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三增上学
第一节 增上戒学
第一项 出戒说处
如是已说因果修差别,此中增上戒殊胜,云何可见?如菩萨地正受菩萨律仪中说。
依增上戒而修学,名为增上戒学。关于菩萨增上戒学的戒体、戒相等,本论并没有一一的解说,只是指出它的说处罢了。“如菩萨地正受菩萨律仪中说”,这菩萨地,是瑜伽《十七地论》中的第十五地;在这地中,有一戒品,广谈菩萨的律仪。真谛又说:这菩萨地是指《十地经》中的第二地,《十地经》中的第二离垢地,确乎也说到菩萨的戒法,但本论所指的应该是《瑜伽论》。《瑜伽》先出,《摄论》后造,在《瑜伽》既详细说过,这里指出它的说处就 是,不须重说了。
第二项 辨四殊胜
甲 总标
复次,应知略由四种殊胜故此殊胜:一、由差别殊胜,二、由共不共学处殊胜,三、由广大殊胜,四、由甚深殊胜。
菩萨的增上戒,“殊胜”于小乘戒的,这可“由四”义来说明。
乙 差别殊胜
差别殊胜者,谓菩萨戒有三品别: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此中律仪戒,应知二戒建立义故;摄善法戒,应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义故;饶益有情戒,应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义故。
“差别”是品类的意思,小乘戒的品类少,大乘戒的品类多,所以大乘戒是“殊胜”的。大乘“菩萨戒有三品别:一、摄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 饶益有情戒”。像在家二众所受的五戒、八关斋戒,出家五众所受的比丘戒、沙弥戒、比丘尼戒、沙弥尼戒、式叉摩那戒都是律仪戒,是七众弟子各别受持的。它的功用,重在消极的防非止恶。菩萨的律仪戒,像梵网戒,瑜伽戒,是七众弟子修学大乘的通戒,兼有积极行善利生的功能。这里的“律仪戒”,为摄善法、饶益有情“二戒建立”的所依,后二戒要依律仪戒才能成立。要自己先离恶,才能进一步的修十波罗蜜多的善法,以饶益成熟一切有情。而且不修善法、不利有情,也就违犯菩萨的律仪。这自他二利的功德,都是依律仪戒的防非止恶而成立的。“摄善法戒”,“建立”在自己“修习一切佛法”的功德上,菩萨所修的波罗蜜多等都属此。“饶益有情戒”,“建立”在利益“成熟一切有情”上,如四摄四无量心等行门都是。大乘菩萨有三聚净戒,小乘没有后二,所以大乘戒殊胜。
丙 共不共学处殊胜
共不共学处殊胜者,谓诸菩萨一切性罪不现行故,与声闻共;相似遮罪有现行故 ,与彼不共。于此学处,有声闻犯菩萨不犯,有菩萨犯声闻不犯。菩萨具有身语心戒,声闻唯有身语二戒,是故菩萨心亦有犯非诸声闻。以要言之,一切饶益有情无罪身语意业,菩萨一切皆应现行,皆应修学。如是应知说名为共不共殊胜。
菩萨与声闻的学处——戒,有一部分是“共”通的,有一部分是彼此“不共”的,从这一点上建立菩萨的“学处殊胜”。这可分为二类:一、约二罪说:菩萨对于杀盗淫妄“一切性罪”,这不论如来制与未制,犯了就是有罪的,菩萨一定“不现行”,这“与声闻”人的不犯性罪,是完全“共”同的。但关于“遮罪”的“不现行”(奘译相似遮罪的相似二字,其馀的译本都没有。相似遮罪有现行故一句,应作“遮罪不现行故”,奘译误),菩萨“与彼不共”。遮罪,要佛制后才犯,未制是不犯的,如过午不食、坏生、掘地等。这本来无关善恶,但以时节因缘,经佛陀制止,那犯了就有罪。因为这是适应时地的关系而制为僧团共守的规则,如果违犯了就不行。关于遮罪,“学处”中“有声闻犯菩萨不犯”的,如在安居期中,声闻人纵然知道某一件事情,如果超过 开缘以外,出界去做了,对众生有大利益,但为了团体的规则所限,是不能开的,否则就有犯戒的罪了。假使是菩萨,他就不妨出界去做,不但不犯罪而且得大功德。其中,也“有菩萨犯声闻不犯”的,如对众生有大利益的事情,菩萨应该去做而不去做,就犯了菩萨的遮罪;在声闻人却因谨守遮戒而不犯。所以在这遮罪的不现行(不犯)上,大小乘有著不同。二、约三业说:“菩萨具有身语心”的三业“戒”,不但身犯成罪,心犯也会招过;但“声闻唯有身语二戒”,要身语犯了才有罪,心中的起心动念,虽是犯戒的方便,但并不成罪。小乘律仪并不是不注重内心的动机,不过单单心思意念,未通过身语二业,是不成罪的。菩萨则虽在心中思念,还没有见之身语二业的实行,已是犯戒了的。因之,“菩萨心亦有犯”戒而“非诸声闻”。扼“要”的说:凡是关于“饶益有情”的事业,只要是“无罪”的,不论是“身语意业”,在行菩萨道的“菩萨”,“皆应”该“行”与“修学”的,否则就是犯罪。为什么要说无罪身语意业呢?这是说:利益有情,要不是恶或有覆性的才不犯,不然,虽说是 利益有情,仍然是犯。以杀戒来说,杀一救多,固然是可以的,可是还得看菩萨的用心怎样。若以慈悲心救多数众生,杀一恶众生,是无罪的;若以瞋恚心杀那恶众生,虽说救多数的有情,还不能说无罪。这上面所说的,就是“共不共殊胜”。
丁 广大殊胜
广大殊胜者,复由四种广大故:一、由种种无量学处广大故,二、由摄受无量福德广大故,三、由摄受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意乐广大故,四、由建立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故。
“广大殊胜”,“由四种广大”来显示:一、大乘有“种种无量”的“学处”,平常说“三千威仪,八万细行”,这是依律仪戒数量上的“广大”而说的。二、修习菩萨的律仪,能够“摄受无量福德”资粮,这是依摄善法戒的功德说。三、菩萨“摄受一切有情”,使他们于现生中获得种种“利益”,于未来生中得到“安乐”,菩萨利他的“意乐广大”殊胜,这是依饶益有情戒意乐 上说。四、由上三种的广大为所依,菩萨律仪,能“建立无上正等菩提”,这是从广大果说的。小乘虽有律仪,但在离恶行善利他得果上看,都没有菩萨律仪的广大。
戊 甚深殊胜
甚深殊胜者,谓诸菩萨由是品类方便善巧行杀生等十种作业,而无有罪,生无量福,速证无上正等菩提。又诸菩萨现行变化身语两业,应知亦是甚深尸罗。由此因缘,或作国王示行种种恼有情事,安立有情毘奈耶中。又现种种诸本生事,示行逼恼诸馀有情,真实摄受诸馀有情,先令他心深生净信,后转成熟。是名菩萨所学尸罗甚深殊胜。
从它的量上看是广大,从它的质上说,微妙难思议,是“甚深”殊胜。这又可以分为三类:
一、方便善巧行十恶业:如有众生要作无间大罪,这时菩萨知道了,如没有好的方便阻止他,而又不忍眼看他堕落,这不妨以恶业来阻止他。《杂宝藏 经》就有这样的记载:释尊为菩萨时,以怜愍心,为救五百商人的性命,宁愿自己堕落无间狱,杀了一个恶心船主。凡是菩萨能以“由是品类”——悲心为出发,“方便善巧行杀生等十种作业”,这不但“无有罪”业,并且“生无量福,速证无上正等菩提”。
二、现行变化身语两业:前行杀生等的十种恶业,杀的是实在的众生,现在不然,是“菩萨现行”的“变化身语两业”。这化业也是“甚深尸罗”。像菩萨示现“作国王”时,“示行种种”逼“恼有情”的“事”,而“安立有情”在“毘奈耶中”,守法行善,不作犯戒堕落的事。如《华严经》所说:善财童子参礼无厌足王时,见国王作恶多端,以剜割耳鼻等种种残酷刑法加诸人民,励行杀戮,便生厌恶心,不去参礼。忽闻空中说:去,去!不要疑惑。原来无厌足王的杀戮有情,不是真实的有情,是神通变化的,使真实有情不敢作恶。这就是身语二业变化的一例。
三、现诸种种本生事:佛陀在过去生中为菩萨时,曾“现”行“种种诸本 生事”,或“逼恼”一部分“有情,真实摄受”另一部分“有情”,使所摄受的有情,“心”中“深生净信”,然“后”展“转”的教化他“成熟”,度他解脱。关于这一类事,所摄受的是实有情,所逼恼的是示现的,因菩萨修行,决不害一部分人去利益另一部分人。
己 结
由此略说四种殊胜,应知菩萨尸罗律仪最为殊胜。
上面“略说”的“四种殊胜”,不是二乘所能做到,可以说明“菩萨律仪”的“最胜”。
第三项 指馀广说
如是差别菩萨学处,应知复有无量差别,如毘奈耶瞿沙方广契经中说。
“菩萨学处”,广说“有无量差别,如毘奈耶”藏的“瞿沙方广契经中”详“说”。此经中国没有传译。瞿沙的译义是妙音,有人说这是人名,从问法 的人得名,所以叫《瞿沙方广经》。大乘戒没有像小乘戒那样在达磨藏外另有毘奈耶藏,都是附在经中说的,像《虚空藏经》、《梵网经》、《璎珞本业经》等,都是大乘的律仪经。
第二节 增上心学
第一项 标差别
如是已说增上戒殊胜,增上心殊胜云何可见?略由六种差别应知:一、由所缘差别故,二、由种种差别故,三、由对治差别故,四、由堪能差别故,五、由引发差别故,六、由作业差别故。
菩萨的增上戒学,固然不是小乘所及,就是菩萨的增上定学,也不是小乘所能比拟的。它的殊胜,可以从“六种差别”中去说明。
第二项 辨差别
甲 所缘差别
所缘差别者,谓大乘法为所缘故。
一切“大乘”教“法”,不论世俗行相或胜义实性,行相果相等,皆“为”菩萨定心的“所缘”境,与小乘定心的以小乘教法为所缘不同。
乙 种种差别
种种差别者,谓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贤守,健行等三摩地,种种无量故。
菩萨有“种种无量”的深定,现在举出四种最重要的作代表:一、“大乘光明”定,从定发无分别慧光,照了一切大乘教理行果,名光明定。三地名发光地,所以有人把此定配前三地。二、“集福定王”,王是自在的意义,菩萨在禅定中,修集无量福德,而获得自在(定王二字,隋译与奘译都连下读为定王贤守)。三、“贤守”,贤是仁慈,守是守护,得此定的,能深入慈悲心,守护利乐有情。四、“健行”,即是首楞伽三摩地,十地菩萨与佛是雄猛无畏大精进的健者,健者所修的定,最为刚健,所以名为健行。这四种三摩地,光 明定是重在契入真理的智慧,集福定王重在修集福德;这两者还重于自利。贤守定重在方便利他。由自利利他,达到究竟的健行。这四定可以配十地:
初地至三地──大乘光明
四地至七地──集福定王
八地至九地──贤 守
十 地──健 行
丙 对治差别
对治差别者,谓一切法总相缘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赖耶识中一切障麁重故。
菩萨在定中,能发“一切法”的“总相缘智”——无分别智。这出世止观智,如“以楔出楔”的“道理”一样,能“遣阿赖耶识中”的二“障麁重”。前菩萨成办五果的第一果,由修止观,“念念中销融一切粗重依止”,与这里所说的对治差别相合。怎么叫以楔出楔?这是譬喻,如竹管里有粗的东西(楔)拥塞著不能拿出,要把这东西取出,先得用细的楔打进竹管去,才能把粗的 挤出来。粗的一出来,细的也就出来,竹管就打通了,这叫以细楔出粗楔。诸法真实性中,无有少法可得可著,然因无始来为二障粗重所熏染蒙蔽,不得显现。菩萨修习三摩地,以定的细楔,才能遣除二障的粗楔。
丁 堪能差别
堪能差别者,谓住静虑乐,随其所欲即受生故。
菩萨安“住静虑”中,能不受定力的拘限而受果。就是入第三禅“乐”,也能“随其所欲”,要何处受生,即能到那里去“受生”,这自在受生的能力叫堪能。小乘人不能做到这一步,仅能厌离而入涅槃。
戊 引发差别
引发差别者,谓能引发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故。
由禅定力,“能引发一切世界无碍神通”,随往一切世界能自在无碍。定有引发的力量,名为引发。
己 作业差别
一 引发神通业
作业差别者,谓能振动,炽然,遍满,显示,转变,往来,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类,或显或隐,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辩念乐,放大光明;引发如是大神通故。
引发差别,约从定发通而说,因通力而起的种种作业,即“作业差别”。“能振动”一切世界。放种种光明“炽然”的烈焰。所放的光明,照十方世界无不“遍满”。本来所不见的他方世界诸佛菩萨,与此界的幽暗处,因光明遍照“显示”可见。因神通力能令四大体性互相“转变”,如变地成水,变水成火等。又能随心所念“往来”十方世界,刹那间即到。“卷舒”,约空间说,卷须弥入一芥子,舒一芥子纳须弥。约时间说,舒一刹那为无量劫,卷无量劫为一刹那。八地以上的菩萨,“一切”有情无情的“色像,皆”可摄“入身中”,在色身上显现。能应机变化,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为说法,随“所往”而化身与它“同类”。或“显”示令众生见,或“隐”藏令不见。能变魔 为天,变天为魔,一切“所作”都能“自在”。菩萨的殊胜神通,能蔽“伏他”一切凡小的劣“神通”。加被说法者,“施”与“辩”才无碍;加被听法者,能施“念乐”,使他欢喜善解,经久不忘。在说法时,为摄化他方一切有情来集会听法,所以“放大光明”。“引发如是”的广“大神通”,造作这样广大殊胜的事业,为小乘神通所不及的,故名作业差别。
二 引发难行业
(一) 正明十种难行
