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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二十四号议场速记录

内容提示:本次会议伊始,在讨论表决明定军机大臣责任并速设责任内阁具奏案折稿时发生争议,有议员认为折稿与前次表决的弹劾军机大臣题目不符,但折稿最终得以多数通过。会议主要包括《承发吏职务章程》初读、运输规则议案再读、修正《报律》条文议案三读、提议修改((谘议局章程》议案等。在《报律》议案三读时,有议员提出修正条文的主张,并指出“国家颁行法律的事情,万不可草草通过。若含糊了事,将来一切法律行不过去,人将视法律如弁髦,并要怪我们立法之人先视法律如弁髦了。”

宣统二年十一月九日下午一点五十分钟开议:

议事日表第二十二号:

第一、《承发吏职务章程》议案,政府提出,初读;

第二、运输规则议案,再读;

第三、修正《报律》条文议案,三读;

第四、提议陈请修改《谘议局章程》议案,会议;

第五、优待军人学生以资鼓励议案,议员提出,会议;

第六、提议陈请广设宣讲所以开民智议案,会议;

第七、禁止妇女缠足议案,会议;

第八、议设审查优待军入学生以资鼓励议案、陈请广设宣讲所以开民智议案及禁止妇女缠足议案特任股员。

议长:今天到会议员共一百五十一人。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请问议长,前次议决吁恳明定柩臣责任具奏案折稿想已拟就,今日可否提出?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若折稿已就,请议长命秘书官朗读。

议长:奏稿已经拟妥,待报告文件之后就要宣读,现在由秘书官先报告文件。

秘书官(张祖廉)承命报告文件。328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议长:现在有牟议员琳质问度支部说帖一件、王议员佐良质问盐政处说帖一件、齐议员树楷质问度支部裁书吏说帖一件、高议员凌霄质问法部停止刑讯说帖一件、刘议员纬质问民政部说帖一件、陈议员树楷质问税务处说帖一件、高议员凌霄质问度支部关于国债事情说帖一件,均已印刷分散,拟一并咨询众议员,如无异议,赞成者起立。

议员多数起立赞成。

议长:多数。

秘书官(张祖廉)接续报告文件。

议长:现在法典股股员长报告,请按照《分股办事细则》第二十九条允许股员会与资政院同时开议,赞成者请起立。

一三四号(余议员镜清):报告书未听清楚,请秘书官再说一遍。

秘书官(张祖廉)再朗读法典股股员长报告书。

议长:赞成者请起立。

议员多数起立赞成。

议长:多数。

秘书官(张祖廉)接续报告文件。

秘书官(曾彝进)接续报告文件毕。

议长:现在由秘书长朗读奏稿。

秘书长承命朗读明定枢臣责任并速设责任内阁具奏案折稿。

一一六号(孟议员昭常):本员请说明起草的理由。

议长:请登台发言。

一一六号(孟议员昭常):这个上奏案是前天表决过的,表决之后当场指定起草员六人,本员是起草员中之一。起草的时候,经六个人会议三次。第一次会议是讨论这个文章的主旨,当时商量起来,大家说现在世界各国没有不负责任的政府,若政府不负责任,就是没有政府,没有政府就是没有国家。我人民不幸而生长在无政府之国,恐不久而为无国家之人。我中国本来是专制政体,所有一切政治都是在官吏掌握之中。这种官吏对于君谓之臣,对于民谓之官。这个官吏是国家所有种种政治发生的机关,这个政府是官吏一个总机关。他是官吏的领袖又是机关上之机关。比如一个船,政府是把舵的,官吏是水手,这个把舵的不负责任,则为水手的,他就赌钱的赌钱、吃酒的吃酒、睡着的睡着、躲懒的躲懒,这个船就翻了,也没有人管。现在正是世界交通的时候,世界上没有不负责任之政府,凡百庶政,都有一个总机关。我们但有一个不负责任之政府,就算没有政治之国家。又譬如一样东西交给一个人,总要有一个人负责任才可以交给他。要是他不负责任,他过了几天就把这样东西打碎了,可以不可以呢?所以我们民人比如在船上,看把舵的不负责任,那些众水手赌钱、吃酒、睡着、躲懒,都不负责任,眼见得这个船就要翻了。我们应该把这个情形对皇上说一说,要表示出我们不得已之苦衷,是这篇文章的宗旨。如此讨论定规之后,宗旨算是已经有了,就要商量一个体裁应该怎么样,于是起草员又大家讨论这个体裁,说是这个上奏案不是御史风闻言事与四品京堂以上个人弹劾政府之上奏案,是资政院议员代表人民对于行政机关不负责任有不得已之苦衷,要告诉我皇上的上奏案。(拍手)然而又不是御史、同乡京官联名参劾官府的上奏案,是资政院以法律所定的团体全体议决的上奏案;又不是行政衙门同行政衙门互相纠参的上奏案,是国家立法机关对于行政机关不负责任的奏案。研究到这个地方,这个体裁就定了。当时起草员起草之后又会议一次,就说这篇文章词句之间同别的案件不同。因为这篇文章是资政院全体对于行政机关一个上奏案,说的要严重不可轻亵,要确实不可浮泛,要论大体不可琐碎,而且资政院这个举动,将来在历史上亦是一篇很育关系的文章,所以第二次会议,起草员又商量多少时候,又修改一次,第三次会议,然后才能定稿。因为这件事非常重大,资政院全体名义所关,所以一次一次的修改到第三次修改才能脱稿。这是起草员指定之后经过的情形,如此经过这几番讨论,所以做成这么一篇文章,这是起草员应该报告的。至于奏稿已经朗读过了,请议长讨论讨论,以便表决。

