誉,议长亦没有名誉。议长既代表议员上奏,议长与议员原为一体,盼望力争。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还要申明一句话,今天如果不届五点钟,请议长不必宣告散会。
副议长:不到五点可以不宣告散会。
三七号(议员曾侯爵):方才各议员要请军机大臣来答辩是很好的,但是本议员有个意见,各议员切不必动气,若军机大臣不来,何以处之?但求尽善方法。目前我们所议的事就是无效力,既无效力,就是资政院碰钉子,亦与议长面子下不去。总请议长再行上奏,申明权限,倘日后有行政官违法侵权之事,严定处分,使行政官有所遵循,未悉众议以为何如?
一二六号(陶议员镕):这个折子应在后办,此时不必议及。
九三号(席议员绶):本院当问该大臣等是依法律与否,这个折子总在质问军机大臣之后。
九三号(席议员绶):请问议长打电话还有消息否?
副议长:那中堂到外务部去了,别位军机大臣还无消息,
副议长:今天开议不开议,大家表决。
九三号(席议员绶):有何表决?并且人数不到三分之二。(众颇哗然)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如此讨论,则议场秩序大乱,不如静坐以待为是。
副议长:现在可以报告文件。(众哗然)
副议长:赞成报告文件者请起立。
众议员多数起立赞成。
副议长:起立赞成共一百零三位,是多数。
秘书官(张祖廉)承命报告文件共十二件。
副议长:孟议员昭常质问军机处与学部两件说帖,可以省略朗读否?
众议员请朗读。
秘书官(张祖廉)接续报告。
易议员宗夔、席议员绶同时起立云:各省核议案不必报告e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在今天议事日表以内的,可以不必报告。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资政院议员违背法律是不行的,现在请军机大臣出席未到,明日须请议长照《院章》第二十条以文书质问这件事,大家要研究大题目,不要讨论小题目。大家要遵守法律,不可以小事相争,又要拿定一个主义。如今日军机大臣不到会,时候不早了,就可散会了。
副议长:请具质问说帖,立刻就可以办文书过去。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不必用说帖,由资政院以文书质问就是。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对于今天的事情有几句话,这个事体很重大,不但关系谘议局,并且关系资政院,总要请军机大臣到会,以便质问。
副议长:用说帖质问是正当办法。
一零八号(刘议员春霖):大约这个事体,是议长亲自去请为是。
副议长:质问说帖是总要有的。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这是全院的意思,议长就是代表全院的,可以不用说帖。
一一二号(陈议员树楷):这个质问是请来的质问,要用口述的答复,若用文书的答复甚是不当。还请议长明天当面请他一点钟到会,总是用口说答复为好。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用文书答复是不好的,须请军机大臣口说答复方好。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请秘书官可以不必报告该核议案,今日议事日表全未开议,现在已过五点钟,请议长宣告散会。
副议长:散会。
九三号(席议员绶):明天刭底开议不开议?
副议长:现在不能说定。
副议长离席,各议员退出议场。
下午五点十五分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