又能引发摄诸难行十难行故。十难行者,一自誓难行,誓受无上菩提愿故。二不退难行,生死众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难行,一切有情虽行邪行而不弃故。四现前难行,怨有情所现作一切饶益事故。五不染难行,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染污故。六胜解难行,于大乘中虽未能了,然于一切广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达难行,具能通达补特伽罗法无我故。八随觉难行,于诸如来所说甚深秘密言词能随觉故。九不离不染难行,不舍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难行,能修诸佛安住解脱一切障碍 ,穷生死际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义利行故。
引发差别中,还能“引发”总“摄诸难行”的“十难行”:一、“自誓难行”:无上菩提不是轻易能证得的,然而能发“誓受无上菩提”的大“愿”,在上求下化的目的未达,誓不中止。二、“不退难行”:久在“生死”海中,和光同尘去化度有情,虽受寒暑饥渴等“众苦”的逼迫,终“不能退”屈他坚强的志愿。三、“不背难行”:“一切有情”虽是刚强难调,不受教化而“行邪行”,然菩萨终“不弃”舍他,以无限止的慈忍,用种种方便去引摄感化他。四、“现前难行”:纵然是菩萨大“怨”仇的“有情”,也决不怀恨,只要有机会,菩萨便能“现作一切饶益”他的“事”。五、“不染难行”:“生在世间,不为”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的“世法所染污”,像淤泥中的莲花一样。六、“胜解难行”:“于大乘”的甚深微妙教法,“虽”还“未能了”解明白,但能“于广大甚深”处“生”坚固的“信解”,信佛所说的教法,确能利益众生,没有不是真实的。七、“通达难行”:人法二无我,原是不容易通达的, 如小乘人就不能通达法无我,但菩萨“能”“具”足“通达补特伽罗”与“法无我”。八、“随觉难行”:“于诸如来所说”的“甚深秘密言词,能随”他的正义而“觉”了,这在下面详说。九、“不离不染难行”:凡夫不离生死就要染著,小乘不染生死就要舍离,菩萨能“不舍生死”化度有情,同时又“不”为生死所“染”污。十、“加行难行”:菩萨“能修”佛果无尽大行的加行,像“诸佛”如来到断除二障,“安住解脱一切障碍”,究竟成佛以后,因悲愿的熏发,能“穷生死际不作功用”,依法身现起应化身,任运“常起”度脱“一切有情”的“一切义利行”。这恒利有情的功能,是佛陀果德的大用,菩萨在因位上就能欣修此行,以求达到度脱一切有情的目的。这十难行,总摄了菩萨从神通引发的一切广大行。
(二) 广辨随觉难行
(1) 约六度释
复次,随觉难行中,于佛何等秘密言词彼诸菩萨能随觉了?谓如经言:云何菩萨 能行惠施?若诸菩萨无少所施,然于十方无量世界广行惠施。云何菩萨乐行惠施?若诸菩萨于一切施都无欲乐。云何菩萨于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诸菩萨不信如来而行布施。云何菩萨于施策励?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策励。云何菩萨于施耽乐?若诸菩萨无有暂时少有所施。云何菩萨其施广大?若诸菩萨于惠施中离沙洛想。云何菩萨其施清净?若诸菩萨殟波陀悭。云何菩萨其施究竟?若诸菩萨不住究竟。云何菩萨其施自在?若诸菩萨于惠施中不自在转。云何菩萨其施无尽?若诸菩萨不住无尽。如于布施,于戒为初,于慧为后,随其所应当知亦尔。
十难行中的第八“随觉难行”,“于佛”的“秘密言词”“能随觉了”,前虽略说,但还没有明说,这有关于大乘经的深义,所以特别提出解释。像这段六度的经文,就是秘密言词,都要给以不同的解说才能合乎佛意。一、能行惠施,一般的说,需要广作内外身物一切的布施,才叫惠施。然“菩萨”惠施,虽“无少所施”,却已成为“于十方无量世界广行惠施”。怎么讲呢?这菩萨虽不行施,但见他人行施,生欢喜心,这随喜行施的功德,就等于自己行施 。并且,菩萨摄一切众生为己体,把他人看为自己一样,通达自他平等,所以众生行施,就是自己行施,虽自己不施丝毫,已经是广行布施了。还可以这样解:菩萨以空慧观察一切,知一切皆非我非我所,什么都不是自己的,拿什么去布施人?因此,虽终日布施,而不见少有所施,不见有少少的布施,才是真实的广行布施。二、一般的见解,要甘心乐意的欢喜布施才是“乐行惠施”;然而“菩萨于一切施都无欲乐”,离去一切贪欲,一切法不能味著心,无所不舍,才是真正的乐行惠施者。三、“菩萨于惠施中深生信解”,不是因他人的宣传解说而信。菩萨“不信”一切,就是“如来”说的行施有什么功德,为什么应该布施,菩萨都不因此而信受。菩萨的信解,是自己从内心深处发出的信念,明确坚定,不由他人的教诲而起信仰去实“行布施”。四、世间人或由自己的警“策”,或由他人的鼓“励”,便能不断的行施,但“菩萨于惠施”这件事,不但不要他人来策励,并且“不”须“自”己“策励”自己。这是因菩萨生性就会精进行施,很自然的使他不得不去布施,这不是策励,实在就是“ 菩萨”的“于施策励”。五、对布施发生爱重心,时时刻刻的想行布施,叫“于施耽乐”。“菩萨”的大施,从来不曾间断过,因此就“无有暂时”的“少有所施”,这没有片刻的间断,真是爱好布施到极点了。六、“沙洛”,表面看来是“坚密”义,但从另一方面——秘密——看,却是“流散”的意思。“于惠施中离沙洛想”,就是在定中行施,没有散乱。定中能遍缘一切有情,分身无数等,所以名“广大”施。显了与秘密,只是同一名词的两种不同含义,常用的称为显了义,也是人所共知的。如说团结,它的意义自然在结合上。但甲与乙的结合,等于在说甲与其馀丁戊等分离,分离就是团结一名潜在的含义。沙洛是坚密,又是流散,也只是这个意义。中国文字中的乱字,又可以作治讲,香字可作臭讲,也是同一意义。这些,是文字学上的普通现象,佛经只拿它来应用而已,不要以为秘密就是神秘。七、殟波陀,在明显方面说是“生起”义,在秘密方面讲是“拔足”。“菩萨殟波陀悭”似乎是生起悭心,其实是拔起悭贪的根本,除了悭贪的根蒂,自然“其施清净”。八、究竟布施,如小 乘的安住究竟无馀涅槃,自大乘看来,它不能究竟布施利生。“菩萨不住究竟”,尽未来际利乐有情,他的布施才是“究竟”的。九、自在布施,菩萨于施舍转灭悭贪,使他不自在,“于惠施中”悭贪“不”能“自在转”起,菩萨的“施”才能“自在”。十、无尽施,无尽是般涅槃,“菩萨不住无尽”的涅槃,常行施舍,所以“其施无尽”。