一九十号(吴议员赐龄):本员对于起草员所说奏折的解说所解释狠清楚的,但是与资政院前日表决的宗旨大有冲突,何以呢?当初表决的是弹劾军机大臣的题目,其所以弹劾军机大臣是甚么理由呢?就是根本于这两个条件:第一种是根本于上奏案,就是云南盐斤加价并广西限制外籍学生两个议案;第二种是根本于答复不负责任的说帖。因为以后这两个议案旋经奉旨依议了,所以第二次表决将那第一个条件取消,而这个答复不负责任的说帖原来没有取消的,没有取消则这个案还是弹劾案。弹劾案应该是弹劾其人,不是对于机关上用弹劾。如果弹劾其机关,反不足以服军机大臣之心,并且使军机大臣有所借口的地方。现在组织内阁尚未成立,其机关尚未完备,机关不完备应该不负责任。你说要负责任,他说要等到机关完备之后才负责任。那岂不是军机大臣有个推卸的地步吗?其实不负责任是世界所无的,现在已经筹备立宪,不过组织内阁,也就是现在的军机大臣一样,军机大臣对于人民断没有不负责任的道理!资政院不是风闻言事,是代表人民的建议。试问军机大臣有当过几十年的,有当过一两年的,最少也当过几个月的,他受朝廷高官厚禄,到底所做的是何事?现在国家坏到这个地步,东三省为祖宗发祥之地,竟为外人所蹂躏,330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闹到这样子,试问是谁执其咎?然有这种痛苦的情形,他依然不负责任,还要这军机大臣占住这个高官厚禄的地位干甚么呢?既然他不负责任,就是将来内阁成立,名目虽然改了,还是与军机大臣不负责任的办法无异。中国向来政治就是这个毛病。譬如开一个公司,写一大堆某某公司的牌挂起就行了。今天改良审判,挂堆审判厅牌;今天改良监狱,挂堆监狱牌。如此看来,这篇奏稿要说资政院在历史上最有价值的文章,本员不敢赞成。请大家研究。

一六八号(李议员素):这篇奏稿不是我们资政院弹劾案,是我们资政院调停案。不然,何以表决时主张弹劾军机,个人起草时又变为弹劾军机机关也?

议长:现将奏稿付表决,赞成者请起立。

众议员起立者共一百二十九人。

议长:多数。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各省谘议局陈请申明资政院立法范围的一案,当日审查结果,谓此案不能存立,而此议题万不可废,经众议决,仍由议长指定原审查十八人担任起草,闻已开会讨论两次,举定起草员,不知这个起草成了没有?如已脱稿,今天就请报告;如尚未起草,还应照原议,根据章程切实引申或于章程外稍议扩充,总期确成一议院基础,不宜中懈。

议长:现在还没有接到股员会的报告书。

一五一弓(黎议员尚雯):湖南谘议局的电报复了没有?

议长:为甚么事?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公债的事情。湖南巡抚杨文鼎原奏以水口山铅矿作抵,湖南绅士当时均不承认,谘议局来电称,查原奏指常宁水口山铅矿余利二十六万五千两作抵。而报部预算册官矿岁入四十二万余两,岁出三十八万余两,是余利不过四万余利,嗣经度支部据监理官折开水口庆砂购机洗剔增岁入,据覆册仅十万两,并称须二三年后方能决定,则所奏不实,决难凑足偿还之数云云。今杨抚发行公债票,既违法侵权,不交谘议局核议,而指水口山铅矿余利作抵,又属不实。如杨抚不知情,是为颟顸;如杨抚知情而故朦奏,尤为欺蔽朝廷。应请旨饬度支部查办。

议长:此案尚未覆电。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此案是本员审查的。谘议局说湖南巡抚所称抵欠不实。湖南巡抚原说有二十几万,其实才有四万。度支部财政监理官调查亦仅说有十万。现已经咨询度支部,要等度支部查覆之后,才好答覆谘议局。

一四八号(陶议员峻):请问议长,陶议员保霖质问度支部说帖系外债的事情,度支部答覆了没有?

