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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柏拉图的辩证法

在西洋哲学史中,大多数底哲学家讲形上学所用底方法,都是我们所谓正底方法。他们对于形上学的方法,也多有所讨论。我们于本章及下数章略述在西洋哲学史中几位重要哲学家所讨论底哲学方法,以与我们于上章所述底两种方法相比较。

在西洋哲学史中,柏拉图是第一个大形上学家。他的形上学的方法,是他所谓辩证法(此是希腊哲学中底辩证法,与近代哲学中底辩证法,如海格尔、马克思所讲者,不同)。柏拉图的形上学,有神秘主义与理性主义两方面。他所谓辩证法,也有神秘底与逻辑底两方面。在《理想国》有一段中,苏格拉底说:“我说:‘葛老贡,我们最后到了辩证法的歌颂。这是只与理智有关底努力,但也是视觉的官能所摹仿底。你记得,我们想像,视觉迟了一会,才能看见真底动物及真底星辰。最后才能看见太阳自身。(柏拉图于上段有洞穴之喻。一个自洞穴出来底人,因其视觉习于黑暗,不能在光明中视物,最先只能看动物及太阳在水中底影子。)辩证法亦是如此。一个人只用理性的光,不靠感觉的任何帮助,发现了绝对。以这个发现为开端,他继续努力,以至于看见了绝对底善。最后他发现他自己在理智世界的极端。正如上所说视觉的情形,是在感觉世界的极端。’他说:‘真是如此。’‘这个进展,你叫作辩证法么?’‘真底。’”“没有任何别底方法,可以整齐底程序,使我们了然一切底真实底存在,并确定一物,在它的本性中是甚么。这是无可争辩底。”(《理想国》第七章)在这段对话中,柏拉图说到辩证法的两种功用:一种是“用理性底光,发现绝对”;一种是“用纯粹底理智,看见了绝对底善”。前一种功用,使我们“确定一物,在其本性中是甚么”。后一种功用,“使我们了然一切底真底存在”。有前一种功用,是辩证法的逻辑方面。有后一种功用,是辩证法的神秘方面。

在其神秘方面,辩证法是一种“力量,能使灵魂中底最高底原理,高举至对于存在中之最善者底冥思”。这种高举,也称为“转变”(conversion)。在这种转变中,“灵魂的眼”,可以“看见”“绝对底善”(均见《理想国》第七章)。这种“看见”,是一种神秘经验,这种经验,是从“用理性的光发现绝对”得来底。所以辩证法的神秘方面,实是其逻辑方面的继续。辩证法的两方面,也可以说是辩证法的两段。前一段是知有绝对。后一段是“看见”绝对。

在其逻辑方面,辩证法是“问答问题的最大技巧”(同上)。辩证法是问答问题的方法,这似乎是当时所谓辩证法的普通底意义。在《理想国》及别底对话中,柏拉图极力说明辩证法家(dialectician)与诡辩家(eristic)不同。辩证法家以寻求真理为目的,诡辩家则以互相非难为快乐(同上)。柏拉图常说辩证法是教人知道怎样问问题及怎样回答问题的方法。他所注重底问,大概是问甚么是甚么。例如甚么是道德?甚么是知识?这就是问甚么是一类事物的要素?他所注重底答,大概是说出甚么是甚么。这就是说出一类事物的要素是甚么。

一类事物的要素,也就是上文所谓绝对。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说:“我说:‘你赞成我们说,辩证法家是一个人,他得到每一事物的要素的概念么?一个人没有这种概念,因此也不能传达这个概念与别人;在这一方面,他失败到甚么程度,就是在理智方面,他失败到甚么程度,你承认这些么?’他说:‘是底,我怎么能否认这些?’‘对于善的概念,你也可以同样地说。一个人必需能抽象并且理性地确定善之概念,并且能经过所有底反对底辩论,立即能驳倒它们,在辩驳中,他能不求助于意见,而只求助于绝对底真理。在辩驳的任何阶段中,他能不游移其辞。除非一个人能如此,你将说,他既不知善之概念,也不知任何底善。如果能了解一点甚么,他也只是了解一些影子,这是意见所给予,不是确切底学问所给予者。如此之人,一生在睡梦中,睡梦尚未觉醒,他已入于地下,而永远地休息了。’”(同上)此所说底能如此底人,就是能用辩证法以“发现绝对”底人。他先发现绝对,然后“看见”绝对。前者是辩证法的开始,后者是辩证法的完成。