“于布施”有此十种秘密言词,“于戒”于忍,乃至“于慧”,都“随其所应,当知”也有这十种差别。如说云何菩萨能护尸罗?不护少戒,名为菩萨护净尸罗等。
(2) 约十恶释
云何能杀生?若断众生生死流转。云何不与取?若诸有情无有与者自然摄取。云何欲邪行?若于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云何能妄语?若于妄中能说为妄。云何贝戍尼?若能常居最胜空住。云何波鲁师?若善安住所知彼岸。云何绮间语?若正说法品类差别。云何能贪欲?若有数数欲自证得无上静虑。云何能瞋恚?若于 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烦恼。云何能邪见?若一切处遍行邪性皆如实见。
经中还有依十恶业道而说的秘密言词,似乎是说行十恶,其实不然。一、能“断众生”的“生死”,截断他的无始“流转”,使他不再受生,这叫“能杀生”。二、系属于魔而不系属于佛菩萨的“诸有情”,不但“无有与者”,魔王还常常来争夺,但佛菩萨把它“摄取”过来,虽不信从,也得想法摄受它,这叫“不与取”。三、诸菩萨“于诸”淫“欲”行,“了知”它“是邪”行,正知这种种欲邪行去“修正行”利益有情,叫“欲邪行”。四、佛说一切皆是虚妄,菩萨于虚“妄”法“中能”详细的“说”它“为妄”,这叫“能妄语”。五、贝戍尼,习用的意思是离间,如果彼此相离有间,这离间就含有空义了。菩萨“常居最胜”的“空住”,所以叫“贝戍尼”。六、波鲁师,显义是粗恶语,但它的密意,波是善,鲁是所知,所知彼岸,指生死那边的大般涅槃,菩萨“善”能“安住所知彼岸”,所以叫“波鲁师”。七、菩萨能善巧安立“正说”佛“法”的无量“品类差别”,使它斐然成章,叫“绮间语”。八、 离欲才能入定,但菩萨念念“欲自证得无上静虑”,可以说是大欲——“能贪欲”。九、菩萨的心,能“憎”恶厌“害一切烦恼”,嫉恶如仇,这叫“能瞋恚”。十、在依他起的“一切处”中,所依的“遍行”——遍计性的“邪性”,能“如实”的知“见”。邪者见它是邪,所以叫“能邪见”。上面引的两类经文,可说是“正言若反”,是不能用常用的训释去解释的。
(3) 约甚深佛法释
甚深佛法者,云何名为甚深佛法?此中应释:谓常住法是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住故;又断灭法是诸佛法,以一切障永断灭故;又生起法是诸佛法,以变化身现生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诸佛法,八万四千诸有情行及彼对治皆可得故;又有贪法是诸佛法,自誓摄受有贪有情为己体故;又有瞋法是诸佛法,又有痴法是诸佛法,又异生法是诸佛法,应知亦尔;又无染法是诸佛法,成满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无污法是诸佛法,生在世间诸世间法不能污故:是故说名甚深佛法。
经中还有依佛行果来谈“甚深佛法”的,也“应”该正确的去解“释”: 一、“常住法是诸佛法”,这是约诸佛“法身是常住”说的,一切佛法皆依这常住的法身。二、“断灭法是诸佛法”,因为“一切”染污粗重的“障”垢,在佛果上是“永”远“断灭”的。三、“生起法是诸佛法”,“变化身”的随类应“现”,从法身“生起”,化一切有情,所以说生起法是佛法。四、“有所得法是诸佛法”,“诸有情”的“八万四千”烦恼“行”,“及彼对治”的八万四千法门,“皆”是“可得”的,不能说它没有。《辩中边论》的以“许灭解脱故”,成立依他杂染的非全无,可作这有所得的解说。五、至八、“贪”“瞋”“痴”“异生法”,都“是佛法”,佛菩萨“自”发“誓”愿,“摄受”一切具足“有贪”等三毒的“有情为己体”,贪瞋痴等自然也不出佛法之外。九、“无染法是诸佛法”,“成”就圆“满”的清净“真如”本来清净,烦恼所知等“障垢,不能染”污。十、“无污法是诸佛法”,诸菩萨有大智慧,虽“生在世间,诸世间法”都“不能污”染它。
三 引发四种业
又能引发修到彼岸,成熟有情,净佛国土,诸佛法故,应知亦是菩萨等持作业差别。
此外还能引发四种业:一、依三摩地能“引发修到彼岸”。二、依定能引发神通,方便善巧,去“成熟有情”。三、因修定心得自在,随心所乐欲,能大愿大行,清“净佛国土”。四、由此定力,能修习圆满力无所畏等“诸佛法”。这四种“亦是菩萨等持”所发生的“作业差别”。
第三节 增上慧学
第一项 安立相
甲 标
如是已说增上心殊胜,增上慧殊胜云何可见?谓无分别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缘,若所缘,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异熟,若等流,若出离,若至究竟,若加行、无分别、后得胜利,若差别,若无分别、后得譬喻,若无功用作事, 若甚深。应知无分别智,名增上慧殊胜。
菩萨的三增上学,已依次说了戒心二学,未说明“增上慧”学的“殊胜”。增上慧就是无分别智,现在以“自性所依”等十六相来成立。这是总标,到下面一一别释(陈隋二译在“行相”后有建立与释难二相,奘译没有。释难就是行相中所提出的问题,不是直接显示无分别智,故摄在行相中,比较更适当)。
乙 释
一 略释自性
此中无分别智,离五种相以为自性:一、离无作意故,二、离过有寻有伺地故,三、离想受灭寂静故,四、离色自性故,五、离于真义异计度故。离此五相,应知是名无分别智。
“无分别智”是圣智,它的自性,非亲证不能自觉的,所以从正面去说明非常困难,最好用烘云托月法,从反面——遮遣的方法去显示。这就是说:要 “离五种相”,才是无分别智的“自性”。
一、“离无作意”:作意即思惟,无分别智要远离思惟的。但也有离作意而不是无分别智的,如酒醉,闷绝,熟睡等,所以必须要离开这样的无作意,才是真正的无分别智。二、“离过有寻有伺地”:无分别智是超寻伺境的,然无寻伺——如二禅以上的无寻无伺地,仍不是无分别智,所以还要离去这样的无寻伺,才是真实无分别智。三、“离想受灭寂静”:无分别智是无受想心行的,但受想心行俱灭的灭尽定,虽是圣者所得的,还不是无分别智,所以还要离去这样的想受灭的寂静,才是般若无分别智。四、“离色自性”:无分别智离去妄心的有分别性,但智的无分别与色性的无分别不同,不然,得此无分别智的圣者,不将要与木石一样块然无知了吗?所以无分别智是要离去色自性的。五、“离于真义异计度”:离前四相直取真义的如相,但如果计度拟议这真如,或心上有不分别的空相现前,这既然含有种种计度的成分,自然不是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是要离去于真义计度的。总之,它是无分别的,但决不是世间 无作意等的五种无分别。离了这五相,才是真实的无分别智。
