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周易》一书,无例而实有例。无例者,作者没有说他著书有什么条例。不说,因当时还没有这种方式。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著作,当然不会自著著作条例。说《易》者也没有说到,因为看不出来。如果看出来,历代注解不会这样穿凿附会了[1] 。
《系辞传》说:“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这是“爻位”说,目的在讲贵贱等级的伦理,为统治阶级宣教,于卦爻辞并不符。作者自知其说有毛病,故只好说“多”,可见不成条例。《易》也没有这种条例。
王弼除盲从《易传》的爻位说外,又于每卦搞一个“主”爻,如说师九二为“师”之主,比九五为“比”之主,大有六五为“大有”之主,豫六五为“豫”之主等。大多数以五为主,有时是二,因二、五居下上卦之中位。实在找不出来,只好不说。可见某爻为“主”之说,也不成例。《易》有各种组织法,但没有“爻位”关系,也没有以某一爻为“主”。就第五爻说,如师六五的“弟子舆尸。贞凶”、履九五之“夬履,贞厉”、同人九五之“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壮六五之“丧羊于易”、萃九五之“萃有位”、困九五之“劓刖,困于赤绂”、革九五之“大人虎变,未占有孚”、震六五之“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旅六五之“射雉,一矢亡”、兑九五之“孚于剥,有厉”、涣九五之“涣汗其大号,涣王居”、小过六五之“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这些都不是吉占、吉事。“五多功”之说固不通,五为主爻之说更没道理。《易》根本没有以某爻为主的例。
然而,《周易》是有组织的书,有它的编排和用辞的各种条例。要明其组织,得其体例,才能了解其内容意义。古今说《易》者所以不明《易》义,或说的不对,不明组织体系是一个重大原因。以下说的体例,仅就管见所及,有从全《易》看,有从局部说;有从内容研究,有从形式分析;有说一个卦,一条卦爻辞,也有解个别的词句。虽然不能说把《易》的组织和用辞的体例都找到,但说明这些体例,大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卦爻辞的意义。用这些体例来衡量古今《易》说,可以正其错谬。有时举一些例子以说明体例,只是为了说明方便,并非跟古今人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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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也有想给《周易》找条例的,如宋李石《方舟经说》。他是喜欢讲条例的,说《易》卦的有二卷。但“周易互体例”、“左氏卦例”两篇说的是占筮,而且是互体、卦变与《说卦》之说,只有“周易十例略”谈卦辞之例。他计算某词某语共用几次,作了例释,很像能比较综合研究,可是其说多谬,不成为“例”。十例中除论《易传》的不必谈它,论卦爻辞的,如“孚例”,盲从旧说“孚者信也”。其实除“中孚”训信,其余孚字均不能作孚信解。“利有攸往例”说“可以往而往,不冒险而往也”,又把“无攸利”混在一起,与往并不相关。其实,利是利,勿用是不利,没有冒险不冒险之意。关于贞兆辞的有四例,如“无咎例”,说“无咎者,有咎而卒于无咎也”。“厉例”,说“厉者,君子以人心自危而日进乎道心之微,惴惴自畏,未尝一日不以忧患自警也”。说人心道心,这是儒家的道学思想,《易》没有这种义理。其“卦名例”更说,“象卦名者,卦一名,名一字,尽矣。然皆强名也。曰天地止矣,又强名曰乾坤;乾坤止矣,而又强名以八卦。命之曰易,而概之曰道。故曰皆强名也。”这又把老子的话附会。全非《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