用辩证法,我们怎样能积极地知道某一类事物的要素?这就是说,我们怎样能知道一类事物的要素的内容?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未有说明。在别底对话中,柏拉图对此问题有详细底讨论。我们于以下举《智者》及《政治家》二对话中,柏拉图对于辩证法底讨论,以见他对于此问题底意见。在这两篇对话中,柏拉图要与智者及政治家以定义,这就是说,要找出智者及政治家的性质,这也就是说,要积极地知道智者及政治家的要素的内容。在这两篇对话中,柏拉图对于他所用底方法有很详细底讨论。柏拉图称这种方法为辩证法,亦称为分析法(见《智者》)。

在《政治家》中,主持讨论底客说:“如果一个人先有见于事物中底统一,他进行研讨,必至于他找出所有底不同。包括于统一中,而构成清晰底诸类者,然后他方停止。对于事物的纷纭不齐,他进行研讨,必至于认识了有相同之点底事物,是在于一同的范围内,并包括于一个单一底类中,他始满意。这是正确底路。”(《政治家》二八五)这就是说,正确底路,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同中求异,如这一段话的前一半所说者;一方面是异中求同,如这一段话的后一半所说者。在《政治家》中,客又说:有“两个普遍应用底大技术:一个是合的技术(the art of composition);一个是分的技术(the art of division)”(《政治家》二八二)。辩证法也有分与合的两方面。分就是同中求异,合就是异中求同。

在《智者》及《政治家》二对话中,主持讨论底客举了许多例以说明智者及政治家的性质。举例以说明一事物,就是用辩证法的合的方面。客说:“我们将一事物,与此事物的另一明显底例相比较,对于此另一例,我们是有正确底概念底。由此比较,生出一个真底概念,将此事物及其另一例都包括了。”(《政治家》二七八)客于《政治家》中,以织布比政治。他说:“我们意欲从小底事物推到高底一类。这高底与那小底有同一底性质,但是其最高底形式。由此照技术的规则,我们求发现甚么是治国。”(同上)织布是将不同的纤维,合成一片。治国是将不同底人,合成一片。治国以勇敢底人为经,以温良底人为纬,组织社会。这就是织布与治国的相同的性质。而治国是其最高底形式。在《智者》对话中,主持讨论底客以钓鱼人与智者相比。因为钓鱼人引诱一种动物(鱼)而欲得之。智者亦引诱一种动物(人)而欲得之。这就是他们相同之点。从这种比较,我们可于异中求同,这就是辩证法的合的方面。

作这种比较时,我们必需分析用作比较底事物底性质。这就是同中求异。这就是辩证法的分的方面。在《智者》对话中主持讨论底客,分析钓鱼人的性质。客谓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技艺者,一种是无技艺者。技艺又分为二种,一种是生产新物底,一种是获得成品底。后者又分为二种,一种是交易底,一种是夺取底。后者又分为二种,一种是用公开底力量,一种是用神秘底力量。后者又分为二种,一种以无生物为对象,一种以生物为对象。钓鱼者与智者都是有,以生物为对象底,以神秘底力量夺取成品底技艺底人。

智者的性质,又可从另一方面看。在《智者》对话中,客以为交易的技艺,又可分为二种。一种是买,一种是卖。卖又分二种,一种是卖自己所制造底,一种是卖别人所制造底。后者又分二种,一种是批发,一种是零售。后者又分二种,一种是售身体食粮,一种是售精神食粮。后者又分二种,一种是炫人底方术,一种是学问。后者又分二种,一种是道德底知识,一种是别种底知识。贩卖零售道德知识底商人,就是智者。这是用分的方法,来求智者的性质。主持讨论底客说:“分得对底人,能清楚地看见,一个形式,笼罩着分散底众多。许多不同底形式,又包括于一个更高底形式之下。又有一种形式,将分离底诸全体及诸形式,合为一个全体,而笼罩之。”(《智者》二五四)

程明道说邵康节的哲学方法是“加一倍法”。柏拉图的辩证法,就其分的方面说,可以说是“分一半法”。在《政治家》中,主持讨论底客说:“将探讨底主题,立即划分,是一个很好底计划,假使分别得对。”“比较稳妥底办法,是从中间砍开。这也是分类底比较好底办法。”“比如对于数目底逻辑底分类,是将其分为奇或偶。对于人底分类,是将其分为男与女。”(《政治家》二六二)这就是逻辑学中所谓二分法(dichotomy),也就是我们所谓分一半法。

在《政治家》对话中,主持讨论底客人又说到“依类而分之大法”(《政治家》二八六)。分必须依类,不是可以随意底。将一类分为二小类,并不只是将一类分为二部分。“类与部分不同。一类必须是一部分。但一部分不必是一类。”(《政治家》二六三)