议长:已接到答覆了,现正在印刷,尚未完毕。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那天禁烟的事情已有公文到外务部,没有本员的意见,请议长要外务部照会英国公使,从速办理,因现在改订条约期限已经剩了四个月的工夫。

议长:本议长当即设法去办。

一四九号(罗议员杰):度支部特派员到了没有?

议长:今天度支部特派员没有到会。

议长:现在开议,按照议事日表第一《承发吏职务章程》是初读,拟咨询本院,是否可以省略朗读?

众议员发言“可以省略朗读”。

议长:省略朗读,请法部特派员说明主旨。

法部特派员(邵从恩):法部提出《承发吏职务章程》议案,已奏交资政院核议。兹复提出修正案一件,虽于原案大体无更动,而条文字句之间颇有删改。今日说明,即以修正案为据。本部提出此项议案,大概有两个理由:其第一个理由,中国之承发吏即外国之执达吏,其所有职务,为发送诉讼书类、执行诉讼裁判,在中国旧制,此等事项均由差役执行。差役之弊害,尽人皆知,无用赘述。而推其所以致弊之理由,一则流品太卑,稍自好者即不屑为,每以最下流社会之人充数;二则不给以相当之费用,使其厉民以自养;三则视之太贱,无一定之法待规则以规定其职掌范围。因此种种,遂致大为民病。现在审判厅开办,既照章设置承发吏,以执行诉讼书类、诉讼裁判等事则。对于所举差役积弊,不能不设法矫正。承发吏之资格,必以专章规定;承发吏之津贴,必使之足以自养;承发吏之职掌范围,必以法律为之规定。庶积弊可以一清。现在除关于资格、津贴两项另于《承发吏考试任用章程》中规定外,此项职务章程即所以规定其职掌范围者,此本议案提出之第一理由。其第二理由,因中国旧制,民事、刑事无甚区别,不特刑事用刑,即民事亦时有用刑者。现在审判厅成立,刑事已不能用刑,则民事更无可以用刑之理。然因此遂发生一种流弊,即民事诉讼案件,因审判厅无权强迫之故,确定判决后,当事者每每任意迁延,不易完结。推原其故,盖由于既废刑讯,而又无强制执行之法,所以致此。现在修律大臣方编定诉讼章程,必明于强制执行一门,详为规定,而关于强制之承发吏,更不能不以法律明定其职掌范围,此本议案提出之第二理由。据以上两理由观之,此项承发吏,论品位虽不甚高,而关系于人民财产者甚重。盖审判官判决案件,不过仅效力之发生,至举所判决而见之实行,实332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在执行判决之承发吏。承发吏不善,则审判官判决虽善,仍于人民无补。故此项职务章程规定于《法院编制法》中,以为由法部定之。本部以为,此项章程既关系于人民者甚重,查外国亦作为法律之一种,是以遵照定立法律手续,奏交资政院核议。至本章程内容共计三十三条,其立法理由不能逐条申述,特将其关系较重者略为说明。(一)关于承发吏之职掌范围。查外国执达吏职务,有定于法律规则者,有由裁判所、检事局之命令者,有受当事者之委任而办理者,其定于法律规则及受人委任者即无须裁判所、检事局之命令,至中国《法院编制法》所取主义,则不尽与此相同。其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承发吏职务大纲:一发送审判、检(事)[察]厅之文书;二受审判、检察厅之命令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三当事人有所申请,实行通知催传。是除当事人申请而外,盖无不由于命令者。即其所定申请,范围亦较外国为狭。按日本执达吏规则规定,当事人委任事项于告知催告外,尚有任意竞卖及作拒证书等,《编制法》均未采用,只列通知、催传两事。本章程既为《法院编制法>之助法,故第一条规定职务范围悉以《编制法》为准。(二)关于承发吏之身份。承发吏之身分,学说不一,有谓为宫吏者,有谓为非官吏者。本章程则认之为官吏,不取非官吏说。盖受上官之监督,给与一定之津贴,有事故时,以书记官代理;违背职务时,适用惩戒等,皆系一般官吏之规定。惟查日本执达吏规则,除此规则外,余皆依一切官吏之例之条。惟本章程不为此概括之规定者,盖因官制尚未奏定,且承发吏人数过众,若一切赐金恩给等故适用官吏之例,则又涉及财政问题,所以暂从缺略。(三)关于承发吏之报酬。各国对于承发吏之报酬,有两主义:一为手续料主义,即依法从当事者收取若干,以为该吏之劳金;一为津贴主义,即称事繁简,与以一定之费用。两者各有利弊。盖用手续料主义,义取劳酬,而承役者纵欲无厌,易生需索敲诈之弊;用津贴主义,月有定饩,而承役者即不勤厥事,其所入亦不少减,则乐得旷职偷安。中国《法院编制法》百五十一条系取津贴主义,诚鉴从前差役积弊而然。本章程更折两层之衷,以津贴为原则,而又于发送、执行等费中,酌提若干成,以奖勤劳而资策励,并以补津贴主义之穷。以上三项,均系立法理由中关系较重者,其余各条均系普通规定,不必详说。总之议案虽由法部提出,而增益修改系议员应有之权,尚望诸位再加斟酌为盼。

