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籍
  2. 摄大乘论讲记
  3. 第八章 彼果断

第八章 彼果断

第一节 长行

第一项 出体相

如是已说增上慧殊胜,彼果断殊胜云何可见?断谓菩萨无住涅槃,以舍杂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此中生死,谓依他起性杂染分;涅槃谓依他起性清净分:二所依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

唯识的解行都已说过了,现在来说唯识的果证。果是“彼”三学的“果”,有智果断果二种,这里先说“断”果“殊胜”。什么是断果呢?“断”果,就是“菩萨”所证得的“无住涅槃”。这无住涅槃的体相,“以舍杂染”(其他的译本作舍烦恼)的烦恼而“不舍生死”事,在那遍计圆成“二”种“所依 止”的依他起中,舍染转净的“转依为”它的体“相”。二所依的二字,指生死与涅槃。“生死”是“依他起性”随染流转的“杂染分”——遍计执性。对这杂染分,菩萨舍烦恼不舍生死,不舍弃生死度众生,故和小乘所证得的无馀涅槃不同。他虽不舍生死,但已销融了烦恼,故与凡夫的生死轮回不同。“涅槃”是“依他起性”上的“清净分”——圆成实性。“二所依止”的所依,即“通”于杂染清净“二分”的“依他起性”;这是“杂染清净性不成故”的依他起。“转依”,“即依他起性”上的“对治”道生“起”时,“转舍”遍计的“杂染分”,“转得”圆成的“清净分”。这样,果断的无住涅槃,以舍依他的染分,而得依他的净分圆成实为体。

【附论】这里,在杂染生死与清净涅槃的连系,结成共同而不定性的依他起,把它作为生死涅槃间转染返净的连系者。若一定把二者看成二个东西,大乘法的特色,即世间而出世的涅槃,就不能建立。依他起究竟是什么呢?在建立杂染所依时,本论常说它是杂染种子的所生法。从杂染种生起 的,自然成为似义显现的遍计执性,这样转染返净,势非离开世间而说出世不可,所以要谈通二性。一般把依他二分看成不相离的两个东西,说事相是依他,理性是圆成实。其实不如把通二分的依他起性,看成可染可净的精神体。无始来受杂染的熏习,现起杂染识,若转而为净法熏习,把那杂染熏习去掉,即转成清净智。不论是识,是智,都是依著这精神体的依他起性为所依的。在唯识的见地,这依他起就是识。不过识之一字,平常都用在杂染边。

识的对方是义,义相显现的时候,就不知它是识,所以修唯识观到义相不现的境地,就是识的真相现前。吾人心上的似义相,平时不知道是识,认为是实有的,一经观慧的观照,知道义相不是实有,只是识所现起的假相。虽说没有义,还有似唯识相在,这仍然是义相,所以进一步的印定这识也不可得,就真正的达到无义的境地。最初,一层进一层的观察,到证悟时一切义相不显现,通达了唯识的寂灭相。

根本智偏于证真,观无义而不能了达唯有识;从此所起的后得智,观唯识相现,即不能通达无义,它所见的义相还是显现,不过能知道是识。根本智通达义相皆无,却不见唯识,后得智知非实有,义相仍然存在,所以根本后得二智不能并观。若因止观的闻熏力,将赖耶中的杂染分渐去,义相也就渐舍渐微,这样,五地以上,唯识无义,无义唯识,二智才有并观的可能。不过只在观中,一出观义相又现(但能知它无实),那又不行了。八地菩萨,无分别智任运现前,直到成佛,才能圆见唯识无义,无义唯识。唯识无义的真相彻底开显,这就是圆证无住涅槃。

根本智通达法性,后得智观察法相,二智差别,性相也就不一。但唯识无义本是一体的两面,二智是一体义别,性相也融然一味,这名为最清净法界。初地的清净法界,其实只见到法界的无义边,不应偏执这无义边的法界,倡导佛智生灭的差别论。《摄论》、《庄严论》的思想,在安立杂染缘起分的流转门,依他用染种所生义,性相用差别义,同平常所说一样。 在安立转染还净的还灭门,依他用通二分义,性相用圆融义,与真心论大致吻合。染净都在依他起上说,染净诸法也都以依他中心的赖耶本识为中心。在杂染是唯识;在清净,那一切法唯识,也就是唯智。通二分的依他中心,向下看叫它是识,向上看就叫它是法性(初地显现),是真性法界智(佛地圆满)。在染净性不成上说,吾人的本识随染如此,随净如彼,它是依他无固定性的。但从另一方面说却不这样,虽随染分,清净的圆成实性不变,否则,圆成就成为无常了。这样,这通二性的依他起,就等于取性与解性和合的赖耶了。这染识中心光明性的全体开显,从它的寂灭离戏论边,称之为无住涅槃。

第二项 辨差别

甲 正辨差别

又此转依,略有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故,及由有羞耻令 诸烦恼少分现行、不现行故。二、通达转,谓诸菩萨已入大地,于真实非真实、显现不显现现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习转,谓犹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故,乃至十地。四、果圆满转,谓永无障,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实显现,于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转,谓声闻等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故。六、广大转,谓诸菩萨兼通达法空无我性,即于生死见为寂静,虽断杂染而不舍故。

究竟的“转依”,虽是无住涅槃,但从转舍转得的少分全分等建立“六种”。六种转依,显示离染还净的层次,显示大小二乘的差别。

“一、损力益能转”:“由胜解力”熏成“闻熏习”,寄“住”在赖耶中,能对治杂染,使染习渐渐减少,清净闻熏习渐渐增多。虽是熏习的消长,也减舍了染力,增益了净能。同时,因胜解闻熏力,菩萨虽少作微恶,也生大惭愧。由闻熏“及由有羞耻”力,能“令诸烦恼”减轻,或“少分现行”,或某一部分“不现行”。这样的转依,胜解行地的菩萨也能做到(诸译本没有不现 行三字)。