照以上所说,用辩证法以求积极地知道一类事物的要素的内容,其程序是:(一)找出一类的共同点;(二)分析此共同点的内容。前者是辩证法的合底方面,后者是其分底方面。这本是苏格拉底所用底方法。亚力士多德说:“有两件事可以归之于苏格拉底。这就是归纳底辩论及普遍底定义。”(《形上学》一〇七八乙)用归纳底辩论,乃所以找出一类事物的共同点。分析其内容是所以与以普遍底定义。不过照苏格拉底所用底及柏拉图在有些对话(例如《智者》及《政治家》)中所用底辩证法,都是对于一类事物作积极底“合”及“分”。这就是说,他们在这些地方,都要找出甚么是某一类事物之所以为某一类事物者,并要积极地分析它的内容。这显然不是形上学的目的。因为即使照一般底说法,形上学亦是以所有底事物,为其研究底对象,它的研究,不能限于某一类事物之所以为某一类事物的内容。但它若要研究所有底类的要素的内容,又是不可能底。所以苏格拉底虽常以归纳法求定义,但是不能得到一个形上学。柏拉图的一部分底对话,例如《智者》及《政治家》等,虽亦用辩证法,但不能有形上学。

柏拉图大概以求知善之概念的内容,为形上学的目的。但在《理想国》及别底对话中,他并没有说出善之概念的内容是甚么。这就是说,他没有说出绝对底善是甚么。他也常说有绝对底美及绝对底真。但绝对底美是甚么,绝对底真是甚么,他并没有说出。这并不是由于他以为绝对底真、善、美等是不可以说底。因为在我们所引底一段《理想国》的对话中,柏拉图明白地说,辩证法家必需能知道,并且能说出善之概念的内容。柏拉图没有如此做,在他或认为是他的一个失败。

但就另一方面说,柏拉图的失败,也就是他的成功。因为他发现我们可对于事物作形式底分析。这也可以说是辩证法的形式底用法。在他的《理想国》的前一部分,柏拉图对于“正谊”的内容,作积极底分析。但至正式提出他的“类型说”时,他就只用形式底分析法。林催(A.Lindsay)说:“我们对于经验,有些极平常底判断。柏拉图的类型说,即由对此等判断作简单底分析而来。在其简单底形式中,是不能不为人所承认底,在任何判断中,我们以同一名字称不同底事物。我们说这个判断是真底,我们即含蕴说,我们所以如此,并不是由于我们偶然愿意,而是由于在不同底个体底事物中,有点甚么,使我们如此说,并且不能不如此说。例如我们说(虽然不如柏拉图所说底确切):树叶与草是绿底,因为它们同有绿的性质。性质或关系,柏拉图称为类型。我们如用同一名字称事物时,这些事物,必是类型的表现。如其不然,我们不能以同一名字称之。例如某一动物是一马,因为此一动物与别底动物之是马者,有某种相同。这些同,使甚么事物是甚么事物。所以照柏拉图的说法,这些同,比表现这些同底个体底事物,更是真底。我们所感觉底困难是:所谓马性,不是事物,不是可以摸着,看见底。马性是可以思底。不过我们不能因此说,它不是真底。对于我们所见所摸者,我们所作任何判断,皆含蕴我们所只能思而不能见者,是真底。对于世界,我们所知愈多,我们愈须用可见可摸者为跳板,以及于只可思者。对于哲学家及科学家,真底世界是连合个体底类型的世界,或统制个体底规律的世界。”(林催译《理想国》导言页二五至二六)

柏拉图于《理想国》讲形上学的一部分,并没有说出任何类型的内容。他说有绝对底美,绝对底善,但他并没有说出甚么是美,甚么是善。因为他的类型论,本是用形式底分析法得来底。这种方法,对于事物,只作形式底分析。我们可以由此知有类型,但此方法不能使我们知道某一类型的内容是甚么。不过我们如知有类型,我们即有另一世界。此一知识,使我们的心,有另一种境界。《理想国》的洞穴之喻,就是说明这一点。

柏拉图就这样地建立了他的形上学。并且在西洋成为哲学的真正开山大师。他的哲学是在西洋用正底方法底哲学的正宗。

亚力士多德爱他的老师,但尤爱真理。他对于柏拉图有不少底批评。他的批评大多是由于不明,或者是不赞成,柏拉图的哲学中底形式主义的成分。亚力士多德的哲学中,也有形式主义的成分,这是我们所承认底。照亚力士多德的说法,形上学是以“有”为研究对象底学问。他说:有一门学问,专研究“有”及因“有”是“有”而有底性质。这就与别门学问不同。别门学问,没有普遍地以“有”为“有”而研究之者。它们取“有”的一部分,及此部分所有底性质而研究之。如算学即是一例。照他的说法,形上学研究“有”以求其第一原理及最高原因。这就是求一切存在底事物的第一原理及最高原因(《形上学》一〇〇一)。形上学普遍地以“有”为研究的对象。也就是普遍地以一切存在底事物为研究的对象。既是如此,则其研究以甚么为出发点,即是一个困难底问题。因为一门学问,于研究其对象时,对于其对象,不能先有所知。别门学问于研究其对象时,对于其对象,虽先无所知,但对于其对象以外底别底事物,则可先有所知。形上学既以一切事物为对象,则研究其对象时,必是对于任何事物,皆先无所知。但一切研究,皆必需有先已知底前提为出发点。形上学不能有这种出发点,它将如何出发?(《形上学》九九二乙)