议长:诸位议员有无质疑?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这第四条删去与否,还没有规定,应由法典股审查之后再行通过,现在可以不必表决。

议长:既无质疑,应将此案付法典股审查。

议长:议事日表第二是运输规则议案再读,由秘书官朗读。

秘书官(曾彝进)承命朗读。

议长:修正案已将“运输规则”改为“运送章程”,诸位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一章第一条。

议长:原案第一条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条原案。

议长:第二条原案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条修正案。

议长:第三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议长:运输规则第四条经股员会删去,现邮传部有文书声述异议,由秘书官朗读。

秘书官(曾彝进)承命朗读邮传部来文。

百四十号(康议员咏):本员是审查此案之一人,国家法律非一部所得而私,无论商部、邮部均不应违立法原则,将来轮船、铁路如有特别规定,自可照特别法办理,否则当遵本章程而行,故第四条应行删去。

议长:请邮传部特派员说明意见。

邮传部特派员(梁士诒):第四条的意思是农工商部同邮传部商定,本有一番深意的。前因修正案把第四条删去,所以本部用文协商,原为斟酌妥善的意思,方才有位议员说“本部不能自定规则施行”等语,本部的意思,这个事已由邮传部与农工商部两下说好,再行修正,或列入咐则,似更妥洽。

一九三号(顾议员视高):本员是法典股之一份子,前者开分科会的时候,曾主张过第四条不应删去,而列于总则内亦不相宜,应将此条移于本章程附则内。后来开股员会时,以少数被黜,卒为删去。今本员仍是主张将此条加入本章程附则内,请议长当场表决。

议长:邮传部特派员所说与股员会大意相同,应将邮传部来文交付法典股再行审查。原案第四条今日暂且不议,可就修正案第四条推读下去。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修正案第四条。

议长:有无异议?334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众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章第五条。

议长:第五条有无异议?

众呼“无异议”。

九二号(林议员绍箕):第六条这个不担责任的话,不大妥当,本员临时提出修正案。

议长:林议员对于第六条提出修正案,照《议事细则》第二十二条,须得三十人以上之赞成,始可作为议题。现在有人赞成此倡议否?口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林议员修正案。

议长:现在请赞成林议员倡议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议长:现在有三十人赞成,可以作为议题。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林议员修正案第六条。

议长:请赞成者起立。

议员少数起立。

议长:少数。

一一四号(胡议员家祺):此修正案与原案不合。原案所规定有连带债务之性质,即令过失在一人,亦应数人同负义务,故修正案赞成者少。请议长就原案表决。

议长:请赞成者起立。

议员多数起立赞成。

议长:多数。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七条、第八条。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九条。

议长:原案第九条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十条。

议长:原案第十条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十条第一项。

议长:原案第十条第一项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十条第二项修正案。议长:第十条第二项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十_条。议长:第十一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原案第十二条修正案。议长:第十二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三条修正案。议长:第十三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四条修正案。议长:第十四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五条修正案。议长:第十五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六条修正案。议长:第十六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七条修正案。议长:第十七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八条修正案即原案第十七条。议长:第十八条修正案即原案第十七条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九条修正案。议长:第十九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条修正案即屎案第二十一条。336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议长: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即原案第二十一条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一条修正案。

议长:第二十一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二条修正案。

议长: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一零六号(齐议员树楷):本议员的意思,这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有点不妥当,还是照原案为好。因为运送之货物,既因天灾及不可抗力之事而遗失,运送者如再按照路程索费,必起冲突,不如原案也。

议长:齐议员的倡议,诸位赞成否?