二 别释诸门
(一) 自性
于如所说无分别智成立相中,复说多颂:诸菩萨自性,远离五种相,是无分别智,不异计于真。
“无分别智”能“成立”的十六“相”,现在一一的解说。第一是自性相;颂中的“诸菩萨自性”,与第三句“是无分别智”,文势隔裂,或许是照梵文直译的。若读作“是诸菩萨无分别智自性,远离五种相,不异计于真”,比较要明显得多。下文都可以这样读。“远离”的“五种相”,已在上说过。前四相虽都要离,但还没有接近真义;第五相的“异计于真”,最易使人误认为无分别智,所以又特别点出。
(二) 所依
诸菩萨所依,非心而是心,是无分别智,非思义种类。
心心所法生起,都要有其所依;智是无漏心所,自然也有所依。有漏心所是依于心的,“菩萨”“无分别智”的“所依”是不是心呢?心有思量分别,无分别智是不能以思量分别为所依的,所以说它“非心”。虽非平常的分别心,但无分别智终究是一种绝对精神的直觉,那它的所依,还可以说“是心”。“非思义种类”,是非心而是心的理由。无分别智的所依,不是思量分别境义的,所以非心。它是思虑有分别心为加行所引起的,是心的种类,那也不妨说是心。
【附论】大乘说通达一切法无分别的,叫它真心、正觉、智慧等。实际上它与平常的心、智不同,所以龙树说,般若叫智慧,这是很勉强而不相称的,般若是甚深,智慧是浅薄,怎么可以符合呢?不过世间本没有与它相同的名字,从它的因心观察等所起,勉强的以心、觉、智慧来代表。
(三) 因缘
诸菩萨因缘,有言闻熏习,是无分别智,及如理作意。
无分别智的生起,有两种“因缘”,就是从听“有”名“言”的教法而成的“闻熏习”,“及”从闻熏习所起的“如理作意”。因如理作意而闻熏习展转增胜,使赖耶中的杂染分渐减,无分别智才得现前。
(四) 所缘
诸菩萨所缘,不可言法性,是无分别智,无我性真如。
心法有它的所缘,“菩萨”的“无分别智”虽然能所一如,但同样可以安立它的“所缘”。“不可言”说的诸“法”真实“性”,于依他起诸法上把名义相应遍计所执性离去,遣离假说自性,才是诸法的离言实性。这就是“无”补特伽罗及法“我性”所显的真常一味的“真如”。这无我真如,是无分别智的所缘。
(五) 行相
(1) 正释
诸菩萨行相,复于所缘中,是无分别智,彼所知无相。
所缘是心的对象,“行相”是心行于境发生关系的相貌。有无分别智,也有无分别境,但它的行相却不可说。无分别智于“所缘中”亲证“彼所知”境,是“无”有名言“相”貌的,离言说的真实法性不能说有行相,若世俗智以行相取,就不能亲证真如,不是正觉法性了。
(2) 通疑难
相应自性义,所分别非馀,字展转相应,是谓相应义。非离彼能诠,智于所诠转,非诠不同故,一切不可言。
为什么体证法性没有行相呢?这先要知道我们平常所知所取的行相是什么?我们平常所认识到的是义,名“字”的“展转相应”,彼此间发生联系,成为名义“相应”的义相。在声音方面,一个字与一个字连起来便成名,一个个的名连起来便成句,名句是因缘和合假有的。一切法不离名言相,能表诠的是名字,心上显了的表象概念等,也仍然是名字。这名字相应为“自性”的“义”,是遍计所执性。吾人一般心识行于境相的“所分别”,并“非”离此而别 有其“馀”什么东西。事实上,除了这相应的义,吾人是不能理解什么。
平常所行的义相是“名前觉无”的,不是法的真相。怎知它“名前觉无”呢?在认识时,“非”是“离彼能诠”的名言,有“智于所诠”的义相上“转”,所取的义相不能离去能诠而有它的体性,所以不是法的真相。要起能诠才知道所诠,故所诠不能离开能诠。然而吾人总觉得有所诠的东西存在,再有能诠去诠表它,这也不对,一名能诠种种义,一义能立种种名,名言并“非”能“诠”表一定的所诠。“多名不决定”,能所诠“不同”,所以“一切”法的真实性“不可言”说。
前说五相,以无分别智自性为主体,谈到它的所依,(增上缘)所缘,因缘,和智证所缘的行相。
(六) 任持
诸菩萨任持,是无分别智,后所得诸行,为进趣增长。
“任持”就是摄持,“无分别智”有力量能使五度等万行成就,达到目的 ,所以经上说:“五度如盲,般若如导”。般若能为其馀波罗蜜多的领导,使“后所得”的种种“诸”菩萨“行”,因智的导引而得“进趣”一切智海,渐渐的“增长”到成熟圆满。
(七) 助伴
诸菩萨助伴,说为二种道,是无分别智,五到彼岸性。
无分别智的证得无上正觉,要有其馀的助伴扶助,才能成满。“菩萨”的“助伴”是什么呢?就是其馀的“五到彼岸”。此五波罗蜜多“说为二种道”,布施到精进是资粮道;禅定为般若所依止,是依止道。由此二道,助成无分别智到究竟圆满。六波罗蜜多虽是各有殊胜,不过般若可说起著领导的作用。任持与助伴二相,互为俱有、相应因与士用果。单依无分别智说,五度为助伴,般若是士用果。
(八) 异熟
诸菩萨异熟,于佛二会中,是无分别智,由加行证得。
“因是善恶果唯无记”的异熟果,是唯属有漏业感的。无分别智是出世法,怎么能说感异熟呢?地上菩萨的殊胜身,由地前所积集的十王大业所成,不过藉大悲般若等助发。《胜鬘经》说:“无明住地缘,无漏业因,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的异熟果。这虽名为无分别智的异熟果,其实是增上果。这“菩萨”“无分别智”的“异熟”,是“于佛”的受用及变化身的“二会中”受生。这二会中受生的异熟差别,“由加行证得”的二无分别智来显示。修行加行无分别智,能在变化身的大会中感受异熟;若已证得无分别智,那就在受用身的大会中感受异熟。
(九) 等流
诸菩萨等流,于后后生中,是无分别智,自体转增胜。
由同类因所生起的,叫“等流”果。无分别智的等流果,就是说前前生中的“无分别智”,在“后后生中”,智“体”更为“增胜”。如初地的无分别智,引生二地的无分别智,二地智是初地智的等流果,胜于初地智。
(十) 出离
诸菩萨出离,得成办相应,是无分别智,应知于十地。
出离就是出离烦恼所知二障,得到涅槃,是离系果。“菩萨”“无分别智”“于十地”中,初地见道最初离系,得此智的时候,叫做“得”“相应”。以后诸地的离障妙智,叫做“成办”相应。初得叫得,以后叫成。
(十一) 至究竟
诸菩萨究竟,得清净三身,是无分别智,得最上自在。
“菩萨”的“无分别智”,到达最极“究竟”时,便“得清净三身”,三身就是圆满清净的“无分别智”,获“得最上”的十“自在”,这清净的三身,如果约分得说,初地以上就有,如初地的无分别智现前,契证清净法界,是法身;他的意成身,是受用身;分身百世界作佛化众生,是应化身。初地以上都证得此一分,到最后佛地,才圆满清净。这是无分别智的增上果。从助伴到此的五相,就是五种果。