亚力士多德为形上学发现了一个出发点,这就是矛盾律。这个律说:“一个同一底性质,不能于同一时间,在同一方面,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体。”(《形上学》一〇〇五甲)亚力士多德不以为形上学的出发点,是任何对于实际事物底知识,而是一个逻辑底规律。这就是他的形上学中底形式主义的成分。照我们于第一章所说,哲学史中大哲学家的形上学,都有形式主义的成分,亚力士多德自亦不能例外。

照此所说,亚力士多德的形上学的出发点,也是“对于极平常底判断,作简单底分析”。我们以同一名字,称不同底事物,这就表示此不同底事物,有同一底性质。在这一点,亚力士多德与柏拉图是相同底。照同一律,一事物如有某性质,它就有某性质。照矛盾律,一事物如有某性质,它就不能不有某性质。如果亚力士多德以矛盾律为形上学的出发点,柏拉图可以说是以同一律为形上学的出发点,矛盾律是同一律的另一种说法。

一事物有某性质,此事物即属于某类。此某性质就是某类事物之所以为某类事物底要素的表现。要素亦是“有”。这也是亚力士多德的形上学所主张底。亚力士多德的形上学中,也有类型说。他的类型说与柏拉图的类型说中间底一个主要底不同,就是柏拉图并不以类型说作为对于事物存在底积极底解释。而亚力士多德则以其类型说作为对于事物存在底积极底解释。

照亚力士多德对于事物存在底解释,每一事物的存在,都靠四种原理或原因。一是材料。例如铜是一个铸像的原因,银是一个剪刀的原因。此种原因,名为质因。一是形式,这就是一类的要素或类型。此种原因,名为式因。一是发生动底动力。例如制造某物者,是某物的原因。此种原因,名为力因。一是事物的所为。例如健康是散步的原因。我们问为甚么散步?回答如此可以健康。此种原因,名为终因(《形上学》一〇一三甲)。就天然底事物说,此四因可以归纳为二因,就是质因与式因。形式是一种好,好能引起动,而自身不动。天然事物的生长变化,就是其式因所引起底动。其生长变化是其式因所引起底,所以其式因就是其力因。天然事物的生长变化,其目的就是要得到其形式的好,使其质因的可能,成为现实。所以其式因也就是其终因。形式是能引起动底,这是柏拉图所没有说,而且也不说底。因为如此说,就是要以类型说,作为对于事物存在底积极解释。

因为有此不同,所以亚力士多德常批评柏拉图的类型说。照他的批评,柏拉图所说底概念,对于感觉底事物,没有甚么贡献。因为概念不在事物之内,所以对于事物的存在,及对于人的对于事物底知识,俱无帮助(《形上学》一〇七九乙)。这些批评,就说明我们以上所说底,柏拉图的类型说与亚力士多德的类型说中间底不同。柏拉图说要素是“有”,对于实际,并无肯定,并没有说甚么。亚力士多德说要素是“有”,则对于实际,有所肯定,是说了点甚么。

实际底世界,如何发生,事物如何生长变化,柏拉图认为是不能确定地说底。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以为对于概念底知识,是确切底知识。在《泰米阿斯》对话中,讨论及实际世界的发生时,柏拉图以为对于这一类底问题,是不能有确切底知识底。在这篇对话中,泰米阿斯说:“苏格拉底,关于上帝及世界发生底问题,在许多不同底意见中,如果我们不能有确切底及一致底观念,这是不足为异底。我们若能得一种或然底说法,其是真的可能,与别底说法相等,也就够了。因为我们必须记着,说话底我,及作裁判者底你,都不过是人而已。所以只能接受或然底说法,不必再进一步追求了。”(《泰米阿斯》二九)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底命题,与对于实际无所肯定底命题,有种类的不同。柏拉图对于这一点分别很清。他的形上学,大部分是空灵底。亚力士多德的形上学,有些地方,是将他的老师的形上学的空灵部分,加以坐实。经此坐实,亚力士多德的形上学,即近于是科学了。他是科学家,较多于是哲学家。西洋有许多门科学,都推原于亚力士多德,这并不是偶然底。他是西洋科学的开山大师;而他的老师,则是西洋哲学的开山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