百四十号(康议员咏):先行表决修正案,再表决原案。如果赞成者少数,再表决原案。

议长:可以再行朗读一遍。

秘书官(曾彝进)续行朗读第二十二条修正案。

议长:请赞成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者起立。

众议员起立赞成。

议长:现在在场人数一百二十三位,起立者六十三位,是多数。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三条修正案。

议长:第二十三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四条原案。

议长:第二十四条原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五条原案。

议长:第二十五条原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十六条修正案。

议长:第二十六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七条修正案。

议长:第二十七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八条修正案。议长:第二十八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二十九条原案。议长:第二十九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条修正案。议长:第三十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一条。议长:第三十一条朗读,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二条原案。议长:第三十二条朗读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三条修正案。议长:第三十三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四条修正案。议长:第三十四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五条原案。议长:第三十五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六条原案。议长:第三十六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七条修正案。议长:第三十七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修正案。338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

议长: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八条原案第二项。

议长:第三十八条原案第二项,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修正案。

议长: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原案。

议长: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原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条原案。

议长:第四十条原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一条修正案。

议长:第四十一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二条修正案。

议长:第四十二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一六二号(彭议员运斌):此条引用前数条,颇有错误,应引用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为是。

四八号(陈议员懋鼎):因为修正这案的时候去了一条,所以次第就错了。将来还有改动的时候,现在无关紧要,可以不必讨论。即如邮传部改正那一条应添与否,还没有定,应统俟将来再行改正。

百四十号(康议员咏):数目与字句应该改正。

议长命秘书官再行朗读。

秘书官(曾彝进)续行朗读,虚当引用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修正之案。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还是错了,应引用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才是。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本员倡议,请将本条先付股员会整理字句,然后表决。

议长:此条可以暂缓表决,交法典股从新整理。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三条原案。议长:第四十三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四条修正案。议长:第四十四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五条修正案。议长:第四十五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六条原案。议长:第四十六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七条修正案。议长:第四十七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八条原案。议长:第四十八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四十九条修正案。议长:第四十九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条原案。议长:第五十条原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一条修正案。议长:第五十一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二条修正案。议长:第五十二条修正案,有无异议?众议员呼“无异议”。百四十号(康谈员咏):第二项条文不大清楚,此条本股员会所增,惟言“延340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误时刻无一定标准”,且延误系指迟行而言,但车船(尝)[常]有未及所表示时间而先开行者,又当如何?兹请改“在运送营业者违误表示或约定时间,致旅客不能启行时,应将已缴运费概行退还”,本员临时倡议修正如此。

议长:现在由秘书官朗读康议员咏修正案。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康议员咏修正案。

议长: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修正案、第二项康议员咏修正案,赞成者起立。

众议员多数起立赞成。

议长:多数。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三条修正案。

议长:第五十三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第五十四条修正案。

议长:第五十四条修正案,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秘书官(曾彝进)朗读附则修正案第一项第二项。

议长:附则修正案第一项第二项,有无异议?

众议员呼“无异议”。

农工商部特派员(胡子明):本员对于修正案附则第一条有意见,农工商部本有注册章程,就在部中办理注册事宜,因此为集中主义不如分立主义之便。如果将注册局分立各处,其设立地方定要附于审判厅,办理方可无弊。所以农工商部拟会同法部商酌办法。据法部特派员的意见,须俟商法、民法颁布后才能立法,故此时尚未定施行。如果本章程必与将来洼册章程同时施行,则期限不能定,转瞬议决,请旨颁布之时,实有窒碍。据本员意见,此项章程尽可即时实行,至于运送公司注册,暂在本部办理,俟审判厅成立,会同法部订明注册章程时,再(会)[定]在各处注册。则此时决议乃有效,各位意见以为何如?

七四号(陆议员宗舆):现在修正案已将政府原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删去,则全法对于违禁品物全无办法,似有未妥,宜交法典股再行审查为是。

农工商部特派员(胡子明):附则第一项可以删去,不必候本部会(因)[同]法部定注册章程,即可照章设立运送公司。如果审判厅成立,注册章程自然颁布。

百四十号(康议员咏):股员会所以删去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者,因为违禁之物运送人如负责任,则必先行逐件检查,于发货人殊多不便之处。

议长:本案第四条,邮传部声述异议;第十九条、第二十两条,陆议员以为不当删去;附则第二项,农工商部亦声述异议。现拟将邮传部、农工商部及陆议员之倡议,一并交法典股再行审查,诸君以为何如?