(十二) 加行无分别后得胜利
如虚空无染,是无分别智,种种极重恶,由唯信胜解。
加行、无分别、后得三智,主要的是根本无分别智。加行智作相似的无分别观,能引发根本智,从所引发的得名,也就无分别。后得智是根本智所生的,带相观如,也就随根本的无分别智名为无分别。若从它的差别上说,加行是加行智,后得是后得智,无分别确指根本智。所以前面说的所缘、行相等,都是在根本智上讲。现在约胜利功德说三智的无染。
“虚空”是明净的,不受任何染污法所染,虽有时为云雾所蔽,然它的本质仍是清净“无染”的。加行“无分别智”能转三恶趣的“种种极重恶”业为轻,能不为这染污的恶业所染,所以譬喻虚空。此智还没有证无分别,“唯”是对无分别的真理起“信胜解”,信唯识无义的无分别理,由这信解力,对治极重恶业,不为所染。
如虚空无染,是无分别智,解脱一切障,得成办相应。
烦恼所知的二种惑障,叫一切障。根本“无分别智”能“解脱”此“一切障”,不为惑障所染而体悟法界,所以譬喻“如虚空无染”。此解脱在初地名为“得相应”,初地以上名“成办相应”。
如虚空无染,是无分别智,常行于世间,非世法所染。
世间的依正二报是生障,得后得“无分别智”的菩萨,为要救度众生,“常”示生世间;他虽“于世间”受生,却“非”为“世”间依报正报等“法所染”,如虚空一般,水不能漂,火不能烧。真谛以三障配三智所解脱而无染的对象,倒也说得很好,不过不必太拘泥了。
(十三) 差别
如痖求受义,如痖正受义,如非痖受义,三智譬如是。
说明三智的差别,举出四个譬喻来显示。“如痖”子追“求”所“受”用的境“义”,在没有求得时,不知道它是甚么,也说不出它的情形,这与加行无分别智的观察无分别法界相同。“如痖”子“正”在“受”用境“义”,心 中明白,却说不出,俗语说“哑叭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这像根本智的契证诸法真如实性,虽亲切印证,但离于言说戏论。“如非痖”子在“受”用境“义”,对所受的好恶能明白认识,又能以言说告人;这与后得无分别智的带相缘如,通达唯识如幻,能说法度众生一样。所以总结说“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义,如愚正受义,如非愚受义,三智譬如是。
在非痖的人,也可以譬喻三智。不能识别说明境界叫愚,“如愚”人的“求受”境界,“正受”境界,及“非愚”的智人“受”用境界,如其次第也可以作为“三智”的“譬”喻。这都如前痖非痖的譬喻配释可知。
如五求受义,如五正受义,如末那受义,三智譬如是。
在非愚人的六识中,也可譬喻三智。五是前五识,“如五”识“求受”境界,它是无分别的,也不能言说;加行智求无分别真如也是这样。在“五”识“正受”境界时,它明见现境,是有漏现量,离名种分别,这与无漏现量的根本智契证真如相类。“如末那受义”的末那,指意识,不是染意,它有推度的 作用,能安立名相,引发语言,所以它可以作后得智的比喻。
如未解于论,求论,受法,义,次第譬三智,应知加行等。
单从明了的意识也可譬喻三智。“如”有“未解于论”的文义,而“求论”的理解,在没有获得理解的意识,加行智未证于真而求证得的时候也是这样。若人听讲,讽诵,但能“受法”而不明它的意义,自然不能有什么分别或讲说,根本无分别智也是这样。如人因受论而进到了知领受其“义”的阶段,能有所分别,也能转教别人,后得智也是这样。上面举的四种譬喻,皆如它的“次第譬”喻“三智”,就是“加行”、根本、后得“等”三智。
(十四) 无分别后得譬喻
如人正闭目,是无分别智;即彼复开目,后得智亦尔。应知如虚空,是无分别智;于中现色像,后得智亦尔。
现在撇开加行智不谈,单就根本后得二智举喻来说明。先以取不取种种境界来说明二智的差别:“如人正”当“闭目”的时候,一切色相都不看见;根 本“无分别智”的“复于所缘中,彼所知无相”,“于一切法都无所见”,就如闭目。若人“即”时“开目”,明暗色空无不了了分明;那“后得”无分别“智”的通达唯识如幻,于一切境界能取能缘,犹如开目。
再约色空来譬喻,“如虚空”明净,遍一切处,无能所的差别;根本“无分别智”也是这样,遍一切一味空性,诸法所不能染。虚空虽是明净遍一切处,但无一色相不依虚空显现,“于”虚空“中现”起一切“色像”,这如从根本智后所起的“后得智”一样。这譬喻最好,后得智所了达的一切,是不离空性,并且是因证而后起的。虚空的孕含万象,是后得智的境界,不是未入空以前的拟度。
(十五) 无功用作事
如末尼,天乐,无思成自事,种种佛事成,常离思亦尔。
吾人做事,必先考虑计划;无分别智既无作意,怎样能做利益众生的伟大事业呢?这有“如末尼”宝珠和“天”上的音“乐”,末尼宝珠虽随众生心的 希求,落下种种宝物,但它是无分别的。天乐不待击奏,自然发出微妙可耳的音声来,但它也是无分别的。这二物虽皆“无思”虑,而能“成”办“自”所应作的利益有情“事”。有漏业感的力量尚且如此,何况诸佛菩萨的无分别智?虽是恒“常”远“离思”量分别,但能无功用行适应有情的机感要求,“种种”利乐众生的“佛事”,无不“成”办。所作的佛事约有二种:一是现身,一是说法;前者以末尼譬喻,后者以天乐譬喻。
(十六) 甚深
非于此、非馀,非智、而是智,与境无有异,智成无分别。
非智而是智,馀译本作“非智非非智”,世亲释论中具有二释。
无分别智从它的所缘来说:并“非”就是“于此”依他起性的名言相上转,因为它是无分别的;但也“非”离开依他性以其“馀”的境界为所缘。法性是诸法的普遍实性,就是以这依他分别法的真如法性为所缘。非于此表示与依他的非一,非馀表示非异。这就是说无分别智所证境界,不离依他起,是于依 他起上知它的寂灭相。从它的能证智说:无分别智“非”是平常的寻伺相应“智”,世间共许的智的定义,并不适合它。但也不是非智,“而是智”的种类,从能通达诸法实性上说,最适当的名词仍然是智,除了智以外,实在没有更能表达它的名字。从它的智境关系上说:它“与境无有异”。所缘的法性境界是无分别的,能缘的“智”也“成无分别”,智境无异,所以皆成无分别。不然,或者有能所的别异,或者取有分别的境相,无分别智也就不成其为无分别了。这样的非依他境,非非依他境,非智,非非智,说它有境智又没有能所差别,这是甚深的自觉圣境,教相的安立,也只姑为拟议罢了。
应知一切法,本性无分别,所分别无故,无分别智无。
