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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説文》“讀若”的訓詁意義

《説文》“讀若”的訓詁意義

一、《説文》“讀若”的舊説和對其重新探討的必要性

“讀若”是《説文解字》中很重要的一個條例。歷代研究《説文》的人都很注意它。特别是在聲音問題引起訓詁家關注之後,作爲《説文》中標識音讀的重要手段“讀若”,便成爲許學的不可不探究的論題。

系統研究《説文》“讀若”是從清代開始的,意見約分兩派:

第一派以

段玉裁

爲代表。他在《説文解字注·一上·示部》“拶”字下説:

凡言“讀若”者,皆擬其音也。凡傳注言“讀爲”者,皆易其字也。注經必兼兹二者,故有“讀爲”、有“讀若”,“讀爲”亦言“讀曰”,“讀若”亦言“讀如”。字書但言其本字本音,故有“讀若”,無“讀爲”也。“讀爲”、“讀若”之分,唐人作正義已不能知,“爲”與“若”兩字,注中時有訛亂。

段玉裁的觀點很明顯,認爲《説文》中的“讀若”是一種普通的直音方法,因爲《説文》是字書,它只説明本字本音就够了,不需要像傳注一樣針對具體文句來易字,所以,段玉裁在注《説文》時,遇到“讀若”皆不深究,但明其音同而已。

第二派人比較多,錢大昕、

王筠

、洪頤煊、張行孚,都不大同意段玉裁的説法。錢大昕説:

《説文》云“讀若”者,皆經典通用用字。[1]

王筠和洪頤煊則以爲《説文》的讀若有明音的,也有明義、明字的。總括這些説法的是張行孚。他在《説文發疑》中寫了兩篇《説文讀若例》,對《説文》的“讀若”作了具體而較爲全面的探討。他説:

《説文》“讀若”實可爲經典假借之例,與經典“讀若”僅擬其音者不同。錢氏大昕所謂許氏所云“讀若”、所云“讀與……同”皆古書假借之例,不特寓其音,即可通其字,音同而義亦隨之,王氏筠所謂《説文》讀若有專明其音者,有兼明假借者是也。蓋古人小學之書,雖爲文字而作,實以證明經典,故於經典之用假借字者,每於本字下申明之。《説文》之“某讀若某”,《

玉篇

》之“某今作某”,皆此例也。

張行孚分析了《説文》中大量的“讀若”,得出的結論基本上是正確的。他對許慎這樣作“讀若”的原因,解釋爲“實以證明經典”,也是很有説服力的。張行孚在具體分析“讀若”時,列出很多不同的詞彙現象,分析較爲細緻,但在概括“讀若”字與被“讀若”字的關係時,却統統歸之爲假借,概念上顯得太籠統,這實在是張行孚的時代,訓詁太缺乏準確術語的緣故。今天,文字、訓詁已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重新來分析《説文》的“讀若”,不僅對運用《説文》來讀古籍有實用價值,而且對探討字書所輯文字與典籍所用文字之間的關係,也有理論的價值。

二、對許慎作“讀若”的意圖的推測

許慎在《説文》中采用“讀若”這一體例,究竟是什麽意圖?這是我們研究《説文》“讀若”首先要解决的問題。

依段玉裁的説法,許慎的意圖很單純,就是爲了説明聲音。這個説法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可資證明的是,《説文》爲之作“讀若”的字,大都是聲音不易確定的生僻的字,而“讀若”則多半是聲音易知的常用字。這裏把《説文》第六卷的被“讀若”字抄録一下[2],便可看得很清楚:

《説文》第六卷共收字(不包括重文)753個,許慎只作了55條“讀若”,約占全部字條的7%,所用的讀若字絶大部分是常用字,個别較難見的字如“貀”、“鷩”等,都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出現,可根據上下文明其音。從“讀若”字的選用上,許慎作“讀若”有明音的意圖是很清楚的。

漢字不是拼音文字,只有形聲字有標音的聲符,因此,最需要直音的應當是象形、指事和會意字。但恰恰相反,許慎給形聲字作“讀若”占大多數,而且許多是用同聲符的其他形聲字當“讀若”字。這説明,同聲符的形聲字讀音不同的現象比較普遍,不少難字仍需標明讀音。何况,形聲字音變的現象已屢屢産生。如:

“夕”從“秊”聲(“先”韻),讀若寕(“青”韻)。

“楥”從“爰”聲(“寒”韻),讀若指撝(“歌”韻)。

“外”從“省”聲(“青”韻),讀若驪駕(“歌”韻)。

“倗”從“朋”聲(“登”韻),讀若陪(“咍”韻)。

許慎給這些已經發生了音變而與其聲符讀音不同的字作“讀若”,當然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我們同時又可以看到,許慎作“讀若”的意圖並不是那麽簡單。正如錢大昕所説,儘管他從字書的角度上只需把本字本音注出就行了,但他明明認爲文字是“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的。他作字書,“六藝群書之詁,皆訓其意”,目的是爲解經傳經的。所以在注音時,他不可能不考慮到經傳用字的實際情况。這一點,可以從多方面證明:

首先,許慎在選擇爲哪些字作“讀若”時,並非只從是否難識出發,有些更難識的字,他反而不作“讀若”,還以第六卷爲例,《木部》的“柆”、“枰”、“杽”,《貝部》的“賮”、“賈”、“賨”,邑部的“嫠””、“鄡”、“挌”等,字皆難識,但許慎不作“讀若”。這只能有一種解釋,就是他只選擇對理解經傳用處較多的字才注音。

其次,如果只爲明音,以下這些字大可不必作“讀若”:

圓,从囗員聲,讀若員。(《六下·囗部》)

多,从邑蔓聲,讀若蔓。(《六下·邑部》)

鼆,从冥黽聲,讀若黽。(《七上·冥部》)

牏,从片俞聲,讀若俞。(《七上·片部》)

襡,从衣蜀聲,讀若蜀。(《八上·衣部》)

頨,从頁翩省聲,讀若翩。(《九上·頁部》)

形聲字“讀若”它所得聲的聲符,也就是説,這個字與它的聲符完全同音,如果僅以明音爲目的來作“讀若”,這種情况不是多餘嗎?

第三,許慎的“讀若”是有針對性的,我們可以從他所取的一些特殊材料來看,例如,《十二下·戈部》:“拾,絶也。……古文讀若咸……”明言“古文讀若”,指的是古文《尚書·君奭篇》“咸劉厥敵”,這個“咸”是“拾”的借字。如果没有這樣具體的針對性,而只是一般明音,“古文”二字也就没有什麽必要了。

綜上所述,從《説文》“讀若”的實際情况看,許慎作“讀若”主要是爲明音。但在選擇讀若字時,他盡可能考慮到經傳用字的情况,想用注音來爲人們閲讀理解經典指明綫索。這種與經傳用字有關的“讀若”,雖不是全部,但也不是一兩條偶然的現象,許慎是有意圖在先的。

三、從訓詁的角度分析《説文》“讀若”

《説文》的“讀若”相當一部分是與經典用字有關的,歸納錢、王、洪、張諸家的具體分析,加上近人新的發掘,統計下來,這類“讀若”大約占72%左右。張行孚説這類“讀若”是“明假借”的。傳統訓詁學裏,“假借”這個名稱是個沿用最廣的名稱,也是個含義最不清楚因而最不科學的名稱,用它來解釋《説文》的“讀若”很不確切。錢大昕説這些“讀若”是經典通用之字,雖未用術語,却比“明假借”之説更切合實際。“通用之字”包括的情况很多,給人留下了分析的餘地。

從訓詁的角度,分析《説文》這一部分“讀若”,也就是分析“讀若”字與被“讀若”字之間的意義關係,可見以下四種情况:

(一)用異體字作“讀若”

異體字也是一個有時代性的概念。在《説文》的時代,“常”與“裳”、“鳳”與“朋”……都是異體字,到了隸書、楷書時代,它們却變成記録不同詞的兩個字了。自從王筠在《説文釋例》中首創了“異部重文”之例後,許學家們逐漸從《説文》中發掘出未列爲重文的異體字。這些字是異體字却不列爲重文,無非有兩個原因:一是在許慎時代,它們在意義上或運用上還有差别,未便稱爲異體字;二是許慎堅持形、義統一的原則,把許多本可稱爲異體字的廣義分形字分部擱置了。這些字有經典通行與不通行之分。《説文》常以經典通行的字爲不通行的異體字作“讀若”。如:

《八下·欠部》:“欿,欲得也。从欠,臽聲,讀若貪。”《廣雅·釋詁》:“欿,欲也。”又:“欿,貪也。”“欿”從“欠”與“欲”從“欠”同意,實際上是“貪”的異體字。但經典在“貪欲”意義上用“貪”,不用“欿”。故許慎用“貪”作“欿”的“讀若”。

《五下·亼部》:“亼,三合也,从八一,象三合之形,讀若集。”“集”訓“群鳥在木上”,以鳥之聚集狀表集合之義。經典中“聚集”之義都用“集”字。中國文字常以三表示多數。“亼”以最簡單的三劃表示聚集。“三”與“亼”之義通。“亼”是“集”的最原始的寫法。但這個字形只用來作構件以構成其他字,而不在文獻中使用。從“亼”的字如“合”訓“合口”、“僉”訓“皆”、“侖”訓“思”(實際上是集簡册表示思想)……都證明了“亼”即是“集”的異體字。

《三上·言部》:“譶,疾言也。从三言,讀若沓。”“沓”訓“語多沓沓也”。徐鉉説:“語多沓沓若水之流,故从水會意。”“譶”以“三言”表示語多而急。兩個字是從不同的角度造的異體字。但“沓”在經典中通行,如《詩·十月之交》:“噂沓背憎。”《

孟子

》:“泄泄猶沓沓。”都寫“沓”,不寫“譶”。“沓”字常用,引申義頗多。而“譶”只在堆砌字詞的漢賦裏能見到。如《琴賦》:“紛譶以流漫。”注:“譶,聲多也。”《吴都賦》:“譶澩帜,交貿相競。”注引《倉頡篇》:“譶,言不止也。”所以,許慎用“沓”爲“譶”作“讀若”。

《一下·艸部》:“毼,灌渝,从艸夢聲,讀若萌。”“萌”訓“艸芽”。“灌渝”也就是《爾雅》的“權輿”,它的基本意義是“彎曲”。《弓部》:“悭,弓曲也。”“彄,弓弩耑弦所居也。”“悭彄”正是弓曲之處,與“灌渝”同。草芽破土而出,呈彎曲狀,所以“毼”也就是草芽,與“萌”爲異體字。而經典用“萌”不用“毼”,故許慎以“萌”作“毼”的讀若字。

(二)用同源字作“讀若”

同源字是爲同一詞根派生出來的詞造的字。它們之間音同或音近,所以符合選擇“讀若”字的基本條件,又因爲它們之間的音義相通,所以常常可以通用。有些訓詁學家把同源通用字也算到“假借”裏,張行孚所説的“明假借”就明顯地包括這一類。王氏父子論“假借”可以説大部分是同源通用字,這是不恰當的。同源字通用,不只是文字的使用問題,還直接關係到詞的意義分化,它不完全是文字使用中的偶然現象。同音借用與同源通用是兩種本質不同的現象,不應混爲一談。《説文》同源字作“讀若”的很多。如:

《七上·毌部》:“毌,穿物持之也,从一横貫,象寶貨之形,讀若冠。”“毌”的本義是把東西穿在一起,與“串”同意。“貫”是它的後出字,貝爲貨幣,“貫”指穿貝。然後“貫穿”之義都寫“貫”。“毌”即“貫”的古字。“冠”,《説文》訓“絭”,説“所以絭髮”,又説“弁冕的總名”。《白虎通》:“冠者,也,所以持其髮也。”《釋名》説得更清楚:“冠,貫也,所以貫韜髮也。”古人頭髮綰起後,戴上冠,用笄横穿髮上,下面束上絭帶。所以“冠”取貫穿之義而得名。“冠”與“毌”同源。

《六上·木部》:“樀,户樀也。从木啇聲。《爾雅》曰:‘檐謂之樀。’讀若滴。”“樀”是屋檐,在屋前後。屋檐有很多名稱,“梠”、“坮”、“櫋”、“檐”、“楣”都是屋檐,各以不同特點命名。“樀”也是屋檐,取其雨雪落下時滴水而命名。所以,《説文》以“滴”作它的“讀若”。