众议员呼“赞成”。

议长:但是第十九条、第二十条陆议员既有倡议,须具一修正案送法典股,且必须先有三十人以上之赞成,方可作为修正案。农工商部特派员既于附则有异议,如必须再加修正,亦应具正式公文,由贵衙门行到本院,再交该股审查。

议长:暂行休息十五分钟。

下午四点四十五分钟议事中止。

下午四点五十五分钟接续开议。

百八十号(刘议员纬):本日报告朱家兰陈请改良盐法案,陈请股审查以为应咨送盐政处办理。前各省谘议局改良盐务陈请书,已交税法公债股审查。据本员意见,盐法之良否,实于国计民生大有关系。既同属改良盐法事件,本院应同付会议。若一交盐政处,一付会议,事出两歧,议院绝无此办法。

议长:诸位意见何如?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禁烟条例》已交法典股审查。此件似应早些审查出来,以便表决后,即早移交到部,一律施行,此件不比《新刑律》事件重大、难于审查。请议长通知法典股。

议长:《禁烟条例》请法舆股股员长提前审查。

五号(议员润贝勒):可以提前审查。

一七七号(李议员文熙):方才刘议员提倡将陈请改良盐务一案,请议长咨询本院作为议案并案会议。

议长:此案还须请陈请股股员长说明审查的理由。

一七七号(李议员文熙):此案其内容尚未尽悉,大致是整顿盐务的事。现在关于盐政上的事,应一并会议,勿庸送到监政处去,以致两歧。

一五七号(尹议员祚章):此案系山东盐务事,李议员倡议交付审查,本员极端赞成。今日盐法弊坏已极,而盐政处并不思整顿,此陈请颇有关系,若径送至盐政处,便又置之高阁矣,应俟提交议会讨论,是否应咨送该处办理,再行定夺。‘

议长:税法公债股股员长现在议场否?关于监务事情已否审查完毕?

一零七号(李议员榘):盐务案已经审查完了。

议长:方才刘议员所倡议,贵议员应以为如何?可否与陈请股商议,将此案与342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亟变盐政、就场征税、破除引地案归并一起审查?

一零七号(李议员榘):可以归并在一起审查。

议长:如此,即将此案交税法公债股审查,请股员长与众位酌定,可否作为议案?

一零七号(李议员榘):前此审查之盐务议案,不知能包括此案在内否?如能包括,就可不必审查:如不能包括,再另外审查亦可。

一一四号(胡议员家祺):盐务案从前各省谘议局所陈请者,已经审查。盐务事情,议员等尚不知其内容,倘径送盐政处,恐与本院所议者情形不能一律。我资政院所议之事,总得划一。山东盐务案似应审查议决后,方可咨送行政衙门。

九四号(王议员佐良):山东盐法议案,自开谘议局以来,已经议过,其宗旨亦在就场征税、破除引地,彼时以为本省单行法未能实行。九月,同乡京官曾有条陈列盐政处,至今未发表,现在山东陈请书,本员虽未见其内容,不外官运商销。此案交税法股审查,不必送盐政处,如就场征税,议定此案,即可毋庸议。

议长:现在不交盐政处,还是先付税法公债股审查。是否应归各盐务一起审或应另作为议案?

一零七号(李议员榘):从前的盐务各案已经审查出来,下次就可以会议。现在先看山东的案子能够包括在内否?如不能包括,再另案审查。

议长:北案暂不送到盐政处,即行先付税法公债股审查,诸位有无异议?

议长:归并与否不必研究,先付审查。还有一层,以后若有两案性质相同的,均拟照今天此事的办法,不必当场报告,即由本议长送到同类的股员会审查,诸君谅无异议。

有呼“无异议”者。

一一五号(许议员鼎霖):以后如有各省谘议局关系事件,就请秘书厅分类送交各特任股员,无类可归的再交本股,以省周转之繁。

议长:是了

一三四号(余议员镜清):现在在场之人,请议长计算多少。

议长:现在先数议员人数,如实足三分之二以上,再行开议。

秘书官计数人数,报告议长。

议长:现在议员在场者一百二十四人,已足三分之二,可以开议。按照议事日表第二修正《报律》条文议案三读,可否省略朗读?

众议员呼“可以省略朗读”。

议长:现在应当讨论全体,诸位议员有无讨论?

众议员呼“没有讨论”。

议长:既没有讨论,就可以表决议案全体。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凡三读案,据《议事细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议案中有互相矛盾事项或与现行法律有互相抵触事项,议员仍可提倡修正。是三读之际,议员仍可以发言。本员以为《报律》二十四条系根据第十一条关于损害个人名誉之规定,与二十五条根据第十二条关于泄露秘密政策之规定不能相同。前会已经说过,现在《新刑律》已经交到本院,第一百二十九条至一百三十五条凡泄露机务消息甚或处二等三等有期徒刑,第三百五十一条至三百六十条凡关于个人事件不过罚金拘留而己。《新刑律》与《报律》同是一国之法律,同归本院通过,万不宜互相抵触。所以本员对于这二十四条不过是损害个人名誉事件,决要从轻,应改为十元以上百元以下之罚金,庶与二十五条漏泄外交海陆军消息之罚有个轻重。请议长咨询本院,可否将此条再行修正,看诸位议员赞成与否?