“二、通达转”:诸菩萨从“已入大地”“至六地”,在根本智通达诸法的法性,于“真实”“显现”“现前住”的时候,非真实的义相就“不显现”;在“非真实”义相显现现前住的时候,真实的空性就不显现。到第七地才进到纯粹的无相观,所以真妄出入的境界,到六地为止。真实的法性现前,所以叫通达转。从初地至六地总名通达位。《成唯识论》说初地是通达,二地以上叫修习。在大乘经论中,有此二种不同的存在(依天台家说,一是别教,一是借别明通)。

“三、修习转”:从七地“乃至十地”的菩萨,“一切”遍计执性的义“相不”再“显现”,无相的“真实显现”,但这是从它的大体而说。这时,“犹有”所知“障”未净尽,七地还有功用,八地菩萨虽做到无功用行的地步,但利他仍是有功用的,所以还须不断的修习到障尽智圆的佛地。

“四、果圆满转”:成佛时,“永无”烦恼所知二“障”,“一切”义“ 相不显现”,而“最清净真实”的法界彻底“显现”。这最清净的真实,圆融无碍,能“于一切相得自在”,无所不能。果圆满即是三德具足:永无有障,诸相不现,是断德;最清净法界真实性显现,是智德;于法自在广利众生是恩德。

上面四种转依,是大乘转依的层层深入,再约大小差别说。

“五、下劣转”:这是“声闻”缘觉“等”的转依。他们“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不能通达法无我性,了知唯识,圆见清净的法界性。不悟唯识,也就不知生死涅槃无差别,因此专求自利的小乘,就“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这是下劣乘的转依。

“六、广大转”:这是“诸”大乘“菩萨”的转依,不唯通达补特伽罗无我性,且“兼通达法空无我性”:能“于生死”一切法“见”到它本来“寂静”,依依他起而显现的义相本不可得,所以舍无可舍,完成“虽断杂染而不舍”生死的无住涅槃。

乙 简别失德

若诸菩萨住下劣转有何过失?不顾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故,违越一切菩萨法故,与下劣乘同解脱故,是为过失。若诸菩萨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生死法中以自转依为所依止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切有情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诸有情故,是为功德。

下劣转与广大转,虽都是解脱生死的转依,但“若诸菩萨”打算“住下劣转”,那就“有”三大“过失”:一、只顾自利,“不顾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二、这就“违越一切菩萨法”,菩萨从大悲生,菩萨应当利生而不应当独善的。如果离去悲心,企图自利,结果三、不能获得大乘的究竟解脱,“与下劣乘”的声闻缘觉“同解脱”烦恼障,入无馀涅槃,不成其为菩萨了。反之,“若诸菩萨住广大转”,那就“有”二“功德”:一、菩萨在“生死法中”,以无分别智除杂染分而不舍生死,获得大乘的转依。“以”此“自”乘——大乘的“转依为所依止”,转染还净,于一切法中“得自在”安乐,与下劣乘的 解脱不同。这是菩萨的自利功德。二、菩萨安住大般涅槃的广大转依,能遍于一切“趣”生中,“示现一切有情之身”,像观自在菩萨的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为说法。那好乐人天果报的,以“最胜生”的人天果报世间法;若具出离心的,以“三乘”圣果解脱的出世法;用“种种调伏方便”,或摄受,或折伏,“善巧安立所化有情”,使他们各能随机得益,获得人天与三乘圣果的安乐,这是菩萨的利他功德。这自利利他的功德,都建立在发心求住广大转依,才能获得。所以菩萨应发大心,求大果,不应该半途退失。

第二节 偈颂

第一项 转依解脱义

此中有多颂:诸凡夫覆真,一向显虚妄;诸菩萨舍妄,一向显真实。应知显不显,真义非真义,转依即解脱,随欲自在行。

此二偈,出《大乘庄严经论》。一切“凡夫”无始来为虚妄杂染所染,隐 “覆真”理,所以“一向”都“显”现著“虚妄”不实的遍计执性,不曾见到真实。“菩萨”于一切法上“舍”离了虚“妄”,所以能“一向”都“显”现著“真实”不虚的圆成实性,不再显现虚妄。我们“应”该“知”道,这“真义”的“显”现,“非真义”的“不显”现,就是舍染转净的“转依”果。这转依,“即”是累无不寂的大“解脱”。安住这大解脱中,便能“随”所“欲自在”而“行”,无著无碍,不再受其它任何法的牵系。

第二项 涅槃无住义

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尔时由此证,生死即涅槃。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

这转依解脱就是无住涅槃。什么是无住?为什么能无住呢?菩萨“于生死涅槃”的二法中,“若起平等”的无分别“智”,就能知道生死涅槃无差别。生死涅槃没有固定的自性,随染而成为生死,生死是遍计执性,它本来寂静, 与随净转显的涅槃平等无二。所以平等智起“时,由此”便能“证”知“生死即涅槃”,于生死中见为寂静。生死既然与涅槃平等,那么“于生死”法便没有什么可舍的了——“非舍”;但烦恼的错觉,使众生在无生死中受生死,菩萨如实的证达,虽不舍生死,也不像众生的受生死苦逼,所以也“非不舍”。生死既非舍非不舍,既本来涅槃,离生死没有涅槃可证,所以也“即于涅槃”法,“非”有另一法可“得”。既见到生死的寂静,证得涅槃与众生不同,所以也“非不得”。菩萨的无住涅槃如此,所以能不舍生死,不著涅槃,尽未来际度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