《八上·衣部》:“袢,無色也。从衣半聲。一曰,《詩》曰:‘是紲袢也。’讀若普。”“袢”是夏天貼身穿的汗衣,薄得透明,所以訓“無色”。“普”訓“日無色”,即陽光普照之“普”,故引申有“遍及”、“到處”之義。所以,“袢”因“普”而派生。許慎作此“讀若”以明其源。段玉裁在“普,日無色也”下注説:“此義古籍少用,《衣部》‘袢’下曰:‘無色也,讀若普。’兩‘無色’同讀,是則普之本義實訓‘日無色’。”在這裏,主張“讀若”僅爲明音的段玉裁,也利用“讀若”來證義了。

《四下·披部》:“扑,治也。幺子相亂,披,治之也。讀若亂同,一曰理也。”《乙部》:“亂,治也,从乙。乙,治之也。”這兩個字是同一個詞的分化。許解爲“幺子相亂”,段玉裁説:“幺子當作,亂當作争,謂冂也。冂音扃,介也。彼此分介則争。”這些都是附會之詞。“冂”的字形,象兩手理絲,絲是亂的,理後方治,故有“紊亂”和“治理”兩個相反的意義。“扑”和“亂”爲同源分化。“扑”主要承擔“治理”義,“亂”主要承擔“紊亂”義。但這兩個字始終没有完成分化,反義分工未能實現。經典多用“亂”,不用“扑”,故許慎用“亂”爲“扑”作“讀若”。

(三)用聲借字作“讀若”

漢字形義統一的原則,要求盡量向“分理别異”發展,義衍則形滋,早期漢字形體的發展是很快的。形體增多對考字是方便了,對用字則是一種負擔。所以寫字時便自然而然地出現了聲借的現象。書面語言的表達常是很急迫的,人們不暇考慮哪個字是本字,只要音同便順手寫上,這就是聲借。聲借是一種同音替代現象,本來是没有什麽規律的。但是,到了文獻大量産生的先秦時代,文字經過長期運用,已經形成了某些習慣,已有某些假借字通行,通行就是被讀者寫者都承認下來。許慎遵循形義統一的原則,當然要講本字,但他寫《説文》是爲了解經,不能不顧及經典用字的現實。於是他便選了大量的已通行的聲借字來注音,向讀者指示閲讀的途徑。例如:

《四下·肉部》:“肍,孰肉醬也。从肉九聲。讀若舊。”“舊”在《萑部》訓“纸舊”,是一種鳥,“陳舊”的“舊”是“肍”的熟肉醬意義引申來的,而“陳舊”義已通行用“舊”字。

《六下·囗部》:“圛,回行也,從囗睪聲。《尚書》:‘曰圛。’圛,升雲半有半無。讀若驛。”“驛”在《馬部》,訓“置騎”,也就是古代傳書的驛站。而《尚書》“曰蒙曰驛”寫“驛”。《尚書》疏説:“圛即驛也。”正是聲借。王鳴盛認爲《尚書·洪範》是孔安國的僞書,而篇中的“曰圛”作“曰驛”,他疑心是孔安國據《説文》改的。張行孚駁斥他説:“愚謂當時必有作驛之本,故僞孔依之。否則許君無緣預知後人改經,而作此讀若也。”他的看法是有發展眼光的。

《八上·衣部》:“剣,衣躬縫,从衣毒聲。讀若督。”“督”在《目部》訓“察也。一曰目痛也”。而《莊子·養生主》:“緣督以爲經。”《經典釋文》:“督,中也。”這個“督”是督脉,也就是醫之圖經所説的“任脉循背者謂之督”。《方言》郭注也説:“衣督,脊也。”可見督脉是緣脊而下的脉,正是衣躬縫的方位。“督脉”、“衣督”的“督”本字應是“剣”,而經典寫“督”,爲聲借字。

《九上·頁部》:“,小頭也,从頁枝聲。讀若規。”“規”在《夫部》訓“有法度”,而《莊子·

庚桑楚

》:“規規然若喪父母。”陸德明《釋文》:“規規,細小貌。”《

荀子

·非十二子》:“規規然。”楊倞注:“規規,小見之貌。”這些“規”的本字都應是“”,“規”爲聲借字,但“”不通行,“規”通行。

(四)用後出字作“讀若”