议长:汪议员的倡议,有人赞成否?

一五一号(黎议员尚雯):汪议员的修正案是什么样的?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处以十元以上百元以下之罚金。

宪政编查馆特派员(顾蘸):请登台发言。

议长:可以发言。

宪政编查馆特灏员(顾麓):这个《报律》修正案,各议员最注重的就是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因为这两条,一条是关于各人名誉,一条是关于国家政务。对于这两条之规定,本员亦屡次发言,方才汪议员倡议要将此条减轻。本员的意见以为,《报律》诚然应与《现行刑律》及《新刑律》不同,当时《新刑律》尚未颁布,而《现行刑律》就是本《大清律例》改订的,《现行刑律》讦人阴私陷人罪,处罚在徒流以上,《报律》修正案第十一条已经定有“专为公益起见者,不在此限”之文,是报馆对于刑法上之制裁,就新旧法律比较,其适用标准已较普通人为宽。今天是报律三读,只可以改正字句,不能改正内容。第十二条,政府提出原案(读原文)现只限于罚金,但外交海陆军秘密事件关系很重,而仅限于罚金,已较《现行刑律》为轻。至于政务上的秘密事件,如未宣布即不禁止,人人应有保持秘密之义务。若已经宣布,就非秘密事件。提原案时,非不知《现行刑律》上定有泄露军事大事应处绞、徒各刑,因通常事件,若照此办理,实于报馆不利,所以才有禁止之规定,而于本律特定罚则也,其以曾经禁止与否为限者,意在除官府滥用权力之弊。至政府提出《报律》原案,所谓秘密是以文书未公布者为限,其政务机密本不在《报律》菹围以内。例如资政院的秘密会,如没有发344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表,就应当认为政务上的机密事件,不必禁止,报纸当然不得登载。惟再读议决之第十二条,实与陆军部奏定《惩治泄露军事机密章程》有抵触之处,若同一泄露秘密,而罚之轻重不同,于国家政务前途大有不利。此本员不能不于三读时详为说明也。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按照《议事细则》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办理,毋得再行讨论。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汪议员倡议也无须讨论,这二十元至两百元的甚广。无论关系国家事件、关于个人事件,皆就其事斟酌轻重处罚,所以勿须讨论,请议长付表决。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二十元至两百元,于议员之意,谓是可轻可重。然泄露秘密政策之罚也是二十元至二百元,亦复可轻可重,岂不仍是一样?仍是无分轻重?

一九十号(吴议员赐龄):《报律》本是特别的法律,不是普通的法律,请付表决。

一三四号(余议员镜清):大概没有别的意见,请议长按照《议事细则》第三十八条,可以付表决。

一九三号(顾议员视高):前天审查《报律》的时候,《新刑律》尚未发下。现在既有冲突,自是应当修正,以归划一。但依本员意见,亦(宜只)[只宜修]《报律>以合《新刑律》,不应修《新刑律》以合《报律》。要是不修正改归一律,将未裁判官无所适从,必致惹起许多争端,似不必拘《议事细则》三读只能修正字句之规定也。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这个条文与《新刑律》很有冲突,应当修正。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请议长按照《议事细则》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办理。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这是对于国家颁行法律的事情,万不可草草通过。若含糊了事,将来一切法律行不过去,人将视法律如弁髦,并要怪我们立法之人先视法律如弁髦了。

议长:汪议员的倡议,众位议员以为何如?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若再讨论,就与《议事细则》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相矛盾。

一九十号(吴议员赐龄):报告本是一种特别的法律,现在就请议长付表决。

百十号(于议员邦华):现在就请先表决汪议员之倡议。

一二九号(汪议员龙光):现在已有三人赞成。

议长:修正之倡议,非得三十人以上之赞成,不能作为议题。现在先看汪议员之倡议能否有三十人赞成,先请赞成者起立。

议员起立者少数。

议长:不足三十人,汪议员倡议不能成立。现在表决修正《报律》全体议案之可否,赞成者请起立。

议员多数起立赞成。

议长:多数(案),可照章由本院会同具奏。

百四十号(胡议员家祺):本员有一倡议,关于解释《院章》之事,本日秘书官报告文件,有陈请股审查之说帖,如盐务等案经陈请股审查,以为应咨送行政衙门办理,此项办法自是根据《院章》第二十七条,但《院章>第二十七条须解释清楚。本员以为,凡关于陈请之说帖,如经陈请股审查,认为合例可采,当作为议题,经议员议决后,方可用资政院之名义咨送到行政衙门办理。这个办法,本员以为不甚妥当。