“一切法”从“本”以来,法“性”法尔是“无分别”的。它本来如此,并非因能证的智去通达它才成为无分别。法性无分别,就是说众生一般有分别识所取的“所分别”义,本来就是“无”,但这却引起一个问题:一切法既然本来就是无分别,一切众生为何不本来就成佛呢?这因众生无始时来名言熏习 ,颠倒计著,妄现有分别相,“无”有“无分别智”去通达诸法的无分别法性,所以受虚妄的分别所支配,不能成佛。也就因此,虽然法性无分别,是迷悟不二,而众生还是众生,要成佛还得努力!无分别智无,魏译作“彼智无分别”,意义不同。
第二项 辨差别
此中加行无分别智有三种,谓因缘、引发、数习生差别故。根本无分别智亦有三种,谓喜足、无颠倒、无戏论无分别差别故。后得无分别智有五种,谓通达、随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择差别故。
无分别智有三种,每一智中又有多种差别。于“中加行无分别智有三种”:一、“因缘”,无性释为本有种性,这与本论的体系不合。应该这样说:过去生中熏成闻熏习,因闻熏习的强盛势力,在这一生中,能不需要甚么现缘,自然显现(一般顿机的相似悟,就是这一类)。二、“引发”,虽过去也曾熏 习过,但要由某种加行才能生起加行智。三、“数习”,这是过去熏习薄弱得很,或者竟是没有,因现在生中的数数修习,需要极大的加行,如听闻思惟修习,才能生起加行无分别智。这三种,是从它“生”起的“差别”而建立的。“根本无分别智亦有三种”差别:一、“喜足”,凡夫外道由思惟修习,生无想天,或非想非非想天,没有作意,心生喜足,以为自己的境界已达顶点。二、“无颠倒”,小乘圣者,修苦空无常无我的四正观,摧破常乐我净的四颠倒,不再分别常等,名无颠倒的无分别智。三、“无戏论”,菩萨的无分别智,离去一切名言戏论分别,证无分别的法性。这三种无分别,是从“无分别”的“差别”而建立的。后后胜于前前;外道小乘菩萨的无分别智,在它的自体上,都截然不同。
“后得无分别智有五种”:一、“通达”,后得无分别智,带相缘如,通达真如的体相。二、“随念”,从根本无分别智,或带相缘如的后得智后,随即追念无分别智所契证的。三、“安立”,将自己所证见的境界,用名相来为 人宣说。四、“和合”,将一切法作总合的观察。五、“如意”,随自己的欲求,能变地为水,变水为火,如意而转。这五种是从后得智所“思择”的“差别”而建立的。
第三项 引经证
甲 阿毘达磨大乘无义教
复有多颂成立如是无分别智:鬼、傍生、人、天,各随其所应,等事心异故,许义非真实。
这六颂,论中虽未明言是引经,但它的内容与前引《阿毘达磨大乘经》的四智相同。藏译的《摄论》,在成就四相悟入诸义无义下,引此六颂,梁隋二译也说此中有颂,如增上慧说。从这各方面看来,可断定这里是引的《阿毘达磨大乘经》颂。前文引经的长行,在证明诸义无实,这里在成立无分别智。要知道无分别智,必须因一切法本来无分别,就是遍计执性的义相无实,因境无 分别,通达无分别的无分别智才是真智。颂文的意义已在前面说过,这里把文读通就可以了:一、相违识相智:饿“鬼、傍生、人、天”的四类有情,于相“等”的一件“事”物上,“各随其所应”见的“心”有别“异”的认识;因认识上的彼此相违,应该认“许”所遍计“义”是“非真实”的。
于过去事等,梦像,二影中,虽所缘非实,而境相成就。
二、无所缘得智:如“于过去”未来“事”中,“梦”所见的“像”中,境中所显的与定心所现的“二”种“影”像“中”,这种种“所缘”的境界,虽“非实”有,“而”在自心的认识上,“成”为所取的“境相”。境相非实有,而可以成为识的对象,所以那山河大地等,虽是我们现实感觉到的东西,也不一定就是真实。
若义义性成,无无分别智;此若无,佛果证得不应理。
三、自应无倒智:“若”诸境“义”实“义”的自“性成”立,那就应“无”有“无分别智”,或者无分别智不是通达无义的真相,而反是颠倒。“此 ”无分别智“若无”,无上“佛果”的“证得”便“不应理”,因佛果是从无分别智的证真断惑而圆满的。既有佛可成,就有无分别智可得;有无分别智,可见实有义是不能成立了。前安立无义中,说所缘的义如果是真实的,那众生可以不由功用就获得解脱,这是从缘义的妄识是不真实方面说,在成立义相是无。这里说无分别智无,佛果不能证得,是从无分别智是真实的方面说,在成立无分别智是有。各依一方面说,意义并不相违。
得自在菩萨,由胜解力故,如欲地等成,得定者亦尔。成就简择者,有智得定者,思惟一切法,如义皆显现。无分别智行,诸义皆不现,当知无有义,由此亦无识。
四、随转妙智:这又有三种:(一)、“得”心“自在”的“菩萨”,“由”殊“胜”的观“解力”,能“如”它自己的心念所“欲”,想叫“地等”变为水火等,都得“成”就。就是声闻中“得定”的行“者”,也能做到这步工夫。(二)、修毘钵舍那而“成就简择者”的菩萨——“有智”,他是已“得定者” ——止观圆修的菩萨,“思惟一切法”,能“如义皆显现”。如念佛,即有佛义显现;思念唯识性空等,即有唯识性空的义相显现。(三)、菩萨“无分别智”现“行”,那时,唯与一味离戏论的无相法界相应而住,“诸义皆不现”,故“知无有义”。所取的义既然没有,“由此”也“无”能取的“识”。
所知相中,以无义来成立唯识,这里又引无义来成立无分别智。说唯识目的在说明无分别智,就是阿毘达磨,阿毘达磨就是离分别而现证法界的无分别智。唯识学不唯在理论上作严密的建立,起初本注重定慧的实践。
乙 引般若波罗蜜多非处教
般若波罗蜜多与无分别智,无有差别,如说:菩萨安住般若波罗蜜多非处相应,能于所馀波罗蜜多修习圆满。云何名为非处相应修习圆满?谓由远离五种处故:一、远离外道我执处故,二、远离未见真如菩萨分别处故,三、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故,四、远离唯断烦恼障生喜足处故,五、远离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住无馀依涅槃界处故。
前以法性无分别成立无分别智,此以智离戏论处而说明“般若”,般若“与无分别智,无有差别”,是一法的异名。《般若经》中如来无问自说道:“若欲证得一切相智,应学般若波罗蜜多”。舍利弗请问,佛说:“菩萨安住(住即深入)般若波罗蜜多非处相应,能于所馀波罗蜜多修习圆满”。
【附论】《般若经》中的安住般若,依龙树菩萨说,是实相般若。实相是如如境,般若是如如智,智如冥一,即智是如,即如是智,正指这融然一味的圣境,叫安住实相般若。安住这样的般若波罗蜜多中,修习其馀的波罗蜜多,不唯布施持戒等五,连般若波罗蜜多(指智慧)都能修学圆满。非处相应,就是无住或不住,奘译《大般若经》作“应无所住为方便而修般若”。非住即是离戏论住,实即非住而住,无住就是无所得,表示不著。现在说非五种处而于般若相应,安住般若中,也就是无所住而住的意思。