“後出字”是許學家的術語,他們篤信《説文》爲正統,把不見《説文》而意義在《説文》中能找到的字都稱“後出字”。其實這些字僅是當時的正式文獻不用而已,有些未必後出。但是,許慎《説文》正篆中不出,却用來作“讀若”字的,一般可認爲是漢代隸書中才有而篆字未見的字。許慎用這種字作“讀若”是爲了以當時通前代。例如:

《十二上·手部》:“摼,擣頭也。从手堅聲。讀若‘鏗爾舍瑟而作’。”《説文》不收“鏗”字。《論語》:“鏗爾,舍瑟而作。”《集解》説:“鏗爾者,投瑟之聲也。”《楚辭》:“鏗鐘。”

王逸

注:“鏗,撞也。”《文選·東京賦》:“鏗華鐘。”薛注:“鏗猶擊也。”這些地方的“鏗”若從《説文》的角度,正字應是“摼”。許慎用“鏗”作“讀若”不止這一次。《十四上·車部》:“嫢,車嫢鈏也。从車真聲,讀若《論語》‘鏗爾,舍瑟而作’,又讀若掔。”這裏闡明的是假借。又“臤”字訓“堅”讀若“鏗鏘”之“鏗”。可見漢代“鏗”又可以作象聲之詞。“嫢”正是“鏗”作象聲之詞的本字。

《三下·攴部》:“敳,有所治也,讀若豤。”小徐本作“讀若墾”,“墾”是“豤”的俗體字。“豤”、“墾”均不見《説文》。《廣雅》:“豤,治也。”今本《廣雅》又作“墾”。《國語》:“豤田若蓺。”今本《國語》又作“墾”。“開墾”、“墾荒”是“敳”的引申義。“豤”、“墾”字均後出。

《四上·羽部》:“翇,樂舞。執全羽以祀社禝也。从羽犮聲,讀若紱。”張行孚以爲“紱”爲“帗”之訛。其實不必改動。“紱”字不見《説文》,爲後出字。《周禮·春官·樂師》:“有帗舞。”鄭司農注:“帗舞者全羽。”正字應作“翇”,通行“帗”,“紱”是“翇”的後出字。

《十四上·金部》:“拰,金聲也。从金輕聲。讀若《

春秋

傳》‘以而乘它車’。”《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苑子刜林雍,斷其足,拰而乘於他車以歸。”杜注:“拰,一足行。”“以”字不見《説文》。段玉裁以爲“以”是“脛”的後出字。他説:“以蓋即脛字,亦或作踁。林雍既斷足,乃以脛築地而行,故謂之脛。”朱駿聲同段説。也有人認爲是“趣”的後出字。“趣”訓“行貌”,與杜預“一足行”之説相符。

所謂後出字本可分爲兩種情况。一種是後出的異體字,如“帗”與“紱”、“趣”與“以”等。也有一種是後出的孳乳字,如“敳”與“豤”、“墾”,“摼”與“鏗”等。用後出字作“讀若”,“摼”讀若“鏗”、“敳”讀若“豤(墾)”屬此例。另一種是用通行的借字的後出字作“讀若”,“翇”讀若“紱”、“拰”讀若“以”屬此例。

綜上所述,異體字、同源字、聲借字、後出字,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他們都與本字有音同或音近的關係,所以首先具備直音的條件。同時,它們與本字之間的意義關係又互有差别,異體字是義全同,同源字是義相通,聲借字是義相異,後出字是全同或相通。所以,用聲借字作“讀若”僅表明用字,而用另外三種字作“讀若”則既明字、又明義。

四、運用“讀若”提供的聲音關係通訓詁

《説文》的“讀若”不僅給我們指明了許多古代文獻用字的實際情况,而且在讀音上給我們很大啟示,直接爲運用因聲求義的訓詁方法提供了資料。

有些“讀若”不能直接説明經典用字,但從聲音上可以證明某種文字關係。例如:

《六下·貝部》:“,齎財卜問爲。从貝疋聲,讀若所。”意義上,“”與“所”不相通,用字上“”與“所”不互借。但這個“讀若”表明,“所”與“”的聲符“疋”同音。

《二下·齒部》:“齭,齒傷酢也。从齒所聲,讀若楚。”這個“讀若”除表明“痛楚”、“酸楚”的“楚”,正字應是“齭”外,還表明“齭”的聲符“所”與“楚”的聲符“疋”同音。

“所”與“疋”同音啟發我們“所”有“處所”義,是“疋”的借字。“疋”當“足”講。《

管子

·弟子職》:“問疋何止?”“疋”即“足”。足是身體位置固定的地方,義與“止”通。“止”有“立定”、“停止”的意義,又有“地點”、“所在”的意義。所以孳乳出“址”字,當“地點”講。《漢書·五行志》:“足者,止也。”“足”義通“止”。作“足”講的“疋”也有“處所”義。而《説文》六卷及二卷的這兩個“讀若”又指示我們,“所”借用爲“疋”也有“處所”、“地方”之義。

除此之外,《説文》對聲音問題有價值的資料,是那些轉音的“讀若”。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録》卷四中論及“《説文》讀若之字或取轉聲”時,舉了二十個例子説明《説文》的“讀若”有些並不專明本音,還表示音變後的字音。這些材料對訓詁學的因聲求義,也有直接或間接的提示作用。例如:

《三上·言部》:“訬,訬擾也。一曰訬獪,从言少聲,讀若毚。”“訬”從“少”聲,應在“豪”韻,而“毚”在“添”韻,韻部相距甚遠,是一種音變的現象。這種依轉音作出的“讀若”看來似乎不合規律,但在訓詁上可以給我們很大的啟示。

“訬”當“擾”講,引申爲輕率急躁之義。《漢書·叙傳》:“江都訬輕。”蘇林:“訬,音少年輕薄毁鈔息熹之鈔。”《吴都賦》:“輕訬之客。”義爲輕薄急躁之人。《後漢書·馬融傳》注:“訬,輕捷也。”“訬”的别體作“譟”,《論語·季氏》:“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躁”與“譟”同源,“譟”也有“輕浮”義。而《國語》:“戎狄冒没輕儳。”“輕儳”就是“訬輕”、“輕訬”。《禮記·曲禮》:“長者不及無儳言。”“儳言”即是《論語》的“譟言”。

《三上·谷部》:“凟,古文囁,讀若三年導服之導。”《六上·木部》:“棪,遬其也。从木炎聲。讀若三年導服之導。”《七下·穴部》:“娕,深也,一曰竈突,从穴火,求省。讀若《禮》三年導服之導。”(從段本)“囁”、“棪”,在“添”韻,“娕”在“覃”韻,而“導”在“蕭”韻。“蕭”、“豪”韻近,與“覃”、“合”、“添”、“帖”的關係又一次可以證明之。段玉裁在《一上·示部》“禫,除祭服也”一條下引《士虞禮》注:“古文禫或爲導。”又引《喪大記》注:“禫或皆作道。”進一步證明了“覃”韻與“蕭”韻的關係。根據這種聲音聯繫,可以知道《二上·口部》“嘾,含深也”的“嘾”字,即是“味道”的“道”的本字。同樣原因,又可以知道《史記·

秦始皇

本紀》“身自持築臿”,張守節《正義》“臿,鍬也”,《方言五》“臿謂之拯”,都有聲音的聯繫。“銚”、“鍫”作插地起土之用。《釋名·釋用器》:“臿,插也,插地起土也。”“鍫”在“蕭”韻,“銚”在“豪”韻,“臿”在“帖”韻,這三個字是同源字。而“臿”也就是今天起土用的“鍬”。

實際的語言材料證明《説文》的“讀若”是有根據的。很多聲借和同源現象,其間都要發生音變。韻部相距較遠的音變,不可籠統否定,但也不能輕易肯定,需要實際材料具體證明。“讀若”在研究訓詁音變的已然情况時,特别是在研究韻部較遠的音變結果時,本身可以起到以字明音的作用,又可以提供文獻資料的綫索,是一種很有價值的材料。

* * *

[1]見《十駕齋養新録》卷四。

[2]依大徐本。