议长:胡议员对二十七条之解释,尚须详细研究。

一二一号(方议员还):照这个解释固然是不错,但是此案有不必审查之理由,所以就咨送盐政处,应当于报告时说明理由,因为事情太多,所以未能说明。

议长:议事日表第四提议修改《谘议局章程》议案,请陈请股股员长说明审查之理由。

二十五号(议员博公>:陈请股股员长未到议场,股员方议员还可以代为说明。

议长:就请陈请股员会方议员说明理由。

一二一号(方议员还):各省谘议局连合陈请书,其大意第一条谓《谘议局章程》对于本省的事情有广义、有狭义,凡关于督抚命令事件并一切应归局议的事件,就是广义;凡关于地方事情,如教育、巡警之类,就是狭义。谘议局还是从广义、从狭义呢?这个章程,解释没有明白。第二条谓地方行政没有确定范围,比方清理财政局与《谘议局章程》,往往有冲突的地方。第三条、第四条地方行政各事,如教育、巡警;实业等办法,往往有冲突的地方;还有一种最可怪的事情,如谘议局对于督抚文书用呈,而督抚对于谘议局文书用刳,督抚对于谘议局议长用照会,以谘议局名义行文到督抚,是法人的资格;以督抚行文到议长,是私人的资格。今法人资格不及私人的资格,这是不平的事。还有一种各省局所,大概为督抚直接管辖之机关,故其总办对于司道来往文书皆用平行,今谘议局对于司346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道用呈,而司道对于谘议局用刳,是谘议局反不如各局所了,这也是不平允的。并且各省商务总会对于司道公文多用平行,而谘议局总应与商务总会一律,所以谘议局要陈请更正。还有一种谘议局因困难的情形陈请变通办法等,抚剞复议案必须明定期限,不然谘议局定的事,送到督抚,督抚何日刮复,不得而知。第三是谘议局只有四十天会期,未免太少,请延长会期。第四常驻议员应准复议,常驻议员若没有一点权柄,不能办一点事,到有事时候又开临时会,又何必要常驻议员呢?第五,凡关于陈请事件,督抚应该批答,而各省督抚对于陈请事件,往往故意不批答,所以才有这一条。第六调查卷宗宜予变通。从前宪政编查馆复湖北谘议局电说,如果谘议局要查阅行政衙门卷宗,可请行政衙门抄交,不必派员前往。这实在有许多困难地方,应当变通的。谘议局是资政院下级机关,所请修改章程于理实合,所以我们陈请股请交会议,就是此意。还有一件,谘议局陈请书说,议决之事,督抚不能更改。这事很关重大,所以也归并一起审查,请诸位讨论。本员代股员长报告审查之结果如此。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照《资政院章程》,本有修(政)[正]法典之权,《谘议局章程》本有许多要政的地方,请议长付法典股审查,无须讨论。并请将谘议局文书与建议案一并付审查。

众议员声言“赞成、赞成”。

议长:诸位均赞成易议员之倡议,即将此案交付法典股审查。议事日表第五优待军人学生以资鼓励案,第六提议陈请广设宣讲所以开民智议案,第七提议陈请禁止妇女缠足议案,此三案可否不经会议先付审查?

众议员声言“赞成”。

一二三号(江议员辛):设宣讲所是关于学务的事情,可以归审查教育事件特任股员审查。

议长:此案与禁止妇女缠足一案同是关系风俗的事件,似乎于学务反觉相离较远,况且审查教育事件股员会案件很多,此案可以不必再归教育股员审查。

一零四号(胡议员柏年):通俗教育就是宣讲审查教育事件,股员会现在审查各案中已有这种案子。

议长:既然如此,此三件议案即辙出一件,将提议陈请广设宣讲所以开民智一案归并审查教育事件特任股员审查,大家赞成否?

众议员声言“赞成”。

议长:议事日表第八就是两案,方才众位赞成不经会议,即付特任股员一并审查,此项特任股员拟指定十二人,众议员赞成否?

众议员声言“赞成”。

议长:特任股员现已指定,由秘书长报告。

秘书长承命报告审查优待军人学生以资鼓励议案,并提议陈请禁止妇女缠足议案特任股员十二人姓名如下:

庄亲王、盛将军、毓善、锡嘏、陈善同、柯劭志、吴纬炳、喻长霖、余镜清、胡柏年、彭占元、刘志詹。

议长:现在散会。

下午六点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