本论以“远离五种处”解说非处相应,成立般若:“一、远离外道我执处 ”:外道修慧,总有我我所执,如说:我能住彼境,彼境为我所住。菩萨的安住般若,远离我及我所;离这非处,才与般若相应。“二、远离未见真如菩萨分别处”:没有见到真实的胜解行菩萨,对真如境有分别想,这就不是真般若;登地菩萨的无分别智,必须远离这样的分别。前外道就我执说,这未见真如菩萨就法执说。“三、远离生死涅槃二边处”:这下面三处,都是小乘学者的著处。小乘学者,把生死涅槃打成两截,厌逆生死,欣乐涅槃。所以在加行观心中,观四谛理,苦集非灭,另住离生死的涅槃中。菩萨的般若,离二边非处,住中道中,通达生死涅槃无差别,所以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四、远离唯断烦恼障生喜足处”:小乘目的在断烦恼障,所以一旦达到,便生喜足,不再进断所知障。菩萨的般若是离所知障而显的,所以烦恼障断时,不生喜足。“五、远离不顾有情利益安乐住无馀依涅槃界处”:小乘为自利,安住无馀依涅槃,不顾有情的利益,他的智慧是离悲心的。菩萨般若与大悲相应,利他心切,纵然安住无馀依涅槃界,也为了一切有情的利益安乐,仍来生死海中化导众生 。总之,菩萨远离五种非处,简除外道的离生智,小乘的偏真智,胜解行地菩萨的加行智,才是菩萨不共的摩诃般若——无分别智。所以《般若经》说:“般若是菩萨事”。
第四项 显殊胜
声闻等智与菩萨智有何差别?由五种相应知差别:一、由无分别差别,谓于蕴等法无分别故。二、由非少分差别,谓于通达真如,入一切种所知境界,普为度脱一切有情,非少分故。三、由无住差别,谓无住涅槃为所住故。四、由毕竟差别,谓无馀依涅槃界中无断尽故。五、由无上差别,谓于此上无有馀乘胜过此故。
这里以五种相简别声闻智与菩萨智的不同,也就是显示大乘慧学的所以殊胜。大乘的无分别智——实相般若,有何殊胜?“一、由无分别差别”:菩萨智是于“蕴”处界“等”一切“法”离戏论名言的“无分别”,小乘只是离四颠倒分别的无分别,于蕴等法还是有取有得。“二、由非少分差别”:这又有 三义:(一)、菩萨是“通达”我法二空性的“真如”全分,小乘唯通达我空真如的少分。(二)、菩萨遍学一切,遍“入一切种所知境”,极其广大;小乘缘境有限,不在一切境界上转,所以像阿赖耶识等深细境界,非小智所知。(三)、菩萨发愿“普为度脱一切有情”,是多分的;小乘有时虽也现通说法度众生,但毕竟是很少的。这三者,菩萨都是“非少分”的,与小乘的少分不同。“三、由无住差别”:小乘所住的是无馀涅槃,偏空真理,大乘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以“无住涅槃为所住”。“四、由毕竟差别”:“无馀依涅槃界中”,菩萨的法身尽未来际,“无断”无“尽”度众生,所以《金刚经》说:“若卵生若胎生……非无想,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小乘人住无馀依涅槃界中,如薪尽火灭,究竟的归结与大乘智不同。“五、由无上差别”:声闻乘上有缘觉,缘觉乘上有菩萨,故此二乘是有上乘,二乘的智皆是有上智。菩萨乘即是佛乘,“无有馀乘胜过此”上。这五种差别,就是大小智慧的差别。
此中有颂:诸大悲为体,由五相胜智,世出世满中,说此最高远。
这以偈颂称赞无分别智的殊胜。菩萨由“五相胜智”,以“大悲为体”,所以在“世”间得到人天的圆“满”果“中”,在“出世”所得到三乘圣果的圆满中,可以“说此”菩萨的妙果,“最高”最“远”。圆满究竟的佛果,非凡小可及。
第四节 释疑难
若诸菩萨成就如是增上尸罗,增上质多,增上般若功德圆满,于诸财位得大自在,何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见彼有情于诸财位有重业障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障生善法故;见彼有情若乏财位厌离现前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为积集不善法因故;见彼有情若施财位即便作馀无量有情损恼因故:是故现见有诸有情匮乏财位。
上面说到菩萨成就三增上学,一切“功德圆满”具足,他“于诸财位得大自在”,不是不能;又有拔济有情的大悲心,不是不肯;那为什么“现见有诸 有情”,还是困苦流离“匮乏财位”呢?这种疑问,是一般人容易生起的。本论用五个理由来解释:一、菩萨有自在力,也有大悲心,可使众生于资财爵位得不匮乏。但“见彼有情”,自“于”一切“财位有重业障”,虽想救济,仍是爱莫能助。如大目连尊者,见他的母亲堕落在饿鬼道中,持钵盛饭去供母,不料因他母亲的业障太深重,见饭便化为脓血,不能得食。又如江河的净水,饿鬼见了便成为猛焰,这都是由于它恶业障蔽所致。众生的匮乏财位也是自己障碍自己,不能与不愿接受菩萨的救济,不应怀疑菩萨的自在力与大悲心。二、有时菩萨“见彼有情”虽没有重障,可以接受救济,但“若施”与“财位”,反而因之障碍他世间“善法”的“生”起,所以宁可使他暂时匮乏,生起善法,好让他在未来获得利乐。不然,暂时的救济,反而使他本来多而胜的利益消失。三、有时菩萨“见彼有情”,“若”匮“乏财位”,能因此而有“厌”弃生死追求出“离”的心“现前”;若给予救济,一得安乐富贵,反而骄奢淫逸贪恋三界。菩萨有鉴于此,所以不愿施舍他。四、有时菩萨“见彼有情,若 施财位”,势必成“为积集不善法因”,他要因财位的获得而造恶,所以不施给他。五、有时“见彼有情”在没有财位时,还能自悲悲人,不恼害有情。“若施财位”,就将“作”为“馀无量有情”的“损恼因”。这世间,多少人依仗权势欺压平民,多少富翁在剥削贫民,贪口腹残杀一切禽兽,这些都是受财位之累。所以菩萨宁可使这有情受苦,不愿多数有情遭殃。因有这种种因缘,所以“现见诸有情匮乏财位”。总之,菩萨是知众生的根性,明见未来,所以或苦或乐,都是在救济利乐;大悲大智的菩萨,决不是婆婆妈妈式的溺爱可比!
此中有颂:见业、障、现前、积集、损恼故,现有诸有情,不感菩萨施。
这是重颂长行的意义:菩萨的功德虽然圆满,财位虽得自在,悲心虽然充足,但是“见”诸有情:一、有重“业”力,二、财位能“障”他生起善法,三、受了苦能使他厌离“现前”,四、财位能使他“积集”不善因,五、能成为“损恼”馀众生的因缘。由有这五种关系,“现有诸有情”,终于“不”能 “感”得“菩萨”的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